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K14932066/2023-188298

  • 文号:

  • 发布机构:

    舟山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3-04-26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民政局2022年工作回顾和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4-2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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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舟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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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2022年以来,舟山市民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两个先行”部署,紧盯省市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市两项工作获得王文序副省长批示肯定(定海区“e定好养”智慧养老、普陀区“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三项工作获得省民政厅沈铭权厅长批示肯定(“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普陀区“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和社会救助众扶新模式);五次在全省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内容涉及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身后“一件事”联办、定海区残疾人福利保障、普陀区“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成功举办全省婚俗改革现场会、全省水库移民现场推进会;普陀区“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被列入省委改革办“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一本账S0”。

一、2022年工作回顾

(一)社会服务提质增效。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省政府4项民生实事项目整体完成率居全省民政系统首位;推进社区“幸福食堂”助餐工程,创新“社会资本运营、企业自负盈亏”的运营模式,目前已建成并运营6家。做好偏远海岛养老,实施“小岛你好·同舟颐养”共富专项行动,推动养老护理体系建设,深化“海岛支老”“幸福驿家”“守护夕阳”等海岛养老标志性工程。做好惠民殡葬,在全省率先将4项基本殡葬服务减免大幅提升至16项,实施“青山白化”坟墓专项整治等4项殡葬领域整改行动,实现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乡镇(街道)全覆盖。做好婚俗改革,建成全市首家“公园式”国家5A级婚姻登记中心,普陀、定海分别列入省持续深化婚俗改革重点推进县(区)、省第二批婚俗改革实验县(区)。做好地名服务,率先建立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构和管理体制,嵊泗县列入地名文化服务与文化建设试点县。做好责任彩票建设,完成首批23家福彩站点形象建设。

(二)民生保障坚实有力。年低保标准达到12420元,低保边缘对象认定标准从1.5倍低保标准扩大至2倍,全省首创困难群众关爱服务由户籍地向常住地“呼叫转移”新模式。2022年各类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同比增长超15%,创新成年孤儿安置政策,严格落实孤儿收寄养评估制度,乡镇未保站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10名长期滞留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工作,推动残疾人集中就业帮扶。做好水库移民核查和直补资金发放工作,扎实推进水库移民项目建设。

(三)基层治理活力更足。推进现代社区建设,在全省率先规范清理专职社区工作者借调管理工作,举办首届现代社区“幸福邻里节”,全市10项现代社区建设重要指标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推进桥头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等全国、省级试点建设。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年检参检率98.7%,参检社会组织完检率100%,两项均居全省第一。推进社工和慈善工作,创新出台社工考试奖励办法,新增慈善信托710万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实现全覆盖,社区基金会实现破零。

(四)数字改革创新突破。舟山市“身后事联办”、普陀区“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分别获评省厅第一批、第二批优秀案例。贯通用好省厅重大应用,牵头推进“浙里康养”工作,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和专业评估综合评价全省第一,“浙里逝安”全年业务指标处于全省前列。全力推进嵊泗县“智慧公墓”“长者码服务直通”等省厅试点建设,累计调用省厅数据中心接口1844个,批量数据138批,使用数据726.4万条。加快推动普陀区“海岛支老”上线“浙里康养”市县场景。

(五)队伍建设持续用力。加强班子建设,以“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为核心,出台局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六项措施,班子成员主动领衔推进民政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实施舟山民政“作风建设年”“实干争先年”“清廉养老建设年”“三个年”活动,建立“马上办”“跑步争先”等机制,搭建“平时教育+风险排查+内部审计+溯源问责”严管闭环。加强能力建设,开展民政干部大讲堂,创新实施“督考推”,建立完善激励担当、整治不担当的考评管理机制,倒逼干部自我加压、狠抓落实。

二、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舟山市民政系统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条主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以项目化、清单化、制度化,有效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同舟颐养”幸福工程。一是着眼“周边事”,创新海岛养老模式。深化“海岛支老”工作,实施海岛养老机构设施提档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立护理员“按需补位”机制,试行市县公办规模养老机构与海岛养老机构结对帮扶。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和特殊困难老人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海岛“幸福驿家”建设,探索“银龄互助”、海岛养老社区、“孝心敬老”文化示范村等试点工作。二是着眼“床边事”,提升护理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浙里康养”工作,加快推动医养康养结合。在人才培育上,支持引导职业院校在招生、实习、培训等方面扩大规模,实施养老护理“十百千”专项培训工程在政策激励上,通过完善护理员岗位津贴和入职奖补政策、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大赛等措施,提高护理员职业荣誉感;在增强供给上,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和家庭病床“两床”融合模式,打造社区嵌入式综合护理站试点。三是着眼“桌边事”,完善为老助餐体系。大力推进“幸福食堂”建设,出台奖补政策和运营评估细则,建立建设、管理、服务三个标准指引,2023年高质量完成10家城市社区“幸福食堂”建设。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运营“幸福食堂”,推动国有企业和社会餐饮企业进行合作,鼓励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

(二)实施社区治理协同工程。一是以社区为平台优化服务能级。统筹社区服务工作平台,因地制宜打造星级社区服务综合体,夯实社区服务阵地。以全国、省级试点为依托,积极推动城乡社区协商进一步发展。二是以社会组织为载体提升服务能力。持续加大公益创投资金投入,扩大4A级以上社会组织规模,扩大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广度和深度。深化社会组织党建“十同步”,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三是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强化专业引领。探索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全周期”管理工作制度,实施领军人才“金字塔”培养计划,充分发挥专业社工和社会组织在社区志愿者招募、组织、管理、培训和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四是以公益慈善为补充激活社会资源。积极打造综合型枢纽型慈善基地,推进慈善组织专业化建设,充分与社区建设、社会救助、养老等工作相衔接。

(三)实施惠民暖心服务工程。一是加强民生项目建设。认真谋划推进失智症床位建设、社区(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配备无感智能终端设备、幸福食堂、高龄老人智慧救护、省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等省市重点民生项目,积极推进助联体建设和善居工程。二是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修订低保办法,完善低保调标机制,健全“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探索县级救助站与养老机构合建运营模式,提升救助机构多元化服务供给能力。精准发放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创设未保“暖心服务岗”,探索创建镇街级示范型未保站,促进全市“儿童之家”更好地发挥作用。推进定海区省级“一老一小”优质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工作。四是加强婚丧改革工作。推进“婚登+文旅”深度融合,争取打造5A级、4A级婚登场所各1家。规范公墓管理办法,完成12个小岛“青山白化”坟墓专项整治。五是加强地名公共服务。适时完善修订地名管理办法,谋划举办舟山地名大会,大力推进地名文化建设,讲好舟山地名故事。

(四)实施党建统领强基工程。一是深化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党建引领,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全面加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实际行动彰显“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责任担当。二是持续推进“清廉民政”建设。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重新修订局纪局规,强化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警示教育,不定期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引导全体干部知敬畏、存戒惧。进一步完善内审制度,做好巡察迎检工作。三是开展民政干部能力提升行动。深化打造“民政大讲堂”等载体,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浓厚“在研究状态下工作”氛围,确保干部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着重在社工人才、养老护理人才、信息数字人才的培养与建设上破解难题,为民政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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