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15/2021-180332

  • 文号:

    浙水法〔2021〕1号

  •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2021-01-19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清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18-2021-0002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废止《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9 15:43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浙水建〔2012〕49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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