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23/2022-188578

  • 文号:

    舟自然资规函〔2022〕78号

  •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2-08-30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8130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09-06 11:14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民革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设计 提升海上花园城市品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加强城市设计,提升海上花园城市品质对于展现城市特色,提高城市文化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城市设计相关工作,努力营造高品质城市风貌。已经开展的工作主要有:

一、在总体规划层面。《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在城市空间结构的基础上明确了“带、轴、面、廊”的城市景观结构,并从景观风貌分区、城市天际线、岸线利用、滨海环湾形象等方面提出了原则性的控制引导要求。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由我局牵头编制的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紧张有序推进中,规划对舟山城乡空间结构和景观风貌提出引领性要求,将重要的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山体、水系、视线廊道等保护和控制要求作为强制性内容,指导各类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精准、精细化开展。

二、在详细规划层面。我局一贯注重在城市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主要城市广场和公园、沿山滨水区域等重要片区的详细规划中,落实城市设计的控制和引导要求。例如:

1.新城中心区块。根据临城市级主中心功能定位,在新城中心区控规编制中结合行政中心,在新城CBD 核心区域强调了商业与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有机结合,形成了集聚区域性服务职能的综合性商业地标,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新城商业中心绿轴。在新城海洋科学城的详细规划中,根据城市设计的“绿谷”的理念,对绿色廊道、公共空间、建筑形态等进行全面管控落实。

2.定海古城区块。利用舟山历史文化名城价值,提前编制完成《定海古城保护与活化利用总体概念规划》。在原有古城格局和街巷肌理的基础上,充分保护古建筑,并加以利用,赋予文化展示、休闲活动、商业购物等新功能。在古城内部适当增加商业、办公、居住、酒店等设施,互相穿插,激发古城活力。同时通过设置独具古城特色的文化及景观小品,进一步凸显古城韵味。在控规编制中将规划研究中古城保护元素和要求纳入到管控条件中。 

3.普陀沈家门区块。沈家门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依托沈家门港口、渔业、旅游资源优势,完成《舟山市普陀区半升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含城市设计)》。规划以半升洞旅游码头为核心,布局有商业、酒店等建筑,同时保留了沈家门夜排档这一特色项目,结合山体公园、广场的有机融入,未来将打造成为满足居民及游客滨海休闲、游憩、餐饮和购物等多种需求的城市标志性公共空间。

三、在专项规划层面。一是编制完成了《舟山市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规划立足“山海岛城”的自然空间格局、海岛地域特色以及港城空间特征,以及对城市景观风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加强对城市特色景观塑造。二是打造世界级活力风情海岸带,开展“三湾两岸 滨海秀带”概念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沿定海、新城、普陀三湾海岸带展开,全长43公里,研究范围约151平方公里。规划以两岸对景,三湾联动为主要思路,通过“拉链结构”缝合三湾两岸,形成“一带、两岸、三湾、四岬、五彩、六区、九廊、十八园 ”的总体空间结构。

四、在规划建设管控方面。市住建局在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中,按照“单点突破+全域推广”的思路,突出打造高水平样板区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动全域风貌提升,其中每个风貌样板区都包含一处重要的公共建筑、一座高品质的城市公园、一个魅力的新区门户、一条宜人的魅力绿道(慢行道)、一条活力的特色街道、一套畅通的慢行系统、一个活力共享的广场、一个鲜明的文化主题(品牌)、一个未来社区(乡村)建设案例等内容;从更广层面着眼审视单体风貌效果,促使节点景观与周边区域衔接协调,达到整体大美。近年来,我局在在具体项目规划方案审查过程中,高标准做好规划方案审查工作,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对项目布局、建筑风格做好把关工作,对项目景观小品、夜景灯光、店招店牌进行重点关注,为项目高品质建设打好基础。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城市设计相关工作:

1.强化规划法定性。加快推进《舟山市城市景观风貌规划》报批工作,提高专项规划的权威性,加强对城乡景观风貌引导和管控,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管理工作。同时,按照我局已经发布的《舟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优化片区功能组织和形态,加强风貌管控,提高城市品质。规划编制中通过增加城市设计附加图则、地块城市设计导则等方式,强化对相关建筑特色空间的控制和引导,保护城市基 本生态和城市风貌的总体要求。

2.加强重点区块城市设计研究。一是对重要节点,如新城城北入城口等重要门户、新城海景广场城市阳台等地标节点、新城滨海公园等重要公共空间观景点等重要景观点,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塑造景观形象,展示不同片区的城市景观风貌。二是加强对勾山河山海廊道、芦花河滨水景观廊道等重要景观通廊的视线保护,营造城市同山海自然景观相融合的感知体验。三是结合定海古城微更新,完成《舟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成果稿及报批,并完成古城改造重要区块的控规成果及改造方案。

3.强化数字化管理应用。坚持数字赋能,及时把景观风貌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治理平台,实现跨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实现景观风貌全过程数字化管理。继续推进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舟山节点及多规合一场景讨论和优化工作,开展规划一点通宣传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舟山城乡用地结构,引导城市产业、居住、配套等用地空间合理布局,促进城市建设更加集约发展,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增强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感谢贵委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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