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10/2023-187973
舟司发〔2023〕9号
市司法局
2023-02-28
司法
部门文件
有效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21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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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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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各县(区)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市局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省“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是我市开启续写中国式现代化舟山篇章的首战之年,也是我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和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大会精神,市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市委“真抓实干、马上就办”作风建设大会要求精神,根据省司法厅部署,市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站位,形成马上就办的工作导向。始终把改革当作关键一招,聚焦服务保障项目攻坚、改革创新、营商环境三件大事,紧盯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把握创新发展与合法合规的平衡,坚持“想就想明白、做就做极致、干就干出彩”的奋进思维,保持“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的尽责精神,强化“分秒等不起、时刻坐不住、处处慢不得”的效率意识,增强法治工作的穿透力和预见性,切实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二、要系统重塑,形成压茬推进的落实局面。遵循法治是慢变量的客观规律,树立改革“全局观”、掌握改革“系统论”、用好改革“统筹法”,站在推动“四法”联动的高度,狠抓重点改革任务落地,制定更加具体细化、量化的工作举措清单,明确“时间表”,制定“路线图”,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力度、准度和深度,提升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改革成效,使改革思路转化为行动,推动优化出台一批、谋划储备一批、向上争取一批,确保每项改革任务真正落地见效。
三、要典型引领,形成推陈出新的良好氛围。巩固“固本培元、揭榜挂帅”专项行动成果,紧扣向海图强、改革创新的工作导向,充分结合舟山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深挖特色品牌优势,创造性开展工作,迭代打造一批具有司法行政辨识度、具有影响力的改革“金名片”,努力促成“日常工作提质效、重点工作争进位、特色工作创品牌”的良好工作态势。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市局。
附件:2023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清单
舟山市司法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2023年重点改革任务清单
一、 法治统筹板块(依法治市)改革任务清单
改革项目 | 改革目标 | 改革举措 | 时间进度安排 | 牵头领导和处室 |
重塑法治舟山建设考评指标体系 | 根据省委法治办2023年法治浙江建设考评办法,结合我市实际,重构考评体系,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领域的法治建设,形成相对稳定的100余项结果性量化评分指标,引领和撬动各领域法治化进程。 | 1.印发2023年法治舟山建设考评办法。 | 二季度 |
李东明 市依法治市办秘书处
李东明 市依法治市办秘书处 |
2. 充分运用“舟法智—依法治市一体化平台”数字法治改革成果,推进法治舟山建设责任分解、巡察督查、跟踪评估、晾晒通报、约谈交办、考核评价“六大机制责任闭环”,贯通法治建设“定目标—严监督—促补短—强考评”各个环节,每月分析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 每月 | |||
3.加强考评结果运用,与市、省、全国示范创建推荐、领导干部画像、评先评优各项工作挂钩。 | 四季度 | |||
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工作机制 | 做强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能,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要求,整合调整法治建设部分职能,构建事前谋划、事中服务、事后监督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放大法治统筹板块职能调整改革红利。 | 1.健全法治统筹、任务交办、政府法治、社会法治、考核评价、法治监督、最佳实践评、示范创建选等各领域“统分结合”机制。 | 前三季度 | |
2.推动县区法治统筹板块职能调整优化全覆盖。 | 二季度 | |||
3.出台“统分结合”工作机制运行意见。 | 四季度 | |||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 | 根据省委法治办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确定8个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明确2023年突破性抓手有效实施。 | 1.印发《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统筹抓好贯彻落实。 | 二季度 | |
2.分领域跟踪落实年度突破性抓手任务清单,形成一批最佳实践。 | 全年 | |||
3.建立重点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快速响应机制。 | 二季度 | |||
4.加强重点领域法治保障,提升营商环境影响力。 | 持续推进 | |||
数字法治应用 | 配合省委法治办全域数字法治监督应用,贯通市县。 | 1.按照省委法治办关于建设全域数字法治监督应用要求,做好配合,实现市县100%贯通。 | 四季度 | |
2.升级优化“舟法智—依法治市一体化平台”,加强归集数据和分析研判。 | 二季度 |
二、法治统筹板块(政府法务)2023年改革任务清单司法板块(矫正)2023年改革任务清单
改革项目 | 改革目标 | 改革举措 | 时间进度安排 | 牵头领导和处室 |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 |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 1.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和公布,深入推进目录化管理全覆盖。 | 二季度 | 李蓓 局法务处 |
2.注重借智借力,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机制,发挥好各方面专家作用。 | 三季度 | |||
3.持续推进目录编制标准化、程序执行规范化、决策责任法定化。 | 持续推进 | |||
抓好《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的宣贯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行政合法性审查体系,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 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合法性审查标准化、法治化,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宣传《规定》,提高《规定》知晓度和影响力, | 部署开展《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以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组织专题培训活动,利用好传媒平台做好宣传。进一步规范审查流程,做好审查指导工作。部署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和群众反映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文件的“废改”工作,加强营商环境源头治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 二季度 四季度 | |
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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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推进乡镇 (街道)合法性依法规范审查标准体系和科学高效运行机制的全覆盖。 结合数字化改革应用实现智能管用的乡镇 (街道)合法性审查数字应用,实现 100%全应用,真正实现合法性审查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整体跃升。
| 做好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明确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审什么”“怎么审”的问题。 推进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力量、审查方式、审查责任、晾晒评价等闭环机制的构建。 深化行政合同管理系统在乡镇(街道)的贯通应用,结合县区试点工作,实现与乡镇街道合法性数字应用的融合,提升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
二季度 四季度
| 李蓓 局法务处 |
三、立法板块2023年改革任务清单
改革项目 | 改革目标 | 改革举措 | 时间进 度安排 | 牵头领导和处室 |
立法项目立项精准化改革 | 严格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源头把关,增强立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的力度、准度和精度。 | 1.扩大征集范围。2024年政府立法计划建议项目除常规性地向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区)征集以外,将征集范围扩大至市政协、民主党派、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单位。 2.创新征集方式。2024年政府立法计划建议项目除在市司法局官网和法治舟山征集公告外,还通过舟山发布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平台进行征集;运用数字化手段,通过立法意见征集线上反馈平台,方便有关单位和群众提出项目建议。 3.建立常态化征集机制。除了专项征集以外,在日常立法调研活动中,注意听取和收集立法项目建议。 4.加强立项论证。听取申报单位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并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全体会议专题研究讨论。 5.主动谋划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领导的关注点,主动谋划后续立法计划项目,打造具有舟山辨识度的立法成果。 6.坚持党领导立法。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委报告政府年度立法工作情况和年度立法计划,经市委同意后提请市府办印发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 一季度四季度 | 李蓓 局立法处 |
立法项目审查精细化改革 | 健全立法审查工作机制,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 1.建立立法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清单制度(以月为单位编制),协调成立立法工作双小组与起草单位内部工作专班,明确每一立法程序的完成时间节点。 2.完善立法意见征集制度:确定1个项目与市政协开展民主协商;制定《舟山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征求所有立法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志愿者意见,立法调研中重点听取2个以上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涉企项目多方面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开展一场政府立法面对面征集意见活动。 3.建立条文逐条审查制度,从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可行性等方面,逐条认真研究和修改完善。 4.建立重要法规草案提请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制度和立法草案提请立法联合起草小组会议多次审议制度。 | 每季度 | 李蓓 局立法处 |
行政立法论证制度民主化改革 | 完善行政立法审查论证制度,有效发挥专家学者等在行政立法中的作用,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 | 1.更好地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拓展专家学者参与立法的范围,邀请法学、公共管理以及专业技术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根据需要开展专家逐条论证、专项论证,对核心焦点问题更加聚焦、更加精准地进行论证;探索专家跟班参与立法工作,推动专家全程参与立法调研、论证、修改等工作。 2.更好地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群体的作用,加强立法协商,积极推进协商成果转化。 3.更好地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志愿者的作用,建立第二批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鼓励政府立法志愿者全程参与立法项目,对积极参与人员予以表彰。 4.更好地发挥舟山市立法研究中心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或者邀请市立法研究中心开展专家论证或者审议前第三方全面评审。 | 每季度 | 李蓓 局立法处 |
立法人才培养精心化改革 | 加强本土立法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各方力量参与行政立法的能力与水平。 | 1.召开第二届地方立法论坛,依托舟山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邀请国内立法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交流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 2.召开第三次全市地方立法工作研讨暨培训会,通过线上线下“培训+交流”的形式,提升全市立法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3.探索立法志愿者全程跟班参与调研、座谈、论证等立法活动,提升其参与立法工作水平。 | 每季度 | 李蓓 局立法处 |
推动新出台法规规章的宣贯工作 | 宣传新出台法规规章的重大意义,提高其知晓度和影响力,推动有效贯彻落实。 | 1. 举办《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会同市海洋与渔业局共同召开,对该规章进行解读,并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加。 2.指导协调新出台法规规章的主要实施单位召开宣贯会和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明确相关单位贯彻实施职责和下步贯彻实施要求。 3.梳理法规规章相关配套规定,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制定。 4.推动将《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舟山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等新出台的法规规章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5.参加市人大执法检查等活动,听取相关单位的贯彻实施情况。 | 每季度 | 李蓓 局立法处 |
四、执法板块(执法监督)2023年度改革任务清单
改革项目 | 改革目标 | 改革举措 | 时间进度 安排 | 牵头领导和处室 |
合力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 贯彻落实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为改革工作提供法治服务保障,进一步彰显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保障改革工作的担当作为。 | 1.落实好《关于合力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配合做好改革方案、划转事项、队伍撤并、体制调整等法制审核工作。 | 持续推进 |
林海江 局监督处
林海江 局监督处 |
2.针对执法实务中的法律适用、职责边界等问题抓好协调服务。 | 持续推进 | |||
3.配合做好赋权乡镇(街道)执法评估工作。 | 持续推进 | |||
4.组建全市行政执法宣讲团,为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储备师资力量。 | 一季度 | |||
5.抓好重点执法制度落实,开展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执行情况“回头看”。 | 二季度 | |||
6.部署“1+7+1”执法部门各打造一项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特色项目,并进行专题宣传。 | 3月份部署10月底前评估验收 | |||
7.配合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和行政行为码推广使用。 | 持续推进 | |||
8.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案卷评查、执法评议等工作,促进执法规范。 | 持续推进 | |||
纵深推进柔性执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
| 全面摸清全市涉企行政执法情况,对企业行政合规提出意见建议,从制度层面推进柔性执法突破性抓手有效实施,拓展“首错免罚”执法领域至26个以上,发布执法典型案例10-15个。 | 1.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法治体检”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调研、随队执法监督、案卷评查、案件回访、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全面分析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法律风险,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 一季度 | |
2.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的指导意见》。 | 一季度 | |||
3.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协同政务服务办指导各部门优化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 | 持续推进 | |||
4.根据“首错免罚”制度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展实施领域至26个以上,实行每季度统计晾晒,挖掘“首错免罚”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 | 持续推进 | |||
5.以突出执法效果好、群众企业满意度高为导向,广泛征集并择优通报表彰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 二季度 | |||
强化海洋执法领域预防性监督,培育海洋执法监督标志性成果 | 创新“督评调建”四步评议法,通过构建一个同盟、夯实一种举措、谋划一项应用,打造海洋执法领域预防性监督新格局。 | 1.与市海洋与渔业局建立常态化协作联动机制,签订备忘录。 | 一季度 | |
2.常态化开展全市海洋行政执法质效评议,结合执法评议、案卷评查情况督促海洋执法部门补足执法事项、机制及队伍建设方面的漏洞,排除执法风险隐患。 | 持续推进 | |||
3.谋划海洋执法服务数智应用系统建设,为海洋执法提供法律服务智库支撑。 | 三季度 | |||
有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 立足行政执法改革“权限下移、力量下沉”要求,盘活执法监督资源力量,推动全市范围内打造4个以上标准化执法监督室,全年开展随队执法监督活动10次以上,有效筑牢“市县乡一体化”执法监督链条。 | 1.围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要求,赴县(区)开展调研指导,明确执法监督年度重点任务。 | 一季度 | |
2.抓好《关于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贯彻实施,各县(区)分别打造1-2个标准化执法监督室,有效提升县区执法监督规范化水平。 | 三季度 | |||
3.部署县(区)开展“随队执法监督”专项活动,每季度组织随队执法监督活动不少于1次,深入各行政执法队伍,以真抓实督破解基层执法难题。 | 持续推进 | |||
4.以典型晾晒形式督促工作推进落实,挖掘执法监督特色亮点工作。 | 三季度 |
五、司法板块(复议)2023年改革任务清单
改革项目 | 改革目标 | 改革举措 | 时间进度安排 | 牵头领导和处室 |
聚力打造优势品牌 | 创建行政复议“全域联办”品牌 | 1.制发深化“全域联办”实施意见。 | 一季度 | 林海江 市复议局 |
2.拓展“全域联办”案件范围,探索推行提级与指定审理方式,实施相对集中办案,力争联办案件不少于全年新收案件总数的50%。 | 持续推进 | |||
3.开展理论研究,及时总结宣传。 | 二季度 | |||
4.提请省厅开发嵌入“全域联办”数据模块。 | 四季度 | |||
创建行政争议闭环管控品牌 | 1联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法院等部门,对《舟山市行政争议案件闭环管控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 二季度 | ||
2.推行败诉案件报告制度并适时通报。 | 持续推进 | |||
创建“四最” 法治品牌 | 1.打造“总量最少、审结最快、案结事了率最高、败诉率最低”“四最”法治品牌。 | 持续推进 | ||
2.每半年发布“四最”成绩单,晾晒县(区)“四最”品牌创建成效。 | 每半年 | |||
全力把牢办案质量 | 深化规范化 建设 | 1.加强办案质量综合管控,全域实现3个100%(新收复议申请超过一审诉讼案件、复议决定书履行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力争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60日审结率分别不低于85%、76%,败诉率、纠错率分别不高于3%、10%。 | 持续推进 | 林海江 市复议局 |
2.将关键性办案指标及“全域联办”、行政争议闭环管控等重点工作纳入法治舟山考核。 | 持续推进 | |||
3.推广建立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 | 一季度 | |||
4.开展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等法律文书履行情况专项监督。 | 二季度 | |||
5.抓好浙里复议数智应用试点工作。 | 持续推进 | |||
深化府院 联动建设 | 1.对法治浙江考评关键指标实施专项管理,按月互通信息数据并适时予以排名通报。 | 持续推行 | ||
2.召开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 | 一季度 | |||
3.持续推进庭审“三合一”交流、滥诉规制等常态制度。 | 持续推进 | |||
深化素质 能力建设 | 1.在市域范围统一建立推行复议员(专员)制度,适时提请市政府举行聘任仪式。 | 二季度 | ||
2.举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培训班。 | 四季度(待定) | |||
3.组织开展业务竞赛、案卷评查等活动,评选优秀决定书、年度工作报告及典型案例。 | 四季度 | |||
尽力放大职能效应 | 推进复行 联动工程 | 与资源规划、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复行联动次数不少于2次。 | 三季度 | 林海江 市复议局 |
推进以案 治本行动 | 1.加大复议监督功能,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比例不少于全年新收复议案件的10%。 | 持续推进 | ||
2.梳理典型性、倾向性、突出性执法问题,形成专报报送党委政府或推送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
推进助企 纾困活动 | 1.加大涉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 | 持续推进 | ||
2.梳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形成企业行政合规性经营法律意见。 | 持续推进 | |||
大力推进宣传推介 | 加强行政复 议“主渠道” 作用推介造势
| 1.发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典型案例10篇以上。 | 二季度 | 林海江 市复议局 |
2.举办行政复议“开放日”活动。 | 三季度 | |||
3.开展行政复议法系列宣传活动。 | 持续推进 |
六、司法板块(矫正)2023年改革任务清单
改革项目 | 改革目标 | 改革举措 | 时间进度安排 | 牵头领导和处室 |
加强信用矫正体系建设 | “信用矫正”应用使用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覆盖。 | 1.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完善信用承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闭环机制,将矫正评价融入社会信用体系,探索结果运用,对失信者加强教育矫治力度,按需通报有关部门提出“列严”建议联合惩戒,探索弹性监管机制。 | 四季度 | 施存军 市矫正局 |
“学历技能再提升、就业帮扶促共富”工程 | 联动开放大学,实施社区矫正对象“学历、就业技能”双提升工程。 | 1.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建立“涉营商”社矫对象监督管理台账,联动检察机关为“涉营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考察、洽谈、签约,居住地变更及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考证、培训、出海作业等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充分保障矫正对象的经营活动。 | 一季度
| 施存军 市矫正局 |
2.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就业联动管理,在本市及临近兄弟地市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动处突,以延伸监管铺设保障就业之路。 | ||||
3.加强调查摸底,把扩大就业作为首要任务,今年全市新增社区矫正就业基地10家,实现18至60周岁无业人员整体比率下降6个百分点以上。开展学历提升按需帮扶,在全省初高中文化覆盖率提高至50%的基础上,力争全市提高至75%,争取在全省名列前茅。 | 全年持续推进 | |||
社区矫正执法“破难攻坚”行动 | 以“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针对《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存在的执法边界不清晰、执法尺度不统一等问题,开展执法难点问题研究探索改革,出台《社区矫正执法指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实现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下降25%。 | 1.在市局的基础上,推进成立县一级社区矫正执法机构(管理局),明确执法主体地位,进一步充实、强化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中心各项功能。 |
二季度
| 施存军 市矫正局 |
2.针对《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基层执法边界不清晰、执法尺度不统一等问题,积极承接省厅执法改革试点,贯彻落实《执法指引》,提升执法规范性和公信力。 | 三季度 | |||
3.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度,优化社会组织参与,规范社会工作者考核,推进村居协助,试点探索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做好执法体检、公益服务、志愿助矫等方面工作。 | 二季度 | |||
社区矫正“应急处突”机制 改革 | 做细隐患排查和风险研判,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提升再犯罪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严密防范严重再犯罪、重大案事件,顺利完成杭州亚运会等重点时段安保任务。 | 1.融入属地维稳安保工作大局,加强部门协作,对潜在风险苗头的人员,建立一人一案和一人一组应急机制,固化职责分工,常态化联动预案演练。 | 三季度 |
施存军 市矫正局 |
2.夯实、迭代“海之矫”应急处突、风险防范功能,加强与公安、海警、海洋渔业、海事部门信息互换、职责联动,深化海上社区矫正应急处突机制,深化警矫协同,探索与兄弟地市应急处置协同,全力确保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 | 四季度 |
七、普法板块(基层治理)改革任务清单
改革 项目 | 改革目标 | 改革举措 | 完成 时限 | 牵头领导和处室 |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攻坚行动 | 贯彻省两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的意见》,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专业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等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效协同的多元调解体系。 | 1.制定出台《舟山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规则》,明确中心工作定位、受案范围、案件受理流转、调解办案程序。 | 一季度 |
林海江 市行调 中心 |
2.全年建立行政调解组织不少于28个。 | 全年 推进 | |||
3.根据省厅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全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备案工作,实现人民调解大数据平台信息录入100%;持续推进人民调解质效提升行动,全面实施《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六化”建设,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 | 全年 | 贺永明 局促进处 | ||
4.根据省厅律师参与调解组织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相关处室积极推进建立律师调解室。 | 三四 季度 | |||
5.健全调解优先及调解前置机制,提高调解首选率;规范人民调解移送函,健全调解案件司法确认机制;开展全市人民调解规范化专项督查工作,提高调解案件执行率、满意率。 | 全年 | |||
6.积极贯通应用省市县乡村可信云调解信息系统,加强数字赋能,确保线上调解申请受理响应率100%。 | 三四 季度 | |||
安置帮教效能提升工程 | 加大安置帮教政策落实力度,提升工作效能,强化除险保安,助力共同富裕。 | 1.落实好重点人群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完善机制,统筹协调。指导县区加强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落实预释放人员信息核实;加强监地衔接,确保“三无”人员信息核实率、重点对象接送率和帮教率实现100%。 | 全年 | 贺永明 局促进处 |
2.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每个县(区)建成实质运行的安置帮教基地达3家以上。 | ||||
3.强化社会救助“一件事”,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刑释人员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率100%,实现“应助尽助”。 | ||||
4.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 ||||
5.推广“浙里安帮”数字化应用,分类帮扶,提升安置帮教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
八、普法板块(公共法律服务)改革任务清单
改革项目 | 改革目标 | 改革举措 | 完成时限 | 牵头领导和处室 |
落实公证民生实事项目 | 实现公证“最多跑一次”率达60% | 公证“最多跑一次”率达52%,满意率96%以上。 | 一季度 | 贺永明 局公法处
|
公证“最多跑一次”率达55%,满意率96%以上。 | 二季度 | |||
公证“最多跑一次”率达60%,满意率96%以上。 | 三季度 | |||
公证“最多跑一次”率达60%以上,满意率96%以上。 | 四季度 | |||
实现全省通办公证 事项达80% | 以中国公证协会《公证业务分类表》(中公通〔2018〕29号)的222项公证事项为基准,实现全省通办公证事项达80%。 | 每季度 | ||
优化公证 便民机制 | 加大公证资源供给,解决基层群众尤其是岱山、嵊泗等海岛区域对公证的需求。 | 1.拓展公证服务渠道,在四个县(区)重点乡镇或开发区各设立1个联络点(代办点)。 | 一季度 | 贺永明 局公法处 |
2.开展“公证‘最多跑一次’、全省通办公证事项”民生实事的宣传工作。 | 一季度 | |||
3.依托省公共法律服务协同监管应用的工单系统,将复杂公证事项流转到市阳光公证处,解决岱山、嵊泗区域公证办证力量薄弱的问题。 | 全年 | |||
4.推进公证服务“一件事”改革,建立公证“身后一件事”遗产查询平台。 | 三季度 | |||
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 | 按照总量控制、做精做强、科学规划、有序发展的方针,促进司法鉴定机构健康发展。 | 1.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制度和内部管理评价。 | 全年 |
贺永明 局公法处 |
2.落实《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 全年 | |||
3.逐步扩充司法鉴定项目,提升司法鉴定人资质。 | 全年 | |||
构建法治营商环境数字化服务体系 | 推进“舟法智”一体化系统项目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互联网+”服务平台。 | 1.高质量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云平台建设。 | 全年 | |
2.为依法治市、惠企政策、机关合同等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 全年 |
九、普法板块(律师服务)改革任务清单
改革项目 | 改革目标 | 改革举措 | 时间进度安排 | 牵头领导 和处室 |
深化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 聚焦构建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律师行业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积分制管理评价机制,激发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服务总量、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新提升,努力建成“两个先行”示范样本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标志性成果。 | 1.落实省厅出台的深化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搭建“法润小岛 律助共富”等服务载体,组织律所、律师广泛开展法律咨询解答、普法宣传等工作,积极参与立法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人民调解等,增强公共法律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 | 一、二、三季度 | 贺永明 局律工处、 |
2.落实浙江省律师行业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积分制管理评价机制,定期晾晒律师行业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积分情况,并将其作为律师、律所诚信档案、表彰奖励、职称评定、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推选、“两代表一委员”推荐、协会职务担任等的重要参考;作为法治浙江建设考评和对县区考评的重要参考。 | 四季度 | |||
律师职称评审社会化改革
| 适应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发挥律师行业协会在制定职称评价条件和评审中的作用,按照“权责一致”原则,采取政府授权备案形式,实现个人 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机构择优聘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评审机制。 | 1.落实省司法厅和省人社厅出台的《关于推进律师系列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指导市律协落实《浙江省律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积极引导律师参与职称评审申报,加大职称结果应用。 |
二、三、四季度
| 贺永明 局律工处 |
十、普治板块(普法宣传)改革任务清单
改革项目 | 改革目标 | 改革举措 | 时间进度安排 | 牵头领导和处室 |
构建分层分类精准普法 机制 | 部署开展服务企业专项法治宣传行动,进一步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经营管理者法治素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 1.打造一个专栏。依托“法治舟山”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护航”新媒体普法专题栏目,定期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和涉企典型案例。 | 全年持续推进 | 施存军 局普治处 |
2.建立一个智库。依托“八五”普法讲师团,打造营商环境“法菜单”,招募一批企业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入普法志愿服务联盟。 | ||||
3.印发一本手册。印制发布企业学法清单和企业合规应知应会手册。 | ||||
4.实施一项工程。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治素养提升“护航”工程,建立产业园区、企业法治素养观测点(联系点),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素养测评。 | ||||
5.组织一轮宣讲。线上联合市经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企业码”直播专题法治宣讲,线下依托涉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等开展“送法进企业”系列宣讲和主题活动。 | ||||
乡镇(街道)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 大力提升乡镇(街道)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 | 1.搭建学法平台。联合市委组织部在新区干部在线平台搭建乡镇(街道)干部学法专栏,要求基层干部在线自主学习,完成规定学分。 | 全年持续推进 | 施存军 局普治处 |
2.开展法治素养测评。以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契机,印发《乡镇(街道)干部法治素养基准》,编辑发布乡镇(街道)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试点开展乡镇(街道)干部公民法治素养测评。 | ||||
3.组织专题宣讲。依托“八五”普法讲师团,根据乡镇(街道)干部不同岗位的履职需求,开展点单式普法宣讲。 | ||||
打造海洋海岛普法品牌 | 以深化特色引领为导向,围绕现代海洋产业发展要求,依托舟山区位优势,大力开展海洋海岛法治品牌打造和渔民法治素养提升“强基”工程。 | 1.组织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好“小岛你好 普法海疆行”“法治海浪花 普法海疆行”系列主题活动,常态化落实休渔期渔民法治培训等工作。 | 全年持续推进 |
施存军 局普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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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造海洋普法品牌。聚力“品牌化”打造,深化“普法海疆行”“海上枫桥 法随远洋”“法治民宿”等法治单元,打造“海上网格普法”、远洋渔业“法超市”、渔民“法菜单”、“你带货我普法”电商普法等一批特色配套项目。 | ||||
3.组建普法志愿队伍。充分引入社会力量,成立“海浪花”普法志愿服务联盟,集结不同行业领域的普法志愿先锋队,构建新时代社会大普法格局。 | ||||
4.深化海洋法治文化。设计“法小舟”海洋特色普法吉祥物和系列法治文化衍生品,迭代升级“法治舟山”政务新媒体平台,推动具有辨识度的法治阵地、普法载体融入城市滨海岸线整体提升工程,推动法治元素、法治文艺活动、法治文化展示融入我市海洋特色节庆活动中。 |
十一、普治板块(法律援助)改革任务清单
改革项目 | 改革目标 | 改革举措 | 时间进度安排 | 牵头领导和处室 |
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工作机制 | 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通办案件的申请人对受理审查的满意率不低于97%,受援人对案件承办的满意率不低于92%。 | 1.印发《“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 一季度 |
林海江 市法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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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服务指南并予以公示。 | 一季度 | |||
3. 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分类智库,根据律师的意愿和专业特长进行分类管理。 | 二季度 | |||
4. 根据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工作需要,适时跨域调配法律援助律师资源。 |
全年 | |||
5. 对市域通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对申请人、受援人进行回访。 | 全年 | |||
拓宽法律援助范围 | 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0件以上,市中心办理200件以上。 | 1、落实省厅有关经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受事项限制改革要求。 | 根据省厅改革进度确定 |
林海江 市法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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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法》有关不受经济条件限制和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规定。 | 全年 | |||
3、加强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 | 全年 | |||
4、试点推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并按要求全面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 全年 | |||
5、主动融入“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打响“法援惠民生·法润小岛”、“法律援助不出岛”等特色法律援助品牌,满足海岛居民法律援助需求。 | 全年 |
十二、综合板块改革任务清单
改革项目 | 改革目标 | 改革举措 | 进度 安排 | 牵头领导和处室 |
完善政务信息工作机制
| 切实发挥政务信息的决策智囊、前瞻分析、改革引领作用,提升以文辅政能力水平。 | 1.建立选题清单发布制度,聚焦省厅、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定期、不定期发布重点信息需求清单,强化研究储备。 2.加强政务信息与业务工作联动,加强与立法研究中心、法律服务机构等开展研究合作,定向约稿。 3.建立部门共建制度,以考核为抓手,强化与部门联动,不定向约稿。 | 1.每季度发布专报选题清单2次以上; 2.全年被省厅录用信息20篇以上。 | 唐文彬 局办公室 |
优化财务管理制度,培优育新助强高水平法治 | 优化资金分配结构,提高向承担司法行政改革试点项目、创新项目的分配额度,解决分配额度固化、与司法行政工作契合度不高、激励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 1.加强对省厅“培优育新”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使用实效。 2.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提高资金利用率,对项目实施开展从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绩效考核的全过程绩效跟踪管理。 | 全年持续 推进 | 林海江 局办公室 |
改进工作作风 | 进一步拓展“党建+”品牌建设,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 1.开展“真抓实干马上就办”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严谨、规范、创新、高效的机关工作作风; 2.进一步深化“党建+”品牌建设,推进党建与法治建设融合发展,以党建引领法治建设全面进步; 3.建立完善“正负风气”通报机制,宣传先进,通报后进,激励建设争先创优、 | 1.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品牌经验汇总; 2.每月开展一次作风建设大检查; 3.至年底作风纪律有较大改进。 | 唐文彬 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