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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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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舟山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2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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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舟政发〔20212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截止20211231日)开展清理工作,并起草了《关于废止<舟山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2号)、《关于印发<关于引育舟创未来海纳计划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舟委人才办〔20213号)制定。

、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2号),提出要构建定位清晰、层次分明、有机衔接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为我市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更好衔接推进省、市一体化体系建设,决定废止《舟山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舟科计〔2019〕2号)。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引育“舟创未来”海纳计划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舟委人才办〔2021〕3号),因市海外工程师统一纳入“舟创未来”海纳计划,列为海外高工序列,故决定废止《舟山市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暂行办法》(舟科〔2019〕12号)。   

    四、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人:舟山市科技局 成果转化处(挂政策法规处牌子)王雷

电话:0580-2280777

 

 

 

 

舟山市科学技术

  2022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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