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33/2020-138616
舟港口〔2020〕96号
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0-08-28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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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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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类别标识:A类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文件
舟港口〔2020〕96号 签发人:蒋海平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74096号提案的复函
李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航运人才培养的对策建议》已收悉。对此提案我们十分重视,我局作为该提案的主办单位,在充分听取和吸纳市人社局、舟山海事局、市教育局等相关协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好航海类院校人才培养基地作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不断优化航运人才政策支持体系,助力航运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一是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二是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制度,2015年春季学期起助学金自助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年2000元,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定办法》(教财函〔2019〕104号)有关规定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发放每生每年6000元中职国家奖学金。三是加大对航海院校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先后给予80万元建设资金,支持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水上运输公共实训基地,并按每年考核成绩情况再给予资金补贴;将航海院校纳入我市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考核体系,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给予10-40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
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吸引更多学生报考航海类专业,继续落实并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强化技能培训,围绕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开展海员技能提升行动,对新取得各类专项证书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充分发挥航海人才培养基地作用。
二、关于依托对口帮扶平台、建立起中西部地区生源基地定向培养船员的问题
我市立足海洋特色,利用海员培训力量强的优势,与对口帮扶地区达州合作开办“达州海员班”,贯通东西部海员合作培养通道。截至目前,已联合开办海员班2期,共有47名学员参加培训,18名学员已完成理论学习并顺利考取四小证、值班机工等相关证书,陆续上船开展实习。2020年,第二批31名学员已抵达学校,于5月27日顺利开班。
为了充分发挥对口帮扶平台作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航海院校等多部门将加强联动合作,不断完善《舟山达州“海员班”办班操作细则》,逐步扩大培训规模,培训对象由原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扩展到低保户、退役军人等各类群体;由政府负责培训期间费用,由船企保障上船实习食宿,切实响应国家精准扶贫战略,推动实现两地双赢。同时,将继续加强舟山市航海类中职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作用,由航海院校、舟山船东协会和海员协会做强“校企合作”办学平台,推动“西部海员”培训和就业安排“一条龙”的服务模式。不断深化东西部海员订单培养的长效机制,逐步扩大合作培养地范围,更加针对性地为我市航运企业引进和培育技能人才。
三、关于用好“一带一路”政策、逐步拓展国际化船员培养的问题
近年来,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主动对接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和教育部创新行动计划,推动国际教育合作项目,构建浙江优质海事教育输出新平台,在航海教育和培训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浙江—乌克兰国际海事学院、浙江—巴新国际海事学院签约揭牌。2020年12月,浙江-乌克兰国际海事学院境外师资培训基地挂牌成立。
我市将继续支持浙职海院依托“浙江—乌克兰”“浙江—巴新”等国际海事学院,逐步推进涉外海员学历教育、涉外海员职业培训、为巴新当地渔民开展新技术培训等船员教育培训国际合作,在开展航海教育国际合作时输出中国船员文化及海洋文化,提升舟山航海教育的国际影响力。支持船员外派机构加强国际船员劳务市场的合作,拓展国际船员劳务输出市场。
四、关于做好在职船员的继续教育、提高船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的问题
在职船员大部分长期在海上,部分在陆岸工作,社会经历、文化基础、年龄跨度等各不相同,个人能力、素质存在较大差异。继续教育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和人性化服务的管理意识,有效运用各种沟通方式,建立和运用工作联系网络。
舟山海事局推出建设高质量的航运人才培养基地、打造高水平的船员服务管理中心、搭建高标准的国际海员保障平台、构筑高品质的船员文化品牌4大举措,推动在职船员继续教育,鼓励辖区培训机构扩大开班规模、开设特色项目,构建中高职和本科教育一体化、校企合作培养等新型船员培养模式,服务船员产业发展及队伍建设。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向浙江国际海院职业技术学院提供江海直达系列船型参数和相关资料,积极协助完善航海模拟器等相关设施设备,帮助学院获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许可,开展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船员培训工作。
市人社局出台《舟山市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将“协调组织海船海员安全技能和适任证书培训”纳入补贴政策范围;对航海院校培养的部分高级船员,给予技能人才高级工同等的培训补贴,对取得副高以上的航运专技人员,发放人才金、银卡,并按照相关规定在购房补贴、安家补贴、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下阶段,我市将努力完善船员权益保障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和实施传统的“传授”模式转变为“面授+网络教学”模式,鼓励在职船员通过培训及时完成职务晋升,从而提高船员队伍整体素质。
五、关于建设好浙江船员评估中心、发挥其对船员综合经济的带动作用的问题
浙江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项目依托船员考证、职业资格评估的核心功能,通过与“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基地”等现有资源整合,培育、吸引船员管理、劳务派遣、商务休闲等延伸服务产业集聚。2019年以来,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协调舟山海事局、浙江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实地调研项目选址,对接立项申报、预算安排、协议修改等事宜,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目前,我市已与浙江海事局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工作推进机制、土建组织形式、前期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现进入招标前的概念性方案设计阶段,争取2020年底前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批,2021年6月开工建设。
评估中心建成运营后将直接形成我省高等级船员的集聚,利用学院周边已有的服务设施,发挥项目对人流、商流的带动作用,推动住宿、餐饮、休闲旅游和航运文化等综合服务产业发展;助推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活动提档升级,促进活动的商业运作,提升产业增值服务。构建以船员培训、考试评估为基础,以劳务外派、船员管理为主导,以海事法务、休闲文化等综合服务为拓展的船员服务产业链。
六、关于研究船员文化品牌内涵、增强全社会对海员职业的认同的问题
我市历来注重船员文化品牌培育,支持浙江航海文化研究中心建设,通过开展航海博物展、航海文化讲座、航海相关节日等实践活动,不断拓宽航海文化传播途径。举办国际海员港口服务产业发展论坛,邀请知名海事服务企业、功能性机构和海事类高校参加,在开展航海教育国际化培训中积极输出中国船员文化及海洋文化。2011~2019年,海运学院连续举办五届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活动,得到了全国航运企业和航海院校的广泛支持,先后共有215支队伍,2300余人参加。此外,我市以“世界海员日”“中国航海日”等庆祝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邀请到IMO官员、国际劳工组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港澳台海员工会代表等莅临观摩,将海员技能大比武活动推向国际。
我市将持续改进航海文化建设相关政策,制定更加科学的航海文化建设管理流程,充分调动航海院校、航运企业、非政府组织等各方力量,发动大众文化传媒、院校专家学者、企业优秀高管以及航运优秀人才共同为航海文化建设献计献策,增进全社会对船员职业的认同,切实提升船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营造理解、关心和爱护船员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
(联系人:张毅肄;联系电话:206423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舟山海事局。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