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1-08-0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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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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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实施细则(试行)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实行预决算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收统支,完善市与县(区)责任分担机制。

    https://www.zhoushan.gov.cn/art/2021/1/5/art_1229011290_41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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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费用(含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诊疗项目费用),个人自负2.5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后部分,支付比例提高到70%;其中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5万元,支付比例提高到80%。

    https://www.zhoushan.gov.cn/art/2021/2/10/art_1229011290_41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