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0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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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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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有关单位,各县(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改善农村困难家庭居住环境,促进渔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浙江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2020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现将2021年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市本级部分)12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支出。请加强救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本次下达的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预算科目。

 

附件:2021年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市本级部分)

安排表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312


附件

2021年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

本级部分)安排表

 

序号

区、功能区

改造数(户)

金额(元)

备注

1

定海区

34

51

含金塘管委会31.5万元

2

普陀区

37

55.5

含六横管委会22.5万元

3

新城管委会

2

3


4

普朱管委会

7

10.5


合计

80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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