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13/2022-188850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2-09-23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81050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09-23 12:32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周备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增加住宅商品房毛坯比例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相关情况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住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推行住宅全装修,实行成品交付,是顺应新时期百姓的住房需求。自2018年1月1日起,舟山本岛范围内(含朱家尖岛、鲁家峙岛、小干岛、长峙岛)、金塘及六横区域,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进行商品房开发的住宅用地,全面推行住宅全装修。

为进一步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浙江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宅全装修项目施工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建﹝2018﹞12号)等文件。2018年以来,我市也出台了《关于印发<舟山市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舟建发﹝2018﹞64号)、《关于全面推行全装修住宅工作的通知》(舟建发﹝2018﹞128号)、《关于印发<舟山市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建发〔2018〕131号)、《关于“舟山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舟建发〔2019〕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舟建发〔2021〕51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目的在于促使全装修住宅项目建设从无序走向有序,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相关工作落实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各区块增加40%-50%毛坯比例的建议。根据省建设厅以及我市相关文件要求,资源规划部门在制订住宅用地土地供应方案时,按建设全装修住宅的要求在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公示时都予以载明,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今年以来,受疫情等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全省土拍市场呈不同程度下行趋势。舟山土地市场下行压力巨大,开发商对我市的土地市场预期不高,拿地异常谨慎,很多条件成熟的住宅地块因招商未落实迟迟未推出。截至目前,我市仅有2宗商品住宅用地成交。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精神背景和我市房地产土地市场遇冷的形势下,调整商品房住宅全装修成品交付的有关规定或者适当增加毛坯房比例,有利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7月18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稳进提质健康发展的意见》,即房地产新政12条。下一步,我市将落实落细房地产市场稳进提质工作举措,视市场运行情况加强政策储备,目前调整商品房住宅全装修成品交付的有关规定已纳入我市房地产政策储备库。

(二)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留一半的毛坯房比例的建议。根据6月15日何书记在市领导接访日中对我市全装修工作做出的 “要求市住建局做好相关调研工作” 的指示,我局高度重视,由主要负责人召集,以全市已交付的30个全装修住宅项目、在建的31个全装修住宅项目作为样本,从我市全装修政策推行情况、存在问题、突出矛盾等方面,结合对比省内其他地市实施现状进行了专题商讨研究,现已形成初步调研报告。

从初步调研结果来看,全装修交付带来了众多的复杂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一是全装修导致价格成本上升,企业销售压力显现。从我市目前房地产销售来看,全装修导致的住宅成本及销售价格上涨,致使房地产企业去化周期拉长,资金回笼压力增大。二是商品住宅二次装修,加重资源浪费。全装修住宅由开发商统一进行设计装修,装修风格比较单一,现实中存在较大一部分购房户不满全装修的风格或材料品质,在住宅交付后拆除再装修的现象,从而造成了重复浪费。三是质量纠纷升级,信访数量激增。由于住户对于装修标准和成果存在个人观感、审美上的众多差异,加之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疲软态势再度加剧房地产市场交易双方的矛盾升级,信访数量激增。下一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有关精神,了解我市各区域全装修政策运行现状,近期拟召开商品住宅全装修成品交付相关调研会议,为后续调整全装修相关政策提供现状背景支持。

(三)关于加强房地产精装修房选购前“一房多案”选择的建议。2020年伴随着全装修成品房的陆续交付以及为进一步促进住宅全装修稳定健康发展,省建设厅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浙建〔2020〕6号)文件中明确阐述“经省政府同意,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分区域、分类别实施住宅全装修。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强化以市场为导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定位和客户需求,自行确定装修设计方案数量和装修标准”。

经了解,目前我市在建31个全装修住宅中仅定海3个项目有购买前“一房多案”的选择。其中:金地山海未来城项目实行三类装标分别定价,一星级类毛坯,二、三星级类分别采用1000元/平方米和4000元/平方米的装标;绿城春来晓园项目114户型在原装标的基础上,可以采用“加装包”供购房人选装,截至目前未有购房人选择加装;祥生云山府项目采取不同装标不同定价的方式。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下行、销售滞阻的环境下,已有不少企业(如市本级万达星海湾项目、普陀金地海丝未来城项目、东投明越台、明越湾项目)向属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咨询后续未开预售的楼盘是否能够调整(降低)装标,从而实现通过下调售价以换市场销量的目的。下一步,我局拟充分调研市场情况,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实行全装修住宅选购前“一房多案”,从而减少交付后拆改造成的资源浪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综合考虑省里有关政策要求以及省内其他地市对于住宅全装修推行现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提出以下建议对我市全装修政策进行调整。

(一)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各地可根据区域实际,以市场为导向,综合出让地块所在区域的房地产销售及去化等情况,由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自行确定各商品住宅项目交付要求,并在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

(二)分区域、有重点、按标准执行。属地政府应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结合各地实际,划分核心区域。建议在核心区域内有条件的商品住宅项目推行住宅全装修交付。采用全装修交付模式的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舟山市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舟建发〔2018〕64号)、《关于全面推行全装修住宅工作的通知》(舟建发〔2018〕128号)、《关于印发<舟山市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建发〔2018〕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舟建发〔2021〕51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执行,以进一步推进全装修住宅项目有序建设,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请随时和我们联络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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