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2-01079

  • 文号:

    舟政办发〔2022〕6号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2-25

  • 主题分类:

    其他

  • 组配分类:

    市府办文件

  • 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3-01 16:24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1年,各县(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自觉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应急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有效提升了我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市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2021年度各县(区)粮食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经市政府同意,定海区政府、岱山县政府、嵊泗县政府、普陀区政府为考核良好单位。

希望各县(区)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继续加强对粮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工作清单、问题整改清单“三张清单”,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同时要认真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加强督查整改,推动粮食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好粮食安全保卫战、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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