001008009005010/2023-189037
舟司发〔2023〕19号
市司法局
2023-05-31
司法
部门文件
有效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7-1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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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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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直属司法分局(所):
现将《舟山市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工作。
舟山市司法局
2023年5月31日
舟山市深入开展
法律援助“六进”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有效途径,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六进”(进渔区、进码头(车站)、进宗教场所、进军营、进企业、进社区(村))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满意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收集进城务工人员、妇
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
体的法律援助诉求,有针对性地分类提供特色法律援助服务。
三、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海岛共富 法援惠民;时间:2023年5月-12月。
四、活动内容
(一)法律援助进渔区。成立休渔法律援助服务小分队,利用渔船集中进港补充物资的时机,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进渔区、上船头”专题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重点对船上作业渔民和船老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船员关心的人身损害、欠薪、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开展主题宣传,并对船员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快速办理。(责任单位:嵊泗县司法局、各有关县(区)司法局,排序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法律援助进码头(车站)。利用车站、客运码头内公示牌、宣传栏、触摸屏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援助知识。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全市各车站、客运码头开展现场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围绕旅客关注的旅游侵权、人身损害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在舟旅客依法理性维权,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县(区)司法局、新城司法分局、
朱家尖司法所)
(三)法律援助进宗教场所。在宗教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宗教活动。利用宗教场所普法阵地,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密切宣传相关的法律援助知识。通过积极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赠送法律书籍、分发法律援助宣传册等资料,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责任单位:普陀山司法分局、各有关县(区)司法局)
(四)法律援助进军营。把军人军属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对象,将军人军属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到法律援助的整体布局,在部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成立法律援助进军营公益法律服务团队,采取电话、微信和上门方式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凡是涉军法律援助案件一律优先服务、优先办理。通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沟通联络作用,定期梳理官兵法律服务需求,针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涉军法律问题,视情组织法律专家共同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前瞻性的法律建议。(责任单位:岱山县司法局、各有关县(区)司法局)
(五)法律援助进企业。选聘业务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的律师组建法律援助进企业律师人才库,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为企业和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讲座,对进城务工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的欠薪、工伤、侵权等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构建企业纠纷风险协调化解机制,加强政策信息互通和法律风险预警。(责任单位:普陀区司法局、各有关县(区)司法局)
(六)法律援助进社区(村)。建立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围绕农村土地权属、劳务欠薪、邻里矛盾等基层群众切身相关的重点纠纷领域,不定期组织有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丰富经验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家团队,针对性赴有需求的社区、村开展上门服务活动,方便群众办事和咨询。紧密结合“暖岙行动”“小岛驿站”等载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依托村级“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等群体,指导群众申请援助及代收申请材料。同时利用渔农村文化礼堂、“村民微信群”等宣传平台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法治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社区(村),采取发放法律援助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开展现场法律援助服务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中有关法律援助的概念、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等内容以及浙里办APP推广使用说明。(责任单位:定海区司法局、各有关县(区)司法局)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六进”活动,按照本通知精神,加强领导,细化措施,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六进”活动有效开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要把法律援助“六进”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推进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活动落地见效,确保每一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注意收集汇总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典型推广,提高法律援助“六进”活动的宣传深度,创造有利于法律援助“六进”活动的舆论氛围。活动情况总结和收集汇总的《法律援助“六进”活动诉求收集表》于12月10日前报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人:张旭儿;联系电话:13646507800)。
附件:舟山市法律援助“六进”活动诉求收集表
附件
法律援助“六进”活动诉求收集表
序号 | 法援对象姓名 | 联系方式 | 法律援助诉求(填写简要法律关系, 如人身损害\欠薪\扶养\工伤等) | 对象 类别 | 处理意见 (填写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移送调解等) | 备注 |
备注:对象类别栏只需填帮扶对象对应类别的序号(1.军人军属;2.老年人;3.残疾人;4.妇女;5.未成年人;6.进城务工人员;6.其他。对象同时符合多项类别条件的,一并在对象类别栏分别注明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