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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3-04-07
政策解读
有效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4-07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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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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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批舟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文件的制定依据
1.参照国家级名录项目公布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第三章第二十四条“.....拟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2.根据《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五条“省级、市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分别由同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过程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发于2022年7月印发《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舟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舟文广旅体发〔2022〕66号),启动第七批市级非遗名录申报工作。经县区和功能区管委会筛选、推荐,市局业务部门资格初审、市级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审核后,提出入选第七批舟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10项和第一批舟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名单1项,并在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28日起2023年1月11日止,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根据《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提请市府审核批准,并发文公布。
(二)公布文件的内容
1.入选第七批舟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计10项)。具体如下:嵊泗小锣书、普陀铜雕、合源老酒酿造技艺、紫微水磨年糕制作技艺、裕大酱油酿造技艺、 舟山海鲜传统烹饪技艺(册子鮸鱼十吃)、 观音饼制作技艺、普陀传统布艺、盘扣制作技艺、普陀传统制香技艺
2.入选第一批舟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共计1项)。具体如下:翁洲走书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人:邵思明
联系方式:0580-228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