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注销过期采矿权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9-30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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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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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对过期采矿许可证进行了清理,舟山市瑞昌采砂有限公司等4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期,现就过期许可证注销事宜通告如下:

一、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是矿业权人的法定义务。持有过期许可证的矿业权人,限期于2021年10月15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资料,办理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二、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置,纳入矿业权人信用评价管理,并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一:过期采矿许可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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