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20/2019-122209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07-18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18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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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王永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市海岛医疗包船救助应急联动机制和实行政策补助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我委为主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为协办单位。经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到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岛际转运的部门协调和高昂的包船费用一直是重点和难点环节。近年来,我市各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陆续出台了一批海上转运经费保障政策和工作机制。岱山县于2015 年由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岱山县紧急医疗事件海上交通保障方案的通知》,普陀区于2017 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海岛医疗包船应急联动的指导意见》,普陀山管委会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和筹资方式。这些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患者转运效率,降低了患者转运负担。近年来,我委进一步加强了院前急救力量建设,组建了舟山市急救指挥中心,统筹市本级、两区形成院前急救指挥调度网络。岱山县、嵊泗县根据地域特点落实了院前急救相关工作。患者的陆上转运、紧急抢救、海陆衔接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8 年,根据您提案要求,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海岛医疗包船应急联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商,并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但由于全市各县(区)、管委会之间政策差距较大、部门间意见不够统一等因素,至今尚未正式发文。今年上半年,我委再次组织人员对《关于加强全市海岛医疗包船应急联动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政策梳理和研究,已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
下阶段,我委将根据您的建议和我市部分地区工作经验,尽快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海岛医疗包船应急联动的指导意见》。文件正式下发后,我委将在第一时间告知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8日
(联系人:陶杰,联系电话:823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