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11/2023-191732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3-12-0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采纳情况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关于对《舟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3-12-08 09:20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文件名称

舟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

起草处室

行政事业处

序号

意见及建议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因法院等单位除办公室外还有调解室、法庭等需要使用电脑等办公设备的公共场所,故建议针对法院等承担特殊职能的单位适当提高信息化设备配置比例。

不采纳

办法第三条明确本办法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各行政事业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因单位特殊业务需要,另行配备的业务用设备,不列入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限额标准,故办法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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