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13/2023-187827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3-03-06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81214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3-0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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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费浩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物业小区较大维修改建项目实施困难的几点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实施物业管理已经二十余年,部分物业企业管理的商品房小区早已列入老旧小区范畴,基础设施老化、配套不合理等问题突显,对于包括物业小区在内的居民小区如何解决维修问题,需要多层面、多渠道统筹协调才能实现。    

一、关于基层综合治理街道应有所担当的建议。物业小区作为城市管理的“最小单元”,如何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系、如何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的关系,已经越来越为社会所关注。2020年底,住建部、中央政法委等10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居住社区(住宅小区)使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明确提出要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和选举业主组织,协助监督业主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社区建设的关系,调解物业管理纠纷”,明确了街道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责任。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制定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对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养护,发现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问题制定维修计划上报业委会,由业委会依据业主大会授权审核是否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其中电梯属特种设备,应以专业维保单位的维修意见为准。如业委会怠于履行审核职责或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委会的,属地街道应监督业委会依法履行责任或指导社区代行业委会的相关职责。

我市创城以来,街道、社区非常重视辖区内物业小区状况,多次组织开展基础设施排查,对于发现的道路破损、绿化裸露、楼道墙面剥落、消防器材过期等问题,积极筹措资金,切实解决问题,小区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在新城桂花城、桃湾新村的道路改造中,属地街道已在尝试通过财政经费进行适当补贴,力争多渠道解决资金给予支持。

二、关于创新资金保障措施的建议。目前物业小区维修改造资金多渠道解决,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争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和省、市“以奖代补”奖励资金,缓解各地资金压力。2021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共获得部省级补助资金17242万元,市级奖补资金共1983.34万元,通过地方政府发行2个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共下达2.9亿元。二是财政资金保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舟政办发[2020]52号),明确“对市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加装电梯项目,政府给予15万元/台一次性资金补助,市、区或功能区财政各承担50%。同时,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从财政资金到个人账户存量资金,多元化解决加装电梯资金来源。三是市民政局加大适老化改造资金投入。市民政局结合老年友好型社区(村)创建工作,2021年,全市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66户,累计投入资金450余万元,平均改造标准6800元/户。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对全市困难老人家庭进行进一步排摸,做到应改尽改。四是公安部门加大“智安小区”改造力度。目前市公安局已在新城未来城、桂花城等小区进行试点,通过投入资金完善小区监控系统,提高事前防范水平和事后查控能力。

今年,我市被住建部列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市级统筹管理试点城市,试点的核心就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实行市级统一管理,资金盘子变大,有利于更好地提升资金的增值幅度,实现业主利益更大化。

三、关于建立集中采购制度纳入政府监管的建议。根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决策的原则,我局于今年出台的《舟山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指导手册(2022年版)》推荐文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建议明确业主委员会年度和单次资金使用限额,明确一定金额以上的单项维修工程决算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造价后方可列支。因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成本较高,是否采用可由小区业主按照《民法典》规定共同表决决定。

新城桂花城、桃湾新村的道路改造中,属地街道已在尝试通过财政经费进行适当补贴案例,实施过程中,新城千岛街道、临城街道分别委托施工监理和造价核算单位对部分小区道路维修工程介入管理,强化对施工质量和施工金额的监管,相关费用由属地街道承担,也是在多元化筹措资金解决物业小区维修经费上的一种有效尝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和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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