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桃花岛以东部分海域禁锚区、禁渔区的通告》政策解读
001008009005001/2022-189818
市政府办公室
2022-12-22
政策解读
有效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22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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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一、出台背景
今年9月,东部战区向我市提出要求在舟山桃花岛以东海域划设禁锚、禁渔区的相关诉求。
为强化军地协同,保障部队需求,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根据《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中的航道、锚地规划和现状实际起草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桃花岛以东部分海域禁锚区、禁渔区的通告》,以确保社会航行船舶知晓。
二、主要内容
《通告》全文共2项、后附示意图。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第一项中,以东经、北纬坐标形式明确了此次禁锚区、禁渔区的划定范围。
(二)第二项中,明确地方船只可在禁锚区、禁渔区内自由过航,但严禁在禁锚区、禁渔区内建筑、设置非军事设施和从事锚泊、捕捞、勘探、敷设等活动。并明确《通告》的正式实施执行日期。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解读人:沈达博
联系方式:0580-206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