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舟山市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3-11-2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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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舟山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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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综合处
ZJLC41-2023-0001
各县(区)国动办,市办各处、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舟政发〔2021〕24号)和《舟山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舟依组办〔2023〕4号)的有关规定,我办对2023年10月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清理共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26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舟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舟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空地下室竣工测绘工作的通知 | 舟人防〔2018〕19号 |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舟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关于印发《舟山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操作办法》的通知 | 舟人防〔2013〕30号 |
2 | 舟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 舟人防〔2013〕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