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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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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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科技规划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l〕10号)和省政府关于帆张网渔船淘汰整治的相关要求,通过实施帆张网渔船整治两年攻坚三年清零行动,从根本上解决帆张网渔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依法治渔、改革创新、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快实施减船转产行动,促进渔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实现渔业可持续化发展,助推浙江渔场修复振兴。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攻坚、综合整治、减转结合、疏堵并举”,力争在2023年底前调减帆张网渔船90%以上(其中,2022年底前调减帆张网渔船50%以上,力争调减60%以上),2024年9月16日前实现帆张网渔船全面清零、渔民顺利转产、渔区社会稳定的目标,有效保护海洋生态,有效遏制海上渔船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动员阶段:(2022年1月31日前)。开展全市帆张网渔船详细调查摸底工作,建立专班队伍,研究帆张网渔船减船转产工作方案。重点调查各地帆张网渔船船龄、股份、船员构成、转产转业意向等基本情况,详细记录并做好“一船一档”。各地拟定帆张网渔船整治两年攻坚三年清零行动详细方案,细化减船转产补助政策,明确资金来源和具体安排。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完善政策措施。全面开展政策宣传动员,全方位做好渔民及渔区干部群众教育引导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2月1日—9月15日)。出台帆张网渔船减船转产总体政策,下达各县(区)年度减船转产任务。各县(区)细化优化各阶段任务与政策,组建“维稳”“政策”“综合工作”等专班。对船东有意愿转产、船龄20年以上、“证业”不符、存在安全隐患的帆张网渔船,率先进行减船转产,力争完成50%以上的减船转产协议签订。同时,对帆张网渔船实行重点监管。持续强化舆论引导,形成减船转产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细致开展群众工作,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全面攻坚阶段:(2022年9月16日—2022年底前)。完成第一批帆张网渔船减船转产、政策兑付、船舶拆解等工作。力争再完成10%以上的减船转产任务。持续强化舆情引导和政策宣传,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解决合理诉求。加大对退捕渔民的社保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定向帮扶等工作,实现退休有保障、就业有门路。
(四)持续推进阶段:(2023年底前)。持续开展教育引导和执法整治,积极引导渔民主动转产转业。2023年9月16日之前实现“证业不符”帆张网渔船全面清零,2023年底至少完成90%的帆张网渔船减船转产工作。持续强化就业培训及扶持、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五)“清零”阶段:(2024年9月16日前)。对剩余船只,通过示范引导、严格管理等措施,依法实施上缴拆解或调整作业,全面完成全市所有帆张网渔船清零,并做好行动总结评价工作。
四、政策措施
减船转产工作要坚持渔民自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则,所有主动上缴功率指标、减船拆解的渔船,均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政策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规定,享受“减船转产”补助政策。同时,积极引导渔民转产转业,优化调整渔业产业结构,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渔民增收。主要政策如下:
(一)自愿淘汰渔船补助。对所有主动上缴功率指标、拆解的并符合相关要求的捕捞渔船予以补助,船只拆解残值归船舶所有人所有,船只上排、驻排、拆解等费用由船舶所有人自行负担。对帆张网网具损失按限载数量进行适当补偿。
(二)调整作业渔船补助。对主动调整或恢复其它许可作业方式的渔船,实行作业变更补助,对帆张网网具损失按限载数量进行适当补偿。优先支持变更作业的渔船参与“千船示范、万船整治”工程,实施科技示范改造项目。
(三)制定渔民转产帮扶政策。成立转产专项基金,多渠道保障减船转产渔民“减得下、退得出、转得好”。对转产转业的渔民,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积极提供就业岗位;对再就业困难、年龄大的渔民实施退养帮扶;对吸纳减船渔民再上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自主创业的渔民,给予一定的补助和政策支持。
(四)重点整治违规行为。出台帆张网渔船严管严控措施,对帆张网渔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因违法违规发生事故险情的,一律依法依规采取“严管严查严罚”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帆张网渔船整治两年攻坚三年清零行动的统筹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健全责任体系,完善政策措施,实行综合治理,挂图作战、比学赶超。及时发现并解决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减船转产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梳理减船转产、帮扶纾困相关政策,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深入渔区召开专题宣讲会、座谈会等,分析资源、渔场变化,宣传减船转产政策措施,帮助渔民权衡利弊得失,广泛统一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渔业执法。海洋与渔业、公安、海警等执法部门要对帆张网渔船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船员超员、网具超载、超航区作业、超风力航行作业、私自拆卸定位设备和不服从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运用正反典型案例,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四)压实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帆张网渔船整治两年攻坚三年清零行动,有效化解渔民减船转产后顾之忧,合力维护渔区社会稳定。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行动牵头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公安部门负责涉刑事件处置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资金监管等工作;人社部门负责渔民社保接纳、再就业等工作;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风险评估、维稳管控、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信访处理等工作。
本行动计划自2021年12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