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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审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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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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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清理共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舟山市审计局关于印发特约审计员工作办法的通知》(舟审法〔2020〕49号),该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舟山市审计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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