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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舟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16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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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2022年12月16日,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舟山市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法规和政策精神,全面统一完善我市医疗保障政策制度,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舟山市医疗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一)《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2021年3月26日省人大制定通过);

(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舟政发〔2022〕28号)。

三、适用范围

舟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四、实施时间

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五、主要内容

《舟山市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共五十七条,对《舟山市医疗保障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进一步明确,对各项政策措施进行细化。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主要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辖区、缴费方式、缴费基数、待遇享受时间、转移接续规则、不足规定缴费年限补缴、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清算规则等内容进行明确。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主要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参保登记、待遇享受时间、最高支付限额等内容进行明确。

(三)大病保险

主要对大病保险的划拨、享受起止时间、支付范围等内容进行明确。

(四)医疗救助

主要对医疗救助辖区管理、待遇享受时间、支付范围等内容进行明确。

(五)生育保险

主要对生育保险的待遇享受时间、生育津贴计发、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待遇享受情况等内容进行明确。

(六)医药服务及就医结算管理

主要对定点零售药店结算规则、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医疗费用支付顺序、门诊诊查费、住院床位费用、异地就医等内容进行明确。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卢金奇

联系方式:0580-2283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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