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14/2020-139911
市交通运输局
2020-10-28
部门决算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2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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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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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一、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本级)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客运、陆岛交通码头等专项规划和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或制定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交通领域综合改革。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负责全市公路、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公路、陆岛交通码头等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陆岛交通码头等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维护。
(五)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和水路客运及相关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及班线、航线分布,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指导城乡客运有关设施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路养护、公路路政、公路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公路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指导公路、水路客运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客运、陆岛交通码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使用。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和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九)指导并组织实施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推进数字交通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客运行业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防交通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优化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海岛城市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2.主要职能(舟山市公路管理局)
主要负责新区(市)公路的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公路通行费管理等工作。
3.主要职能(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主要负责新区(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以及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和汽车租赁经营管理等工作。
4.主要职能(舟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
主要负责新区(全市)交通工程(陆岛交通码头、公路桥梁工程)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行业监管;负责新区(全市)交通(陆岛交通码头、公路桥梁工程)建设检测市场、监理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区(全市)的交通工程(陆岛交通码头、公路桥梁工程)定额造价管理工作。
5.主要职能(舟山市普陀山公路与运输管理局)
负责辖区内公路与道路运输、水路客运(含客运站点)等管理工作。
6.主要职能(舟山市新城公路与运输管理局)
负责新城区域内公路与道路运输、水路客运等管理工作。
7.主要职能(舟山市朱家尖海峡大桥普陀超限运输检测站)
依法查验超限运输通行证、检测车辆外廓尺寸及总载质量、轴载质量等,查处和纠正超限运输违章行为,负责组织超限车辆的货物卸载和保管卸载货物,负责检测站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
8.主要职能(舟山跨海大桥超限检测站)
依法查验超限运输通行证、检测车辆外廓尺寸及总载质量、轴载质量等,查处和纠正超限运输违章行为,负责组织超限车辆的货物卸载和保管卸载货物,负责检测站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负责超限运输各类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舟山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舟山市公路管理局、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舟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舟山市普陀山公路与运输管理局、舟山市新城公路与运输管理局、舟山市朱家尖海峡大桥普陀超限运输检测站和舟山跨海大桥超限检测站决算。
二、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4,006.6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长836.33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级专项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294.0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7,67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670.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87.0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623.10万元,占收入合计12.9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54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1.35万元,占34.41%;项目支出13,478.15万元,占65.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674.6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3221.88万元,增加19.58%。主要原因是增加省补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公路工程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60.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9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65.14万元,增加25.2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补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公路工程项目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60.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5.37万元,占3.20%;卫生健康(类)支出238.66万元,占1.3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23.58万元,占0.13%;交通运输(类)支出16,275.27万元,占92.1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57.98万元,占3.1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23.03万元,支出决算为17,66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48%,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任务安排追加省级专项资金。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52.91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9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81.16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7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1.6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16.5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1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79.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7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16.5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1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标准渔港建设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113.9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21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预算。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237.41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12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跨年执行。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767.2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76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612.41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61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085.1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918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级专项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32.81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5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97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1.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4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06.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411.67万元,支出决算为301.01万元,完成预算的73.12%,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八项规定的要求,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42.49万元,占14.12%,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7.33万元,增长20.85%,主要原因是经批准举办一期新加坡自贸港区时代背景下的交通大格局构建专题培训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0.09万元,占79.76%,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99.35万元,增长70.59%,主要原因经批准更新购置7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42万元,占6.12%,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8.03万元,下降30.35%,主要原因是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八项规定的要求,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54万,年中追减数为 0 万元,全年预算数为54万,支出决算为42.49万元,完成预算的78.68%。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八项规定的要求,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出国经费。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4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60.50万元,年中追加数为145.07万元,全年预算数为305.57万元,支出决算为240.09万元,完成预算的78.57 %。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八项规定的要求,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43.3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更新购置的7辆公务用车,其中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用车,2辆业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核定保留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52.10万元,年中追减数为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52.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2万元,完成预算的35.36%。主要用于接待接洽工作及来访人员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累计90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洽工作及来访人员等接待经费支出。接待906人次,106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9个,涉及资金363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0.55%。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没有开展部门评价。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没有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出租车专项管理经费及政府监督试验项目委托抽检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出租车专项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48万元,执行数为79.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355辆市区出租车服务质量抽评,进一步了解出租车市场的状况,为行业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二是开展文明创建出租车督查及暗访,全年完成160次出车督查、约2700次暗访、850辆出租车的清洁,提升了出租车驾驶员文明服务意识,爱岗敬业的业务素养,和出租车行业环境与品质,很好地达到了预期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政府监督试验项目委托抽检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监管的宁波舟山港主通道、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等26个项目原材料及常用产品抽检450批次(组),合格率99.1%;工程实体抽检混凝土强度132个构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的情况已按要求进行处理,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了科学数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滞后于实际执行时间,主要原因为项目抽检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需实时监管跟进,而项目合同签订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完成采购需要较长时间。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相关规定,提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流程,使项目合同履行时间与实际执行时间一致。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功能科目 | 项目属性 | 项目口径 | 预算金额 | 权重 | 项目财政资金执行进度 | 实际得分 | 自评结论 |
出租车专项目管理经费 | 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 | 延续项目 | 经常性项目 | 79.48 | 100 | 100 | 100 | 好 |
政府监督试验项目委托抽检费 | 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 延续项目 | 经常性项目 | 100.00 | 100 | 100 | 100 | 好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财政评价项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部门评价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舟山市公路管理局、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舟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舟山市普陀山公路与运输管理局、舟山市新城公路与运输管理局、舟山市朱家尖海峡大桥普陀超限运输检测站和舟山跨海大桥超限检测站等7家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9年度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1.86万元,下降14.65%,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余资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1.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2.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6.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88%。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4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支出(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