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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008009005001/2023-19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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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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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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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一体化促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方案》负责人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2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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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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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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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上午,我市举行《舟山市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一体化促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方案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相关提问。


为推进全市普惠均衡的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缩小医保待遇城乡差距,促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近日,我市出台了《舟山市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一体化促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方案》。


《试点方案》主要围绕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基金绩效水平四方面进行试点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基础性和杠杆作用,让群众享有更加公平普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一、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提升基层医保待遇水平举措。


在城乡居民医保不设起付线、封顶线基础上,全面取消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起付线,引导群众在基层就医。


提高城乡居民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成年参保人员,市内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基层医院从80%提高到85%,二级医院从70%到75%,三级医院从60%提高到6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相应提高到65%。


提高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基层提高2个百分点,报销比例达52%,二级医院提高5个百分点到30%,三级医院、诊所、药店提高3个百分点到28%。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肺结核70%)。


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待遇差距,力争打造医保城乡最小差距实践范例。


5.今年起降低了大病保险起付线,由2.5万元下降到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支付70%,其中医疗救助对象起付标准由1.25万元下降到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支付80%。


上述优惠措施,总体可减轻群众年度医疗负担8000余万元。


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总体原则,稳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优化基层医疗服务收入结构。


完善医共体和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医保预算总额“包干”使用政策,加大医保基金对医共体支持力度,推进医共体和医联体高水平建设。


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医疗机构加强成本管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完善中医饮片价格管理机制,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


建立“一地签约、全市共享”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机制,实现签约群众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均可享受提高3个百分点的医保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基层整体服务能力。


三、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增强群众就医便捷度


完善医药机构定点管理机制,加大对偏远海岛的倾斜力度。


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从10月1日起,全面取消本市参保人员到市外就医刷卡的备案手续。


全面实施“舟到医保优享”服务,优化完善“互联网+医保”经办服务,健全“四级经办”体系,深化“一站式”服务和不见面服务模式,让群众享有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目前我市176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开通住院、普通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通率100%。其中38家医院5个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应通尽通”。


四、提高基金绩效水平,维护基金安全可持续



进一步推进医保基金开源节流,持续优化医保参保结构,提高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能力,对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以均次医疗费用、均次检查费用、目录外费用占比等为核心的总额控费措施,严控非针对性诊疗医保支出,有效维护基金收支平衡,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全面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改革试点方案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出台舟山市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困难人员医疗费用家庭负担封顶保障机制等落地政策。进一步规范经办服务标准、优化经办服务质量,推进“互联网+医保”经办服务,以更高标准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工作。加大宣传,让群众及时了解医保新政策,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媒体提问环节


NO.1 对于医保政策范围外的医疗费用,舟山医保部门还开展了哪些工作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呢?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阮剑鸿作答:


完善多层次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舟山医保部门一贯以来的工作宗旨。


市医保局指导下的惠民型商业补充保险“舟惠保”正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有益探索,充分发挥了在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中的梯次减负作用,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舟惠保”设立三年来,累计赔付8000余万元,享受待遇人数2.1万人,单人最高赔付三年累计96余万元。


目前,“舟惠保”已被列入省十大民生实事项目、舟山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工作要点指标、公共服务七优享指标体系等。


NO.2 试点方案中有提到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整体服务能力提升,稳妥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请问后续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会有哪些考虑与措施?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处处长卢金奇作答:


下一步,我们将出台《舟山市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总体原则,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优化基层医疗服务收入结构。


下调高于县级公立医院的检查检验类服务项目,上调部分明显偏低的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理顺市域内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的服务价格联动机制。


合理调整基层服务专家门诊费等价格,实施优质资源下沉引导支持政策。


强化价格与支付政策、总额预算、药械集采等协同,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就医负担总体稳定。


NO.3 我市的试点改革,全面提升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请问医保基金如何平衡,财政如何保障?


舟山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醒飞作答:


在参保群众医保待遇逐步提升的情况下,如何维护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和长期可持续,是医保和财政部门需重点研究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方面,通过加强医保基金支出预算管理和总额控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厉打击医保违规违法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各级财政尽力而为、加大投入,努力维持基金收支平衡,全面履行兜底责任。


经测算,本次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和叠加疫情后医疗费用反弹,将增加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支出约9900万元,参保人员人均支出将增加约210元。为使本次政策调整最大程度惠及广大群众,我们研究决定不提高2024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金额,增加支出所需资金由历年结余和财政兜底解决。今后年度再根据基金当年和历年收支情况,合理调整人均筹资水平,并保持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2/3筹资金额由各级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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