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23/2019-122674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07-19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19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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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农渔业界、民革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舟山市乡村多规融合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舟山海上花园城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中推进多规融合的村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原市住建(规划)、农业农村、旅游等部门和各县区(功能区)在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此基础上,我局将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能和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现状概况
目前,我市共有行政村296个(根据《舟山市城乡基层自治组织规范性名录》进行统计)。近年来,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及工作开展需求,推动了多形式的村级规划编制,包括原国土部门主导的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原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主导的村庄规划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利用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规划)、原农业主管部门主导的美丽渔农村建设规划(精品社区建设规划)、原旅游主管部门主导的乡村旅游规划等。2003年以后,根据全省“千万工程”的要求,我市编制了一批村庄整治规划。2012年以后,结合新渔农村建设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逐步规范化。2015年省级主管部门制定了《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并提出村庄规划全覆盖要求。
根据这些工作开展的要求,近年来,我市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加强各方面工作统筹和多规融合,村庄规划编制覆盖面逐步扩大,规划成果质量不断提升。其中《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试点新建社区村庄规划》《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光华村村庄规划与设计》分别荣获2018年度和2017年度浙江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二等奖,《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紫薇社区(狭门)村庄规划》荣获2015年度浙江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表扬奖。
二、加强顶层设计和部门协调,推进多规合一的村级国土空间规划
近年来,我市在编制各类村庄规划过程中,注重多部门协调,加强村庄规划的多规合一工作。2018年我市原市住建(规划)局、原市渔农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美丽乡村建设中村庄规划设计编制工作的通知》(舟建发〔2018〕205号),本着“规划一张图、发展一盘棋、管理一条线”的原则,明确村庄规划管理部门、乡村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社区村的职责,整合村庄规划、村庄设计编制资金,避免规划多头管理、重复编制现象,初步建立了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机制。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市于2018年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亲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属各相关部门及部分省属驻舟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将村庄规划编制管理作为乡村振兴基础工作纳入专项考核,加大统筹协调推动力度,为切实做到乡村振兴规划先行提供制度保障,也为乡村规划制定提供政策支持、产业引导和建设实施路径。2019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舟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2年)》(舟委发〔2019〕14号)为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任务和任务完成时间节点,也进一步强调了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的重要性。市农业农村局整合产业提质、乡村提标、增收提速、改革提效、治理提升“五大行动”,出台了《舟山市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战略规划(2018-2020)》。
机构改革完成后,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成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全省明确提出要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以推进“千万工程”升级版为载体,坚持县域一盘棋,总结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成效,出台村庄规划编制导则,推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今年我局计划编制9个村级国土空间规划,并于5月召开了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研讨会,制定工作方案,将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景区村庄建设等工作,在村级层面上统筹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及旅游规划,推动全市乡村多规融合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我市“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三、加强调查研究,引导群众参与,不断提高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质量
开展调查研究是我局在规划编制工作中一贯坚持的工作方法,并引导村民在调研访谈、方案比选、公告公示等各个环节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在制度上规定了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在村内公示30日,报送审批时应附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如在我市干览镇新建社区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在三阶段(前期、中期、后期),采用问卷调查、深入访谈、协编小组、规划宣传和村民大会这五种途径,对村民家庭基本情况、村民生活居住情况、村庄建设基本情况、示范建设建议情况等方面开展了详实的调查,并通过建立村庄参与机制,使得村民作为村庄发展的利益主体进入新建村旅游开发、决策、建设、运营、分配的全过程,积极服务新建社区农民创业,完善村庄利益共享机制,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充分调动了村民规划、经营村庄的参与积极性。
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下发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通知要求: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省自然资源厅在发布的《2019年全省自然资源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总结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成效,出台村庄规划编制导则,为下一步全省村庄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撑。由此可见,国家、省级层面对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我局召开了关于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研讨会,通过研讨会议,对在新形势下村庄规划的“规划编制范围、规划编制依据、规划编制内容、做好各类村级规划结合、体现村庄特色和管控村庄风貌”等五方面内容提出了技术要求,具体体现在:
1.统筹村庄发展目标。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
2.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明确山水林田海等生态空间,尽可能多的保留乡村原有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谨慎砍树、挖山、填河,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
3.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守好耕地红线。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推动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布局,保障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园发展合理空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4.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深入挖掘我市乡村历史文化资源,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保护好历史遗存的真实性。防止大拆大建,加强各类建设的风貌规划和引导,保护好村庄特色风貌。
5.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在县区、乡镇范围内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以安全、经济、方便群众使用为原则,因地制宜提出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规模、标准等要求。
6.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空间集聚,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明确产业用地用途、强度等要求。因地制宜,结合舟山实际在有条件的村庄探索旅游民宿产业与村域空间的融合发展。
7.统筹农村住房布局。严格落实村庄布点规划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充分考虑当地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提出住宅的规划设计要求。
8.统筹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分析村域内地质灾害、洪涝等隐患,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的目标以及预防和应对各类灾害危害的措施。
9.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研究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生态修复整治、农田整理、补充耕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明确资金规模及筹措方式、建设主体和方式等。
10.积极落实政策支持。优化调整用地布局,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探索规划“留白”机制,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水平,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助推舟山海上花园城建设。
感谢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