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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建立“项目经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5-30 10:17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快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市发改委对50个重点项目建立“项目经理”制度。紧扣年度“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清单工作要求,“项目经理”按照“一周一联系、一月一走访、一对一帮扶”要求,加强与属地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的“三方联动”,及时梳理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参与项目的方案研究、前期审批、施工建设、进展跟踪、困难协调等相关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所需所求,对于需要市级层面重点协调解决的事项,填报《需重点协调项目基本情况表》报送市“拔钉清障”工作专班,以任务单或督办函形式交办推进,进一步提升分层协调的工作效率。落实“销号清零”,合力解决要素保障等难题,全力推进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