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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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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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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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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4月7日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医疗保险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医保发〔2020〕26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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