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12/2021-181651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1-05-14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征集公告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废止<舟山市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5-14 14:54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现就《关于废止<舟山市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可在2021年4月29日前向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联系人:陈洁,联系电话(传真):0580-2281561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关于废止《舟山市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信用〔2021〕57号)、《舟山市发改委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舟发改社会〔2021〕1号)中“地方范围内的严重失信名单认定标准应当由地方性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废止《舟山市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舟人社发〔2019〕71号)。

特此通知。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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