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20/2018-183152

  • 文号:

    舟卫计发〔2018〕117号

  • 发布机构: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成文日期:

    2018-09-16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清理

  • 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LC58-2018-0001

关于印发《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等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7 11:12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ZJLC58-2018-0001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舟卫计发〔2018〕117号


关于印发《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等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18〕22号)、《舟山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等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等制度的通知》(舟卫计发[2018]17号)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即行废止。


附件:1.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

2.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共场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3.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6日



抄送:市卫生监督所。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印发

附件3: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doc附件2:舟山市卫生计生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docx附件1: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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