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第30号)中高风险地区(石家庄市、邢台市)来舟返舟人员疫情管理措施

发布时间:2021-01-10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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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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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为全力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2月15日以来有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旅居史,或与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告情况,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前往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

二、对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舟返舟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

三、各地要加强信息核查和登记管理工作,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来舟返舟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宾馆报告,并落实个人报告承诺制度,确保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希望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如发现近期去过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的人员,主动报告所在单位、社区(村)。


舟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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