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20/2018-183152
舟卫计发〔2018〕117号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09-16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规范性文件清理
有效
主动公开
ZJLC58-2018-0001
发布时间:2021-08-27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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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ZJLC58-2018-0001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舟卫计发〔2018〕117号
关于印发《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等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18〕22号)、《舟山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等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等制度的通知》(舟卫计发[2018]17号)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即行废止。
附件:1.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
2.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共场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3.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6日
抄送:市卫生监督所。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印发
附件3: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doc
附件2:舟山市卫生计生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docx
附件1: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