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2-137981

  • 文号:

    舟政办发〔2022〕24号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5-2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组配分类:

    市府办文件

  • 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2022年治水治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1 10:11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2022年治水治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舟山市2022年治水治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擦亮我市生态底色,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扎实推进城乡共富同舟共享,全力助推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浙江省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精神,实干争先、跨越发展,坚持以水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提升为主题,以项目化建设为抓手,以数字化改革和整体智治理念推动“五水共智”,全面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不断增添舟山靓丽水色彩,为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底,水环境质量全面巩固提升,水生态健康有效改善,确保临城河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水十条”考核要求,6个省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3.3%,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持续巩固,城乡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

全面落实《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推行《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86个生活小区、8个乡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5个标杆样板镇(街道)创建。定海区、普陀区、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对2018-2021年已建成的县(区)、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开展全面排查,完成提质扩面的排查、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具体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见附件,下同。)

(二)深化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

迭代升级“美丽河湖”建设,高质量建设省级美丽河湖2条、水美乡镇2个,完成中小河流综合治理4公里。全面落实断面水质达标任务,实现县控以上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5条问题河道整治。深入开展找短板寻盲区查漏洞挖死角专项行动,落实整治方案,巩固治理成果。深化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完成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15公里。

(三)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

深化饮用水水质保障,完成6个县级水源地保护区勘界定标和7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快推动“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础情况调查、保护区划定。实施舟山本岛水源提升利用综合工程,完成农饮水农村供水管网改造80公里。科学实施引水工程。

(四)有效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

深入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持续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补齐管网基础设施短板,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9万吨/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0公里。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标准化运维,新建改造开工25个、标准化运维442个,实现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2.64%、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6.72%。

(五)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开展“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完成农作物取土测土250个,推广配方肥和按方施肥量0.4万吨/年,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3万亩。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1条。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创建“肥药两制”改革示范性农资店5家、试点主体80家,完成定海区省级“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创建。加快养殖场粪污治理配套设施建设,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推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30亩以上规模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全覆盖,完成普陀区、岱山县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

(六)深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强化入海排污口监管,持续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浓度控制,严控陆源污染入海,完成59个重点入海排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和处置,持续深化船舶水污染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船舶水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开展美丽海湾建设和蓝色海湾整治,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七)加强防洪排涝节水工程建设。

新开工海塘安澜千亿工程46公里,加固病险水库6座,新(改)建水文测站25座,整治山塘7座,综合治理水土流失1平方公里。新建雨水管网10公里,提标改造雨水管网3127米、雨污分流管网10公里、清淤排水管网1000公里,增加应急设备能力0.1万立方米/小时。新开工11项、完工20项内涝治理工程,实施定海城区、普陀城区13个易涝积水点治理工程。创建完成节水标杆酒店2个、节水标杆校园2个、节水标杆小区3个、节水标杆企业8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率达到100%。新(改)建供水管网40公里,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15%。

(八)健全河(湖)湾(滩)长制。

规范河(湖)长制体系和制度建设,研究出台《舟山市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履职评估与考核机制。探索实施以河(湖)、湾(滩)长制为核心的流域联动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实施全市重点河道水质走航监测和清海净滩巡护监管。大力推广“绿水币”制度,推进民间河长及河湖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拓展社会治水力量。

(九)深化环境污染整治。

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洋督查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化环境污染整治。加快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闭环管理,推进危险废物与工业废物资源化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完成舟山市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实施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智能管控和全市8个省控以上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电子围栏试点建设。

(十)推广“五水共智”数字化建设。

全面推进治水数字化改革,数字化治水建设和应用覆盖所有县(区),并取得实效。根据省级部署,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数字化全过程动态监管系统、“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五水共治”专栏应用场景的上线应用。推广实施智慧河湖湾滩管护应用场景建设,基本构建多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统一管理、统一决策指挥的治水大脑平台,构建风险预警、问题发现、处理处置闭环管理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部署。提升“五水共治”思想认识,加强治水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治水干部,保持治水队伍稳定。进一步发挥各级治水办牵头抓总职能,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构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共振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治水治污各项工作的细化落实,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导协调、推进落实等工作;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要求,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按时有序抓好组织落实;治水办负责统筹谋划、综合协调、任务分解、定期评估、督办考核等工作。

(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大对“五水共治”碧水行动重点任务、重点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国企平台、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创新和推广第三方治理新模式。在科技保障上,积极推广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适用技术,加大无人船、无人机等智慧化巡河监管手段应用,提升巡河效能。

(四)加强督导考核。进一步完善问题发现、督查督办、整改落实、成效评估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开展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断面水质达标、问题河道整治等为重点的综合督导帮扶和“三不、三直、三导向”的综合性督查。将治水治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县(区)、功能区和市(新区)直属有关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优化考核办法。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公众广泛关注治水治污工作。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治水治污活动。加强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监督渠道,营造公众能治水、爱治水、乐治水的浓厚氛围。



附件:2022年度治水治污工作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


2022年度治水治污工作重点项目清单

(治水治污共82个项目,总投资37.17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形象进度年度目标

年度投资

(万元)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

完成干览远洋渔业基地标杆示范园区创建。

1028


市生态环境局


市远洋渔业集团、定海区政府

2

完成沈家门海洋生物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1000

普陀区政府

3

完成27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2700

市治水办

定海区政府

4

完成35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1500

普陀区政府

5

完成24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1000

新城管委会

6

完成昌国街道、环南街道、城东街道、干览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7800

定海区政府

7

完成干览镇“污水零直排区”标杆样板镇创建。

600

8

完成东港街道、沈家门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5600

普陀区政府

9

完成东港街道“污水零直排区”标杆样板镇(街道)创建。

10

完成长涂镇“污水零直排区”标杆样板镇创建。

500

岱山县政府

11

完成菜园镇“污水零直排区”标杆样板镇创建。

6500

嵊泗县政府

12

完成千岛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2000

新城管委会

13

完成朱家尖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1500

普朱管委会

14

完成普陀山镇“污水零直排区”标杆样板镇创建。

1500

15

实施东沙工业基地兴业路西端雨污水管网工程。

100

岱山县政府

16

深化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

创建长涂长西河道水系、岱南标准河道省级“美丽河湖”。

80

市水利局

岱山县政府

17

建设水美乡镇2个。

40

定海区政府

18

实施普陀区舟山群岛水系六横岛中小流域(双塘片)综合治理工程、普陀区城西区域水系整治项目,完成2.5公里。

2000

普陀区政府

19

实施定海区舟山群岛水系(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续建)----金塘穆岙片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1.5公里。

1500

定海区政府

20

完成6个地表水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监测断面(点位)

水质走航和一源一策报告编制。

150

市生态环境局

定海区政府

21

继续实施定海城关河(德行桥)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整治。

500

市治水办

定海区政府

22

实施解放河治理。(对海山桥旁暗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4800

23

实施大洋岙支河治理。

290

24

继续实施晒盐塘环塘河整治。

100

25

完成荷花河、勾山河水质提升综合治理。

新城管委会

26

开展重点河湖健康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120

相关市级单位、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27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15公里,其中定海2公里、普陀4公里、岱山9公里。

8000

市生态环境局

相关县(区)政府

28

完成岱西夏家河道、长涂镇长东支河、衢山镇里太平河等3条河道水环境提升和东沙镇戊辰河等“美丽小池塘”打造。

1250

市治水办

岱山县政府

29

全力保障

饮用水安全

完成6个县级水源地的9个水库保护区勘界定标。

260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政府、新城管委会

30

完成岑港水库、陈岙水库等7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210

31

实施舟山本岛水源提升利用综合工程-岛北输水管道提升工程及长春岭(团结)水库输水管道提升工程,新建管网4.3公里。

3800

市水利局

市水务集团

32

完成农饮水农村供水管网改造80公里。

6000

相关县(区)政府

33

完成岱山北部水厂场地平整,主体构筑物基础处理施工。

4000

岱山县政府

34

完成嵊泗县大陆(小洋山)引水工程陆上管道建设。

1000

嵊泗县政府

35

完成菜园镇海水淡化厂主体建设工程。

12000

36

有效提升城乡

污水处理能力

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0公里。

4500


市住建局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水务集团

37

完成舟山市污水处理厂一期15万吨/日建设项目,投入试运行。

24900

市城投集团

38

完成金塘镇大浦口污水处理中心(二期)扩建(新增处理能力0.4万立方米/日)工程,同时对一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

2000

定海区政府

39

完成六横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新增处理能力0.9万立方米/日)工程。

3000

普陀区政府

40

完成岱山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8000

岱山县政府

41

完成衢山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

200

42

完成朱家尖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1200

普朱管委会

4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造开工25个。

16000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4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442个。

580

45

加大农业面源

污染治理力度

完成农作物取土测土250个,推广配方肥和按方施肥量0.4万吨,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3万亩。

130

市农业农村局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46

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1条。

定海区政府

47

培育“肥药两制”改革示范性农资店5家、试点主体80家。

5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48

定海区创建浙江省“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

200

定海区政府

49

实施虹桥水库上游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000

50

完成普陀区、岱山县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区)。

40

市海洋与渔业局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51

深化近岸海域

污染防治

完成59个重点排口规范化建设,开展溯源整治、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完成市级销号。

500

市生态环境局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52

实施泗礁岛基湖沙滩修复工程,沙滩修复面积约13.34万平方米,补沙量约20.0万立方米。

7100

市资源规划局

嵊泗县政府

53

实施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清理渔港沿线海岸带长约5公里;新建生态护岸长约1.75公里;建设青沙滨海生态滩涂总面积约2.7万平方米”。

6600

54

泗礁岛海湾清淤工程,疏浚面积约184.4万平方米,疏浚量约152.8万立方。

3200

55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沙滩8处、沙滩岸线长度约1.3公里;清理整治海岸带长约6.4公里;贻贝养殖退养还海面积约1000亩,新型浮球替换200万个。

5000

56

完成海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5.5亿单位。

1300

市海洋与渔业局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57

加强防洪排涝

节水工程建设

新开工建设海塘安澜工程46公里。

68800

市水利局

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58

完成水库除险加固6座。

2205

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59

新(改)建水文测站25座。

280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60

山塘整治7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平方公里。

1523

61

新建雨水管网10公里。

1500

市住建局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62

提标改造雨水管网3127米。

1470

市城管局

定海区政府

63

提标改造管网(雨污分流管网)10公里。

3624

64

清淤排水管网1000公里。

305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65

增加应急设备能力0.1万立方米/小时。

180

新城管委会

66

全面完成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基本消除易淹易涝区,新开工11项,完工20项。

58000

市水利局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67

实施沈家门及东港一期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完成北安路、东海东路等8公里排水管网改造。

8000

市城管局

普陀区政府

68

实施定海城区、普陀城区13个易涝积水点治理工程。

11897

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

69

创建2家节水标杆酒店、2个节水标杆校园、3个节水标杆小区和8家节水标杆企业。

30

市水利局

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70

新建供水管网22公里,改建供水管网18公里。

5900

71

健全河(湖)

湾(滩)长制

实施全市重点河道水质走航监测项目。

156

市治水办

72

实施清海净滩巡护监管项目。

75

73

深化环境

污染整治

完成舟山市300吨/日污泥处理工程。

17000

市住建局

市城投集团

74

完成6万吨/年油泥处置优化调整项目主体工程。

10000

市生态环境局

定海区政府

75

完成危险废物与工业废物资源化处理处置项目主体工程。

4000

76

继续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独立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

300

77

完成定海区西北片污水处理厂工艺改造主体工程。

4464

78

完成岱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厂一期主体工程。

4000

岱山县政府

79

完成浙江定海工业园区、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浙江岱山经济开发区、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等省级工业园区污水总排口、雨水总排口,周边主要河道和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全覆盖。

694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80

9月底前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智能监控系统建设。

2165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信局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81

6月底前,完成全市8个省控以上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电子围栏试点建设,完成AI服务器的市级部署。

140

市生态环境局

相关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82

推广“五水共智”数字化建设

推广实施智慧河湖湾滩管护应用场景建设。

100

市治水办

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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