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26/2022-188462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2-08-31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舟山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31 10:10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市商务局:

何可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散装汽油供应点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协助办理此建议。现将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油站安全生产事关民生稳定,我局始终将加油站的安全监管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现有加油站52个,其中运营主体属于中石化的32个,中石油的12个,浙石油的8个,运营主体较为规范。加油站证照齐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等制度规范均较为全面,现场设施设备维护情况良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对供应散装汽油的加油站,我局在执法检查中将散装汽油实名制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内容,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规范化管理

自2014年,我局对陆上加油站开展了规范化建设,制定了《舟山市加油站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及考核细则》,通过企业自评和专家评审,系统性地规范了加油站的台账管理、巡查制度、责任落实,全面提升了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在应急处置方面,我局督促中石化、中石油针对各个加油站的特点分别制定了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落实每年2次的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以上意见,供你们在答复时参考。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2日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