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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3-06336 文号 舟政办发〔2023〕82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2-19
组配分类 市府办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1 17:52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舟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环境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046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奋斗目标,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持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局部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奠定生态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持续提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撑显著增强,主要表现为:

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方面。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5%以上,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以上,工业污水处理能力16万吨/日以上。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网60公里以上,再生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5%以上。

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86%以上,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均达到70%以上。易腐垃圾清运量占比28%以上。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方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面。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100%和80%以上,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21万吨/年以上。

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方面。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新增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能力50万吨/年以上,实现利用设施县(区)全覆盖。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方面。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及县控以上地表水、重点乡镇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均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污水收集处理体系。

1.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干石览三江片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加快完成三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建三江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远期关闭干石览污水处理厂。(市水务集团、市远洋渔业集团按职责分别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区政府配合)优化普陀、高新区、新城等中部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形成舟山市污水处理中心。新建工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协同处置高新区和展茅区块工业污水。(市水务集团、普陀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别牵头,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配合)关闭小干污水处理厂,逐步清退新城及沈家门南部区域较小规模污水处理设施,纳入舟山污水处理厂处置。展茅片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整合腾退,远期改造为污水泵站。(市水务集团、普陀区政府、新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别牵头)

2.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按照全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的要求开展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逐年谋划落实一批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定海、普陀、岱山等老城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基本解决污水管网破损、缺失、混错接等问题。(市治水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全面开展污水管网隐患排查,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污水管网隐患排查及综合评估工作,形成污水管网周期性排查检测工作机制。(市城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3.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合理安排再生水循环利用和中水管网铺设项目。探索各类再生水利用途径,实施定海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施扩建项目,推进舟山污水处理厂尾水再利用工程,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能。(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按职责分别牵头,市城管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4.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标准化运维,全市新(改)建4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要求,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对有条件纳管的农村生活污水尽可能纳管处置,提高处置效能。(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二)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推进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提升改造,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运行机制。加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桶车配对”分类收集。全面实施垃圾填埋场“一场一策”综合治理,完成团鸡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岱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嵊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建成市级易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座。(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2.深入推进“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体系建设。新建标准化分拣中心1个、农村资源化分拣中心12座,高标准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9座,全市基本形成功能完善、能力匹配、标准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体系。(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三)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处理体系。

1.优化布局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各县(区)及六横、衢山等较大岛屿建成统一收运和分拣设施,完善综合利用、处置成套的收运处理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六横管委会组织落实)

2.提升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效率。全市建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项目5个以上,建立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共建共享、多元处置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城管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3.加强一般工业固废规范管理。加强一般工业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强化落实船厂垃圾、废钢、废矿砂等贮存管理,确保回收场地整洁、利用处置场所达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重点开展废钢铁等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提升整治,定海、普陀等本岛区域布局若干集中回收点位。(市商务局牵头,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组织落实)

4.提升污泥安全处置能力。充分发挥本岛片区污泥综合处理能力,新建三江污泥处理厂,启动舟山市污泥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合理布局污泥处置项目,本岛范围内污泥进行集中处置,引导岱山、嵊泗本地消纳;鼓励污泥处置多元化。(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水务集团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四)提升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水平。

1.促进危废处置行业良性发展。统筹全市危废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重点对鱼山、金塘、定海工业园区等危废处置项目进行优化布局,实现利用处置能力与需求相匹配。定期公告危废利用处置行业相关信息,优化危废处置营商环境。(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定海区政府、金塘管委会、石化基地管委会组织落实)

2.提升危废处置能力。加快推进飞灰(灰渣)、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在定海、岱山规划布点,适时推进活性炭集中再生设施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配合,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建设团鸡山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满足近期我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急处置需求。(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3.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对疫情期间建成的医疗废物处置项目进行纳规管理。将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纳入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定海区政府组织落实)健全县域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升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岛际运输能力和效率。(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港航和口岸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五)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1.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中转、消纳、综合利用进行全过程监管。(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港航和口岸局配合)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促进陆域运输联合执法常态化,严查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港航和口岸局、舟山海事局配合)

2.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积极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在现有基础上新增普陀、嵊泗、普朱、六横4个资源化利用项目,形成布局均衡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网络体系。(市城管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

1.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面推进县控以上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和重要乡镇(街道)等乡镇级河道小微水站建设,进一步提升乡镇级河道监测监控能力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底前新建19个地表水自动站点、15个重要乡镇小微水站,实现县控以上断面水质、重点乡镇地表水自动监测全覆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2.完善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提升重点工业园区空气质量智能化监测水平,在无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建设园区空气监测站点。到2023年底前,实现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组织落实)补充完善新污染物监测网络,建成至少1个温室气体监测点。建立区域VOCs污染地图,对特征污染物进行精准溯源,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精准化管控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实施市区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组织落实)

3.提升石化行业环境监测监控能力。通过省、市、县(区)三级生态环境部门与石化基地管委会共建共享的模式,推动建设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环境监测综合实验室,辐射服务全市石化拓展区。在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北面新增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形成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周边空气质量“1+7”自动监测网络,加强运行管理,强化溯源分析。(石化基地管委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县(区)、功能区和相关部门的建设主体责任,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政策联动,协同推进全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本岛一体化统筹原则,岱山、嵊泗、金塘、六横等编制行动计划,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动态更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项目完成情况列入美丽舟山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财政资金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环境监测监管,加大视频监控、在线监测、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在环境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鼓励县(区)、功能区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以一定形式进行补助。

(三)强化政策保障。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对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给予政策支持,优先安排环境基础设施用地指标。优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机制,按照宜统则统、统分结合的模式,本岛片区污水处理逐步由市水务集团统筹运行和管理。

(四)扩大公众参与。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发布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治理成效的相关资讯,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搭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公共事务的线上互动平台,关注群众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形成公众全面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附件:舟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2023—2025年)(中心城区)


附件

舟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2023—2025年)(中心城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投资估算

(亿元)

建设时间(年)

责任单位

定海区政府

30.077



1

定海区地表水自动站建设项目

建成3个县控地表水自动站,建设定海1个省控、5个市控站房。

0.047

2023—2025

定海区政府

2

定海区小微水站建设项目

建成4个乡镇级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

0.02

2024—2025

定海区政府

3

定海区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

对接户率不足70%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1

2023—2025

定海区政府

4

定海区农污接入市政管网配套设施工程

距离城镇污水管网3公里范围内有条件的行政村纳入市政管网。

0.78

2023—2025

定海区政府

5

定海区农村中型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

建成农村中型生活垃圾压缩站。

0.3

2024—2025

定海区政府

6

定海城区污水管网新改建项目

新(改)建污水管网13公里,沿线实施综合整治,河道周边水岸同治。

5.5

2023—2025

定海区政府

7

定海城区中水管网铺设项目

对解放西路(西关路—城西河桥)、人民北路(昌国路—环城北路)道路管网进行改造,新建中水管网。

0.63

2023

定海区政府

8

三江干石览片管道、三江—西北连通管项目

新(改)建污水管网6公里,建设2个日处理能力1万吨的泵站。

0.4

2024—2025

定海区政府、市远洋渔业集团

9

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

建成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

0.05

2023

定海区政府

10

3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优化调整项目

利用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采用回转窑焚烧工艺,新增危险废物综合焚烧年处理能力3万吨。

0.6

2023—2024

定海区政府

11

含镍钴钒钼等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

废催化剂资源化年利用能力10万吨、其它危险废物资源化年处理能力6万吨。

14

2023—2025

定海区政府

12

定海区危险废物与工业废物资源化处理处置项目

一期项目年处置能力7.5万吨,并配套建设2000吨级油泥包危化品码头工程。

3.5

2022—2024

定海区政府

13

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节能减碳项目

造纸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作为燃料综合利用,年产生副产蒸汽19.27万吨,实现固废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1.2

2023

定海区政府

14

定海区年处理10.3万吨一般固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一般固废年循环利用能力10.3万吨。

1

2022—2025

定海区政府

15

定海区金属废料和碎屑一般固废项目

年处理能力5万吨。

0.05

2023

定海区政府

16

定海区年处置100万吨一般固废和建筑垃圾建设项目

一般工业固废年处理能力10万吨,装修垃圾处理能力10万吨和建筑垃圾处理能力80万吨。

1

2022—2023

定海区政府

普陀区政府

5.0495



17

东港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增效一期工程

对东港街道城北片区的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终端进行提质增效。

0.04

2023

普陀区政府

18

沈家门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增效一期工程

完成鲁家峙片区12个小区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增效工作。

0.08

2023

普陀区政府

19

普陀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及修复项目

根据排查情况开展污水管网修复。

0.2

2024

普陀区政府

20

普陀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新改建项目

建成城北生活垃圾中转站。

0.2

2024—2025

普陀区政府

21

普陀区地表水自动站建设项目

建成3个市控站房。

0.0075

2023—2025

普陀区政府

22

普陀区小微水站建设项目

建成6个乡镇级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

0.03

2024—2025

普陀区政府

23

普陀区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

对接户率不足70%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1

2023—2025

普陀区政府

24

普陀区农污接入市政管网配套设施工程

距离城镇污水管网3公里范围内有条件的行政村纳入市政管网。

0.26

2023—2025

普陀区政府

25

普陀展茅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连通管项目

新(改)建雨污管网11公里、连通管2.5公里,新建泵站日处理能力4万吨。

2.2

2023—2025

普陀区政府

26

普陀区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建成年处置能力100万吨建筑垃圾处理中心。

1

2024—2027

普陀区政府

27

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站

建成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站。

0.02

2023

普陀区政府

28

普陀海洋生物园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项目

完成沈家门海洋生物园污水厂老厂废气除臭设备改造。

0.012

2023

普陀区政府

市水务集团

20.95



29

定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新建1座高速气浮池、1座反硝化深床滤池、1座接触消毒池及巴士计量槽、改造三期原有加药间、排海泵房等,提标后日处理能力6万吨。

0.6

2022—2023

市水务集团

30

岛北污水处理厂泵房改造及调配管网

对岛北污水处理厂内 1 座污水提升泵房进行改造,日处理能力6万吨;岛北污水处理厂至舟山市污水处理厂新建 1 根长约9.5 公里的污水压力输水管道。

0.9

2022—2024

市水务集团

31

岛北污水厂提标改造

从一级A标准提标至省地方标准,并建设配套管网工程。

1

2024—2026

市水务集团

32

三江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在远洋渔业基地周边区域新建日处理能力2.5万吨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5.45

2024—2026

市水务集团,市远洋渔业集团、定海区政府

33

三江污泥处理厂建设工程

污泥日处理能力400吨。

4.5

2024—2026

市水务集团,市远洋渔业集团、定海区政府

34

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项目

新建日处理能力6万吨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输送管道,其中一期为日处理能力4万吨。

6.5

2024—2026

市水务集团,普陀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5

舟山市污泥厂二期扩建工程

扩建日处理能力200吨,日处理总能力提升至500吨。

2

2024—2026

市水务集团

市远洋渔业集团

1



36

三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1万吨。

1

2023—2024

市远洋渔业集团,市水务集团、定海区政府

新城管委会

0.401



37

新城县控地表水自动站建设项目

建成1个县控地表水自动站。

0.001

2024—2025

新城管委会

38

新城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

对接户率不足70%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0.4

2023—2025

新城管委会

高新区管委会

2.65



39

高新区化工污水处理项目

新建日处理能力0.5万吨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和4公里污水排海管道。

2.5

2023—2024

高新区管委会

40

高新区污水管新建工程

新建3公里污水管网。

0.15

2024—2025

高新区管委会

普朱管委会

2.4075



41

普陀山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新建日处理能力0.7万吨污水处理厂,并对原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日处理总能力提升至1.2万吨。

1.5

2024—2025

普朱管委会

42

朱家尖污泥处理项目

日处理能力100吨。

0.1

2023—2025

普朱管委会

43

普陀山龙湾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敷设污水管道约1.8公里,雨水管道约1.6公里。

0.08

2023

普朱管委会

44

普陀山海防新村地下管线改造工程

敷设雨、污水管道1.83公里,建设1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

0.06

2023

普朱管委会

45

千步沙区域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新建雨污水管道1.5公里。

0.03

2023

普朱管委会

46

朱家尖生活垃圾中转站新改建项目

建成朱家尖五眼垃圾中转站。

0.15

2022—2023

普朱管委会

47

朱家尖南沙“污水零直排区”提质扩容项目

南沙部分区域污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0.03

2022—2023

普朱管委会

48

朱家尖庙筲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道路东侧机动车道下方敷设雨水主管,西侧道路机动车下方敷设污水主管,同时西侧人行道下方敷设压力污水管,将保利地块内区域污水泵送至朱西线污水管内。

0.2

2022—2024

普朱管委会

49

朱家尖小微水站建设项目

建成1个乡镇级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

0.005

2024—2025

普朱管委会

50

普朱地表水自动站建设项目

建成1个市控站房。

0.0025

2023—2024

普朱管委会

52

普朱农污接入市政管网配套设施工程

距离城镇污水管网3公里范围内有条件的行政村纳入市政管网。

0.18

2023—2025

普朱管委会

53

长乔项目配套污水压力管建设工程

新建长乔项目至朱家尖污水处理厂污水压力管3.95公里。

0.07

2023

普朱管委会

石化基地管委会

3.45



54

石化基地环境监测综合实验室项目

新建绿色石化基地环境监测综合实验室。

0.8

2024—2025

石化基地管委会

55

绿色石化基地空气站建设项目

绿色石化基地北面新建1个空气自动站。

0.05

2023—2024

石化基地管委会

56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应急池工程

本工程拟用海面积98.1973公顷,其中应急池用海面积95.5520公顷,施工围堰用海面积2.6453公顷,应急池护岸全长4123米,常水位以上储蓄事故水能力不小于175万方。护岸上设置3座闸门,宽度7米,常态下应急池与外海联通,应急状态下通过闸门闭闸,储蓄事故水。

2.6

2023

石化基地管委会

市生态环境局

2.3837



57

舟山市地表水自动站建设项目

建成2个省控、13个市控地表水自动站,市级负责设备采购、安装,县级负责站房建设。

0.0927

2023—2025

市生态环境局

58

舟山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建成10个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

0.018

2024—2025

市生态环境局

59

智能化土壤样品制备系统建设

建成土壤和沉积物等样品的全自动智能化处理系统,实现土壤样品和沉积物样品的全自动处理。

0.03

2024—2025

市生态环境局

60

市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有效防控辐射环境风险,拓展海产品中放射性核素监测能力。

0.038

2024—2025

市生态环境局

61

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

项目实施后将基本具备重点行业特征污染物的排查确证能力,掌握重点管控清单中部分新污染物的监测分析能力,建立高分辨质谱系统在未知污染物领域的筛查和评估能力。

0.105

2024—2025

市生态环境局

62

舟山市飞灰资源化项目

建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能力5万吨以上。

2

2024—2025

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区政府、岱山县政府

63

医疗废物处置扩建项目

利用企业现有厂房,建成一套日处理能力10吨微波消毒处理设施。

0.1

2023—2025

市生态环境局

市商务局

0.05



64

临城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总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其中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车间约2000平方、办公用房200平方。

0.05

2023

市商务局

市城管局

2.735



65

团鸡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新建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包括生活垃圾应急填埋5万方和飞灰填埋7万方)和团鸡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

2.135

2023—2025

市城管局

66

易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1座日处理能力200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0.6

2023—2025

市城管局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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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污水管网新改造项目

根据排查情况逐年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滚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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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