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的通知
定海区、普陀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改善渔农村困难群众居住环境,促进渔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浙江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2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现将2022年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市本级部分)24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支出。请加强救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本次下达的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预算科目。
附件:2022年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市本级部分)
安排表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7日
附件
2022年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
(市本级部分)安排表
序号 | 县区、功能区 | 改造数(户) | 金额(万元) |
1 | 定海区 | 5 | 7.5 |
2 | 普陀区 | 5 | 7.5 |
3 | 金塘管委会 | 2 | 3.0 |
4 | 六横管委会 | 4 | 6.0 |
| 合计 | 16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