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80853
舟人社发〔2021〕18号
市人力社保局
2021-04-06
部门文件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4-06 16:14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人力社保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职建处
各县(区)委人才办,县(区)人社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新区)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助力“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建设,根据《舟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技能大师和技术能手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舟人才办发〔201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舟山市技能大师和舟山市技术能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舟山市技能大师
技能大师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两年,到期后其待遇自行终止,按选拔办法和程序重新推荐、考察、审定,产生新一轮舟山市技能大师。
凡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工作2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并在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其中上届技能大师参评新一届技能大师的以其近两年来(2019年1月至今)所取得的业绩为主要依据。
1、在国家、省级及全省行业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省、市级与技能相关的其他荣誉称号的;
2、获得“舟山市技术能手”或县(区)、企业“技能大师”、“首席技师”称号的;
3、在“五大会战”、“四个舟山”、“三重”项目和“千亿”、“百亿”产业发展中,积极创新工艺工法,破解技术难题,并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高超技艺,在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有较大贡献,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成效显著的;
5、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或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6、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创新或提炼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舟山市技术能手
凡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工作2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在本市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其中已评选或确认为舟山市技术能手的不再重复申报。
1、在“五大会战”、“四个舟山”、“三重”项目和“千亿”、“百亿”产业发展中,积极创新工艺工法,破解技术难题,并作出重要贡献的;
2、在技能技艺方面有绝招绝技,在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有较大贡献,在市、县(区)或系统内有较大影响的;
3、技能高超,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和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等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效明显的。
二、评审办法
1、推荐申报。申报舟山市技能大师和舟山市技术能手,由申报人或用人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提供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附相应的电子版本);身份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各种荣誉证书和反映技术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归口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每位候选人的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上述材料于4 月 23日前报县(区)人社局和市(新区)直属有关单位。
2、材料初审。各县(区)委人才办、县(区)人社局和市(新区)直属有关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于2021年5月8日前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
3、现场考察。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在认真审核申报人选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技能大师考察名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技能大师考察人选进行逐一考察。技术能手由各县(区)和相关市属部门负责考察核实。
4、会议研究。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行业专家,召开专题评审会议,评审提出舟山市技能大师和技术能手人选名单。
5、公示发文。评审结果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文公布。
三、名额分配
1、评选舟山市技能大师35名左右(不含新区技能精英挑战赛直接晋升人员)。舟山市技能大师应在舟山市技术能手中推选产生,未曾被评为或确认为舟山市技术能手的,在申报舟山市技能大师时应同时申报舟山市技术能手的评选。推荐名额分配:定海区15名,普陀区15名,岱山县8名,嵊泗县5名,功能区管委会各2名、市(新区)直属单位12名。
2、本次共评选舟山市技术能手50名左右,评选推荐名额分配:定海区18名,普陀区18名,岱山县11名,嵊泗县8名,功能区管委会各2名、市(新区)直属单位15名。
四、表彰奖励
经评选获得舟山市技能大师、舟山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技能人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政府津贴或一定的奖励。对符合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杰出技能人才和各级劳模评选条件的,予以优先推荐。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次评选工作同本县(区)、本系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各县(区)委人才办、各县(区)人社局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尽快将具体评选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人员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
联系人:俞佳璐,联系电话:2281538,邮箱:gnb1213@126.com。
附件:附件1 舟山市技术能手、舟山市技能大师评选申报表.wps
中共舟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