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1/2023-03742 | 文号 | 舟政发〔2023〕1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5-29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第四届舟山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赵 骏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 郭文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东明 市司法局局长
副 主 任: 贺永明 市司法局副局长
委 员: 毛润洲 市经信局副局长
王海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丽娜 市住建局副局长、市房管中心主任
张 力 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蒋 萍 市金融办副主任
陈先彬 市工商联副主席
孙军尔 市贸促会副会长
董 杰 市律师协会会长
张云富 舟山市台州商会会长
周备军 舟山市家居建材商会执行会长
夏明国 舟山仲裁委秘书长
上述人员聘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止。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届舟山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