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12/2021-179636
市人力社保局
2021-01-28
部门文件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28 15:48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人力社保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职建处
舟人社发〔2021〕9号
各县(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冬季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9号)精神,决定将本市各类企业在春节前后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工培训补贴范围。现就实施培训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本市在春节前后自主或委托开展的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的企业(专营劳务派遣的企业除外)。
(二)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商务运营的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或新业态企业,春节前后组织职工参加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也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线上职业培训应紧贴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训内容为职业技能类培训,培训项目名称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相关技能类职业工种及人社部门公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名称对应,一般是指按照国家职业目录分类大典中的第三、四、五、六类职业(工种)所包含内容为主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企业也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增加法律常识、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企业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培训理论课程,也可将适合线上授课、居家练习的实训课程纳入。其中法律常识、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一般控制在总课时的20%以内。
线上职业培训方式包括企业依托自主开发的互联网线上平台、各类APP软件等组织员工参加线上培训;或企业委托第三方的互联网培训课程服务商开展线上培训。企业应确保职工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三、补贴申报流程
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过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申请系统(http://zyjn.zjhrss.gov.cn/osta/page/stu/QYzhsq.jsp)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备案表、培训实施方案、承诺书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和内容、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培训成本、评价方式等,经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后开展线上培训。企业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后,通过线上平台向人力社保部门提交以下材料:资金申请表、学员名册、签到记录、授课记录证明材料、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由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核拨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和信息反馈。
四、补贴标准
此次线上培训补贴采取直补企业方式,不得补给个人或培训机构。补贴标准可按企业实际培训费用不超过95%的比例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个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不超过800元。线上培训成本可按企业自主开展线上培训的时长、开发费用、培训运营成本等因素核定,或可按企业购买线上培训平台服务提供商服务的发票凭证等因素核定。线上培训补贴费用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补贴期限
本次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春节前后(从1月28日至3月8日,共计40天),各县(区)也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补贴期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根据本《通知》细化辖区范围内春节前后的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操作办法。对申领补贴的线上培训企业应确保有签到注册、学习记录和答疑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并保存相应的档案材料备查。
(二)加强政策宣传。鼓励通过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向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咨询等服务。要通过网上受理、网络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接受企业申报材料,引导帮助企业开展线上培训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人力社保和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开展职工线上培训情况的督导和抽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骗取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单位,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要及时报送线上培训工作情况,培训人数纳入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统计范畴。
七、联系电话
市本级:2264672,定海:2627136,普陀:3028099,岱山:4400402,嵊泗:5085214
附件:1.《春节前后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备案表》
2.《春节前后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3.《春节前后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承诺书》
4.《舟山市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
5.《春节前后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花名册》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