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2019-115316
舟山市
2019-09-06
政策解读
废止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06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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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舟山市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
一、起草背景
随着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大力实施招商引资工程,各类重大项目相继落地,为我市开发建设、跨越发展带来了强劲动力,但部分项目也存在着落地后税收未充分落地的情况。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做好税收充分落地工作,加强税收源头管控,有效发挥财税对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在全面调研我市税收落地相关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了工作方案,并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和市属相关部门意见,形成《舟山市促进税收充分落地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舟山市促进税收充分落地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其他事项三个部分。具体为:
(一)工作目标。
以依法治税、强化税源管理为核心,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协税作用,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构建“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制度保障”的促进税收充分落地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加强税收管控,防止税收流失,促进全市税收可持续增长。
(二)重点任务。
1.建立健全促进税收充分落地工作机制
(1)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税收充分落地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明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全面负责辖区税收充分落地工作,落实招商引资引税、重点项目税收产出落地、联动协税等工作。其他成员单位:牵头负责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税收充分落地工作,履行协税职责和提供涉税信息。
(3)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的传递渠道、信息格式、交换内容和时间要求向税务部门传递相关涉税信息,实现与税务部门之间涉税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并确保提供的涉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税务部门要加强涉税信息比对,深度挖掘和综合分析涉税信息,全面提升涉税信息利用水平,同时主动向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税收数据和税源变化情况信息。
(4)强化联动协税机制。提升招商引资水平,科学设置涉税评价指标,积极引进地方税收贡献大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高亩均地方税收贡献度。深化综合治税工作,按照部门联动、源头控管、全过程监管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依法履行协税职责,围绕“注册落户、发票开具、款项支付”等重点环节,积极协同税务部门做好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工作。
(5)建立年度工作任务考核机制。建立税收充分落地年度工作任务考核机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体系。
2.抓好存量项目税收充分落地
(1)抓好项目清理,落实协议约定。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组织人员,“一对一”紧盯项目,对近年来在区域内已建成或正在筹建的重点项目逐一梳理,确保项目签约时约定的业务、税收就地依法全额缴纳。对处于建设期的项目,要认真落实市政府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鼓励市外建筑企业在我市注册落户,抓好市外建筑企业税收充分落地;对处于生产经营期的项目,要积极主动与项目业主沟通,做好生产经营税收充分落地工作。
(2)重点突破,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提出年度重点突破的项目清单和地方税收目标任务,集中精力,重点攻关;各相关部门要提出部门职责范围内推进税收充分落地的年度工作任务,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全市税收充分落地年度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
3.抓好新引进项目税收充分落地
(1)建立完善项目准入评审机制。各地、各相关部门在招引项目时,要强化亩均税收意识,把亩均税收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目标,树立“亩均论英雄”“岸线效益论英雄”导向,在项目签约时要明确亩均税收贡献等要求,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
(2)完善招商引资政策。进一步整合市区资源,在市区范围内逐步统一招商引资财政扶持政策,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依法建立相对统一又各具产业发展特色的招商引资财政扶持政策,并严格按照出台的政策执行。
规范重点项目综合奖惩机制。积极推进企业经营业务税收充分落地,对税收应在我市落地而未落地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与该项目建设企业“一事一议”,并依法逐步提高项目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标准。对项目推进缓慢、亩均税收贡献未达到约定指标的,暂缓兑现或取消优惠政策。
(三)其他事项。
本工作方案自2019年8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