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废止《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001008009005015/2021-180332
浙水法〔2021〕1号
市水利局
2021-01-19
规范性文件清理
主动公开
ZJSP18-2021-0002
发布时间:2021-01-1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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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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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浙水建〔2012〕49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