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14/2020-133984
市交通运输局
2020-07-20
部门预算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7-20 16:39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一、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1. 主要职能(本级)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2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客运、陆岛交通码头等专项规划和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或制定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交通领域综合改革。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负责全市公路、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公路、陆岛交通码头等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陆岛交通码头等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维护。
(五)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和水路客运及相关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
衡及班线、航线分布,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指导城乡客运有关设施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路养护、公路路政、公路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公路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指导公路、水路客运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客运、陆岛交通码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使用。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和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九)指导并组织实施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推进数字交通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客运行业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防交通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优化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 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着力构建海岛城市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2. 主要职能(舟山市公路管理局)
主要负责新区(市)公路的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公路通行费管理等工作。
3. 主要职能(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主要负责新区(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以及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和汽车租赁经营管理等工作。
4. 主要职能(舟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
负责新区(全市)交通工程(陆岛交通码头、公路桥梁工程) 质量监督;负责新区(全市)交通工程(陆岛交通码头、公路桥梁工程)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行业监管;负责新区(全市) 交通(陆岛交通码头、公路桥梁工程)建设检测市场、监理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区(全市)的交通工程(陆岛交通码头、公路桥梁工程)定额造价管理工作。
5. 主要职能(舟山市普陀山公路与运输管理局)
负责辖区内公路与道路运输、水路客运(含客运站点)等管理工作。
6. 主要职能(舟山市新城公路与运输管理局)
负责新城区域内公路与道路运输、水路客运等管理工作。
7. 主要职能(舟山市朱家尖海峡大桥普陀超限运输检测站)
依法查验超限运输通行证、检测车辆外廓尺寸及总载质量、轴载质量等,查处和纠正超限运输违章行为,负责组织超限车辆的货物卸载和保管卸载货物,负责检测站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
8. 主要职能(舟山跨海大桥超限检测站)
依法查验超限运输通行证、检测车辆外廓尺寸及总载质量、轴载质量等,查处和纠正超限运输违章行为,负责组织超限车辆的货物卸载和保管卸载货物,负责超限运输各类数据的收集、整理与上报等。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舟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舟山市公路管理局、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舟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舟山市普陀山公路与运输管理局、舟山市新城公路与运输管理局、舟山市朱家尖海峡大桥普陀超限运输检测站和局属舟山跨海大桥超限检测站预算。
二、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
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
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1505.29万元。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收入预算1150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23.03万元;其他收入180.65万元;上年结转2101.61万元。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支出预算11505.29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07万
元、卫生健康支出237.9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98.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4.78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200.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51.03万元;项目支出4053.60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23.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23.0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9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816.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4.78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23.0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5144.48万元,主要是2018年执行数中含因农村公路大中修、国省道小修保养等专项工作实施需要预算追加的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补助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4.07万元;卫生健康(类)支出237.95万元;交通运输(类)支出7816.23万元;住房保障( 类)支出534.78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452.91万
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81.16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41.62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116.53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部门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事务79.80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经费。
(6)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 项)事务1113.98万元,主要用市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7)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1237.41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行业管理等经费支出。
(8)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 项)事务1767.25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养护支 出。
(9)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事务2612.41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部门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0)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事务1085.18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部门人员基本支出、交通建设、养护和行业管理等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532.81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事务1.97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部门按国家规定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92.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20.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 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7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 出。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6.6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88.25万元,增长31.75%,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4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1.71%,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3.58% 。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自贸港区时代提高大交通发展格局需要,增加出国培训任务。
2. 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2.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压缩62.32%,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6.98%。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相关接待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甬舟一体化和长三角一体化推进需要对外沟通、协调任务增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6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90%,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因公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根据车改后车辆数和预算安排口径安排。
1. 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7.7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54万元,增长4.25%,主要是人员增加使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2019年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9.63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8.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741.46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4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1 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共支出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和50 万元(含)以上的一般行政(事业)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99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1.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 “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 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 项),指公路养护支出。
20.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