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1/2023-03707 |
文号 |
舟政发〔2023〕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4-18 |
文件编号 |
ZJLC00-2023-0003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4 17:15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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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5月1日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最低工资脱钩,与我市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范围内确定。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