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26/2020-133369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0-07-16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舟山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20 号议案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0-07-16 10:30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人大代表《关于强化普陀山水域航运安全的议案》,按照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协助办理该议案。经研究,现向市交通局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要明确安全责任体系。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在客运船舶管理、渔业船舶管理和海上航行秩序管理上的工作职责,要督促企业、船舶(渔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有效防控各类事故。
    二要切实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旅游金三角水上客运安全管理,确保重点时段“朱-普”线客运航路畅通,采 取特定时段禁止渔船通航等措施,管控渔船与客船碰撞风险,保障客船航路安全畅通。
    三要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要建立有交通、海洋与渔业、港航、海事等相关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大设施设备建设和投入力度,同过岸基超视距视频监控等方式,对违法船舶开展调查取证。以上意见,供市交通局在答复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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