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33/2018-118334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8-01-26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徐全昌局长在2018年全市港航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8-01-26 18:33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舟山市港航网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

认真谋划聚精会神抓落实  当好自由港建设征程排头兵

            ——2018年全市港航工作会议报告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徐全昌

(2018年1月2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全省交通工作会议和全省港航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工作,准确研判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今年任务,进一步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谋划,狠抓落实,全面加快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下面,根据局领导班子研究的意见,我讲三方面的内容。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港航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省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四个舟山”和“五大会战”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舟山港航实际,围绕浙江自贸试验区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加强港航服务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实效,主要体现在十大亮点、五大工作。

十大亮点:

——宁波舟山港成为全球首个10亿吨大港。舟山港域货物吞吐量完成4.58亿吨,同比增长7.51%,在宁波舟山港中舟山港域的比重从2002年的21%增长到今天的45%。

——全市运力首次突破600万载重吨。

——全市水运工程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3.8亿元;新增万吨级以上码头6个,新增设计年通过能力3100万吨。

——2017年度舟山引航站引航艘次突破1万大关,创下了舟山港域引航历史新纪录。

——超额完成新区党工委下达的全年5亿元招商任务指标,完成7.03亿元,完成率140.6%。

——2万吨江海直达首制船江海直达1号于

——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江海联运信息中心获批。

——保税燃料油供应业务取得重大突破,供油船舶准入管理新模式被评为浙江自贸试验区21项制度创新成果之一。

——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定海港航分局“厉姐港航百事通”作为浙江省交通系统唯一案例入选第二届全国行政服务大厅“百优十佳”典型案例。

——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港航安全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春雷”、“夏安”等行动,受到上级领导高度肯定。高兴夫副省长专门批示:舟山市重拳整治水路货运船舶安全,措施实、力度大、成效好,可供各地学习借鉴。

五大工作:

(一)实施“7234”工程,加快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

1.江海联运综合枢纽港建设开创新局面

围绕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七大基地建设,全年完成江海联运重大项目投资501.7亿元。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一期全部建成投运,码头40万吨改扩建工程获核准,全年累计靠泊40万吨大型矿船21艘,完成铁矿石吞吐量2484.8万吨;绿色石化基地建设快速推进,已获环评批复和发改委核准批复,配套码头港口岸线使用通过省海港委评估;万向二期5万吨级码头和11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建成投运;兴海滚装码头项目完成交工验收;实华二期45万吨原油码头水工主体完成,外钓30万吨级公共油品码头、东白莲油品码头等项目加快建设。新奥LNG加注站项目一期26.6万方码头和2座16万立方米LNG储罐基本完工。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加快建设,六横公路大桥、甬舟铁路等前期工作扎实推进,40万吨蛇移门航道、虾峙门南3个30万吨级加注专用锚地和条帚门外锚地等一批公共航道锚地建成投运,鱼山作业区进港航道加快建设,白泉港区进港航道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获批复。

2.江海直达运输发展取得重大突破

一是出台江海直达规范管理体系。争取交通运输部先后制定出台《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建造规范》等“5+1”系列江海直达船舶安全技术相关规范性文件,江海直达规范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加快推进2万吨级首制船建造。2万吨江海直达首制船已于水。三是加强江海直达系列船型研发。启动研发宁波-舟山港至武汉1.35万吨级散货船、700TEU集装箱船和商品汽车滚装船等江海直达系列船型。四是着力开拓江海直达运输市场。深入重庆、武汉、马鞍山、九江等沿江港口开展点对点对接,完成了长江散货江海联运体系研究,基本形成分货种江海直达运输模式方案。

3.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作用更加凸显

一是成功争取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江海联运信息中心获批。目前已经实现互联互通。二是编制完成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总体规划。形成了“公共服务”、“行业监管”、“数据交换”、“航运交易”等四大功能板块架构方案,平台功能定位和建设路径更加清晰。三是不断拓展平台功能和应用。加大平台应用推广力度,实施港检“单一窗口”试点,7月3日出入境船舶港检统一申报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累计组织企业培训30余期,培训人数1000多人,入驻沿江沿海企业700余家。四是积极组建电商服务平台。与上海资邦金服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江海联运物流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同时,启动船货交易平台建设,目前两个平台建设方案均初步形成。五是深入实施信息互联共享战略。进一步拓宽江海联运信息平台信息互联共享范围,加快推进与武汉新港委信息互联共享。截止目前,平台已累计交换江海联运数据超过72万条,54个国家、国内33个省(市)、137个地市用户访问平台,用户数超过12万家。

4.大宗商品交易体系进一步拓展

一是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加快建设。多平台、多元化大宗商品交易体系基本形成。全年保税燃料油、液化天然气、管道天然气、动力煤等交易品种累计实现电子交易额超5700亿元、现货贸易额630亿元。交易类、贸易类企业加速集聚,油气“舟山指数”“舟山价格”逐步形成。二是亚太铁矿石分销中心建设取得重大突破。铁矿石混配矿业务深入推进,实现混矿销售常态化,完成配矿806.2万吨。铁矿石交易市场稳健起步,浙江海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启动试运营。铁矿石全程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得以启动,充分发挥“大船+配矿+交易”优势,以鼠浪湖铁矿石中转码头为核心,积极对接长江沿线的铁矿石用户,打造铁矿石“门到门”全程综合物流体系。

5.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全面启动

一是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前期研究工作基本完成。研究制定新城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相应配套政策措施,着力打造以千岛中央商务区为核心的“二中心二基地”,即江海联运综合性航运金融中心、航运交易中心、航运企业区域总部基地和航运科技产业示范基地。二是航运服务集聚区招商初见成效。积极引进航运金融、海损理赔、海事仲裁、航运保险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和功能性机构。目前,舟山市海事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首家中外合资国际船舶代理公司上海威尔森华洋、舶云供应链物流落户小干岛。三是加快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保税燃料油供应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保税油供应量完成182.8万吨,同比增长71.8%。外轮物资供应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实现外轮供应货值4.65亿美元。

6.与沿江沿海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沿江沿海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加强与重庆、武汉、马鞍山、九江等沿江港口城市对接,谋划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统筹协调机制;与省海港委、省海港集团分别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部分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务实推进跨区域合作项目。围绕内贸集装箱、农副产品冷链、商品汽车滚装、港口储运贸易、信息互联共享、江海直达船型研发等一批合作洽谈项目,组织力量攻坚,全力推动合作项目落地。目前,已与武汉航运交易所、马钢集团、长航滚装等签订有关合作协议。

(二)以保税油供应工作为重点,全力助推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

1.创新突破推进保税油供应工作。一是力推船供油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港航职能优势,积极探索、攻坚克难,成功解决了秀山东锚地加油免征船舶吨税问题。二是突破现行政策限制。积极探索保税燃料油供应船舶管理新模式,允许租赁资质企业所属适装船舶从事船舶保税燃料油供应业务;实行“白名单”供油船舶管理制度,先后出台2批“白名单”,为保税燃料油供应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租船选择,大大方便了供油企业开展供油业务。三是快速推进加注锚地建设。完成虾峙门南锚地、马峙锚地、条帚门外锚地等一批保税燃料油专用加注锚地锚位建设。四是积极争取实现跨港区加油的突破。在省厅省局大力支持帮助下,省内跨港区供油取得实质性突破。

2.着力推进黄泽作业区大型油品储运基地建设。一期151万立方米地面储罐、1-30万吨级4个油品泊位建成,已完成交工验收;二期104万方扩建项目已完成备案,750万方洞库项目完成工可评审。

3.积极复制推广相关自贸区政策。参与起草并推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颁布实施,将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完善江海联运信息和数据服务体系、创新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保税燃料油跨港区直供等内容以自贸区条例的法律条款方式进行固化。进一步厘清在自贸区内设立从事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及海运辅助业务经营企业应具备的法定条件和办理流程,组织力量专题赴上海、天津、福建等自贸验区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并编制了国际航运政策指南手册。

(三)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不断提升港航服务管理能力

1. 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2017我局“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49项,所有事项均满足“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共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8407件。一是坚持“智能、方便、高效”,优化办事流程。大力精减申请材料,简化办理流程。创建完成“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四星级事项。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延时服务,并提供微信、网站和电话非工作日预约服务。二是整合信息系统,打破信息孤岛。加强系统创建工作,在将舟山港航综合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改造升级为“浙江港航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并向全省港航系统推广应用基础上,不断整合各类子系统,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三是充分利用“厉姐百事通”作为示范引领,加强社会舆论宣传。

2.不断深化港航发展规划体系研究

一是不断完善港口规划体系。大力开展《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宣贯工作。结合自贸区推进工作,完成《黄泽作业区油品储运贸易基地深化研究》并通过评审;完成鼠浪湖作业区部分岸段建港条件研究并通过评审。二是进一步深化江海联运研究。自主和合作研究形成了《江海联运“江出海”主要货种情况报告》、舟山-长江江海联运市场需求分析报告》、《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配套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等一批高质量专题研究成果。同时,聘请江海联运相关领域的国内知名专家,成立江海联运专家委员会,全方位、高层次谋划实施路径。

3.进一步优化港航行政管理

一是规范港口经营市场秩序。严格港口经营资质年度核验(查),全年共核查港口经营企业147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5张,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业整顿企业9家。强化政府定点装卸作业点的管理,对全市172个作业点依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加强规费征稽力度,全年规费完成4.05亿元。

二是加强航运市场监管。开展经营资质年度核查工作,全市核查国内水路运输企业226家,辅助企业133家,营运船舶1441艘。完善运政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深化水路运政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制定《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撤销暂行管理办法》、《重点企业监管办法》。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力度,完成13家省际普货运输企业和1家省内普货运输企业的撤销工作。

三是强化船舶检验工作。全市共完成船舶检验2720艘,约322万总吨;审查船舶图纸103套;船用产品检验755件;完成舟山籍单壳油轮改双壳改装检验共计32艘。做好客船舱室舒适性改装检验及辖区内客船救生设备增配检验工作,完成全市 “救生设备增配”客船58艘,完成客船舱室舒适性改装检验3艘。12月8日“浙江船检舟山审图中心”正式挂牌运行。

四是加强引航工作。全年实现引航收入2.51亿元,同比增长13%;引领各类中外船舶共10075艘次,首次突破万艘次大关,同比增长15.1%,其中外轮8594艘次,同比增长15.3%;引领40万级以上船舶73艘次,同比增长305.6%,进出舟山港域船舶大型化趋势日趋明显。不断突破大型船舶引航难题,实现鼠浪湖码头40万吨级船舶引航作业常态化;完成灌门航道332米10万吨级空载集装箱船实船试验、册子实华45万吨级原油码头、新奥LNG码头引航技术研究等课题研究。

五是加强水运工程监管工作。全年共监督项目29个。受理27个项目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合格率100%。组织现场检查58组250余人次。全面开展工程监管行政执法,共执行行政处罚案件数量8件,共计罚没款35.84万元。

4.强化航运企业帮扶工作

一是保持航运业稳定增长。利用航运形势好转的有利时机,促进运力结构持续改善。全市运力突破600万吨,单船平均吨位3982吨,比年初增加213吨。

二是加快运力结构更新,落实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和单壳油轮改造补贴政策。全年按计划拆解老旧运输船舶1艘,新建2艘,共享受国家财政补贴870万元。全年完成单壳油轮改造30艘/9.06万载重吨。

三是开展重点航运企业帮扶,做好舟山市航运业临时周转资金的使用工作,全年共安排航运企业转贷68次,17家企业受益,使用资金规模达到13.02亿元。制定新一轮航运业扶持政策,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四)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创新港航安全监管模式

全市共发生2起水路货运事故,死亡(失踪)1人。港口领域、在建水运工程领域未发生安全事故。

1.大力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决战决胜水路货运安全整治工作。对照四张清单,开展“春雷行动”等多项安全整治专项活动,全市104艘“黑名单”船舶经分类处置,目前尚在营运的剩余10艘,定海等4个县区、功能区实现“黑名单”船舶清零;全市 “个转企”取得营运证的船舶合计62艘,除个别县区,基本完成“个转企”任务;全市共拆解各类违法违规船舶35艘;52个需要取缔的临时装卸作业点已全部取缔完毕。二是重点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集中抽调机关三分之一人员,充实基层分局,组成执法检查小分队,专项执法检查共排查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1712项,其中已完成整改1610项,其余102项正在整改中。

2.创新执法机制,加大港航执法力度。整合港航执法力量,配置执法辅助人员,着力提高港航执法能力。全市港航执法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4405次,执法车1165车次,艇484艘次。执法检查港航企业5194家次,检查船舶2556艘次,行政处罚案件135件,结案128件,罚款人民币956260元整,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0人。

3.创新管理手段,建立电子巡控机制。以港航指挥中心为主体,结合AIS、GIS、视频监控、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统一指挥、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有序”的市局、分局二级港航指挥体系,创立港航安全电子巡控机制。港航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启动防御恶劣天气应急相应28起;共开展电子巡查108973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180余起;共抽查比对航运企业船舶、纳规船舶7140艘次,发现问题29起;抽查企业夜间值班情况1837次,发现问题51起,有效将港口生产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港航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思想业务水平。在全系统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港航系统干部职工集中精力共谋港航事业发展。系统内共有3家市级文明单位,3家县区级文明单位。舟山引航站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船检处俞展伟同志荣获省级第二批“万名好党员”称号,发展研究处梅磊落同志荣获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章。

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两张任务清单”(《局党委书记履行“一岗双责”任务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任务清单》)。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在全系统开展 “学党规党纪,守规矩纪律”专项活动。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相继修订、出台了《局招投标(购)管理办法(试行)》、《局邀请社会专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暂行规定》等制度,并强化执行监督,确保制度的“生命力”。首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对局属单位的党组织领导、建设,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强化正风肃纪,开展了“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规定执行”“工作人员参加公务活动收取报酬”等情况的专项检查,严查违纪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去年受理群众信访件2起,办结2起;立案1件,结案1件;通报批评5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

三是切实加强干部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使用各项制度,做好干部调配、选任的相关工作。全面实行科级干部聘任和职工岗位聘用的“双聘”工作,今年共调整干部26名,提任调任21名,到龄退位5名;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转变招聘思路,共招录高层次人才15名。建立完善港航专业人才体系,组建了港口(危化)管理、航运管理、港航工程、船检、引航五个专业人才小组并开始运作,在全系统开展了引航、船检、执法、港航工程规划、港口(危化)、航运六类的岗位能手评选活动。

四是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建立全局年度重点工作的“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制度。成立局重点工作督查小组,对各部门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先后下发局重点工作督办单31张,实地督查20余次,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与此同时,局工团妇组织、港协、港航志编纂、交通战备、信访、创卫、治水治污、政务公开、档案、保密、节能降耗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和驻外联络等方面,围绕局中心任务,开展各自富有特色的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和谐港航建设、加快港航经济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同志们,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省委书记车俊调研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情况时,充分肯定了一年多来我们所做的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省局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对舟山港航的关爱支持,得益于老一辈港航人打下的坚实基础,凝聚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关心支持舟山港航发展的各级领导,向全局干部职工、退休老同志及职工家属,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舟山港航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总体上呈现出任务更重、压力更大、机遇更佳的发展形势。

——从面临的机遇上看:一是港航发展迎来黄金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的目标。港口改革发展作为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其综合枢纽、对外门户、创新引领的战略作用更加凸显。浙江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加快推进海洋强省、国际强港战略,加快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和杭州湾大湾区建设,加快打造世界级港口集群,舟山港航发展迎来了难得的黄金期。二是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进入加速通道。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渐入佳境,舟山自贸港申报正在启动;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不断突破,影响力不断扩大;绿色石化基地将建成投产。在舟山系列国家战略落地的利好推动下,舟山港口及本地港航企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三是港航经济发展形势趋好。国内供给侧改革的效果进一步显现,原油、铁矿石等大宗物资需求形势保持稳中向好,带动港口生产继续增长。沿海运输需求有望继续提升,航运指数不断上扬,航运市场开始复苏。港航企业发展信心得到提振,港航发展前景看好。

——从面临的挑战上看:一是港口需要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舟山港经过中短期的高速发展,已形成较大的规模、较好基础,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同样存在。一些累积形成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日益显现。11个港区发展平衡度、协同性不够;港口作业区分散,基础设施共享性差,港口功能单一;港口吞吐量增长与港口收入、对地方财政的贡献不匹配。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要在提质增效上下大工夫。二是港口产业发展和服务管理水平与自由港、世界级港口集群目标存在较大差距。舟山目前大型的现代化码头与“低小散”局面并存,总体水平较低。航运服务更是短板,高端航运服务产业几乎是空白。港政、航政等管理还是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服务管理水平不高,自贸港区政策应用经验、人才资源严重不足。粗放式、低效益的港口经营发展模式和传统型、低效率的服务管理模式显然与自由港发展蓝图不相适应。三是安全和环保的压力越来越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大力加强港口防污工作。舟山这么多油品储运企业和油运船舶,而港口防污染和固体污染物处置基础设施薄弱、处理能力差,港口生态环保压力巨大,以至出现去年的“油泥包”事件。港口危化作业生产存在较大隐患,以油品自由贸易为核心的自贸区建设向港口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舟山危化品运输规模不断扩大,航行安全风险随之加大。另外目前还存在一批“低小散”港航企业,安全管理薄弱;无证船舶、无证码头等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彻底消除,安全形势仍然严峻。

三、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推进“十三五”规划蓝图实施的重要一年。我市港航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四个舟山”建设目标和“五大会战”要求,加快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积极探索舟山自由港,加速促进港航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港航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振新状态、抢抓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再铸新辉煌。

全年计划完成港口吞吐量5亿吨,同比增长9.17%;优化运力结构,船舶运力保有量确保稳定在现有水平;水运工程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7.6亿元;港务规费收入力争完成3.7亿元。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着重抓好以下六项主要工作:

(一)加快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

围绕总体方案,深入实施“7234”工程,在积极履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面上协调的同时,充分发挥港航职能,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加快七大基地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七大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一批与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紧密相关的重大项目。建成投运实华二期45万吨原油泊位、新奥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兴海滚装码头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推进鱼山绿色石化基地配套码头、中澳现代产业园配套码头工程、外钓30万吨级公共油品码头。开工建设黄泽作业区大型油品储运基地、东白莲岛油品储运工程等一批油品重大项目。

2.加快发展江海直达运输。以首制船投运为契机,依托舟山大项目的物流需求,做好海进江、江出海运输组织,开拓直达运输市场。依托铁矿石储运加工基地、国际绿色石化基地、农副产品贸易中心、舟山远洋渔业基地等大项目、大平台建设,加快构建铁矿石、油品化工、汽车滚装、冷链等多货种的全程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优化运输组织,切实降低物流成本。深入推进江海直达运输发展,争取出台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新规范,加快系列船型研发,完成商品车滚装江海直达船研发。做大江海直达船队规模。

3.加快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加快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行业监管”、“数据交换”、“航运交易”等四大功能,扩大企业应用。加快打造航运交易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依托自贸区“单一窗口”建设,做大港航数据中心。继续深入实施 “信息互联共享”战略,依托国家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影响力和数据标准化体系,与沿海沿江港口共建江海联运信息库;做强信息平台运行保障,通过招标方式引入有实力的开发运营企业,开展平台策划、开发、运行一体化合作。

4.加快江海联运集疏运体系建设。依托义甬舟开放大通道、甬舟铁路、宁波舟山港主通道、舟山国际空港等大项目,加快构建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管道等有机衔接、运转高效的多式联运体系,增强与长江沿线及省内内河的联运能力。加大航道锚地建设力度,建成鱼山进港航道一期工程,加快推进黄泽山进港航道和虾峙门航道提升工程。开工建设白泉港区进港航道工程、双屿门航道一期工程。

5.加快建设新城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深化新城航运服务集聚区规划研究,着力打造以千岛中央商务区为核心的“二中心二基地”。瞄准香港、新加坡、上海、沿江等境内外航运服务企业集聚地,重点引进航运金融、船舶管理、航运保险、航运咨询、海事法务、海事仲裁等中高端航运服务业和国内外航运企业区域性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落户舟山。力争培育引进具有示范效应的航运服务企业和功能性机构5 家以上

6.加快推进亚太铁矿石分销中心建设。依托浙江海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平台,进一步做大铁矿石交易量,并以交易带动贸易;充分发挥鼠浪湖40万吨大型矿船常态化靠泊优势,尽快落地一批矿石贸易,进一步加强与巴西淡水河谷等国际铁矿石资源商、贸易商合作,扩大混配矿业务规模。

7. 加快沿江沿海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港口合作。完善沿江沿海协作机制。加快建立“2+N”长江工作协调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参与”,进一步谋划和落地一批与长江沿线港口的合作项目。加快推进小洋山港区合作开发。协同和支持省海港集团加快沿江投资和业务网络布局,参与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地区港口基础设施、物流园区和临港产业建设运营。充分发挥江海联运物流通道和自贸试验区对外开放优势,加强产业市场对接,谋划建设物资集散中心。

(二)着力助推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快探索自由贸易港。

一是助力自由贸易港申报。以油品贸易为突破口,抢抓国家“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港航职能优势,加快探索舟山自贸港突破路径,加大港口开放力度,着力创建与国际接轨的港航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为舟山争取自由贸易港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是助推自贸区“三基地、一中心”建设。助推国际油品储运基地,协助做好黄泽山作业区大型油品储运基地前期工作,加快启动黄泽山油品二期项目建设,确保一期顺利投产;助推国际石化基地,加快配套码头建设;加快鱼山进港航道建设,完成交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保障石化基地建成后顺利投产;助推国际海事服务基地,进一步做大做强船舶保税燃料油加注和外轮物资供应业务。加快供油锚地建设,努力突破秀山东锚地、马峙锚地夜间靠泊供油;完成条帚门锚地正式开放使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供油安全管理;助推国际油品交易中心,依托现有油品储运设施,充分发挥自贸区政策优势,利用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平台,全力开创油品贸易。

三是创建和落实自贸区航运制度。根据国务院决定在自贸区调整的有关航运法律法规,继续对国际航行船舶注册登记管理等航运制度进行深化研究,并做好政策落地和企业引进工作,年内争取有若干国际运输、国际船舶管理等企业落户舟山,并享有自贸区政策。提前谋划,对标香港、新加坡等国际自由港,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进行航运管理制度创新。依托海事服务基地和航运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对接海事、金融等部门,共同创建良好的航运业监管环境,优化金融、保险、服务等软环境建设,促进自贸区航运业加快发展。根据自贸区开放、便捷、高效要求,不断改进引航服务。

(三)积极引导港航企业参与国家战略,着力打造高质量港口产业集群

抓住舟山群岛新区当前系列国家战略落地推进的大好机遇,积极引导港航企业参与新区各项重大项目及配套服务,加快促进港航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形成新一轮高质量的港航产业集群

一是积极引导港口企业拓展贸易功能。以国际优秀企业为标杆,充分依托自贸区重大项目和政策优势,以油品贸易为突破口,创建港贸一体、储贸一体、运贸一体等大宗商品储运加工贸易一体化投资经营新模式,推动现有功能单一的以储运为主的港口企业,转为储运、加工、贸易并举,深度参与大宗商品自由贸易,向多元化、国际化的现代物流企业转型。

二是支持航运企业参与新区重大项目的物流体系。引导和支持本地企业“走出去”,参与国家战略物资一程运输和两岸航运业务,拓展国际运输市场,尤其是参与绿色石化基地、铁矿石分销中心、油品储运基地、农副产品贸易中心、江海直达运输物流配送体系。落实新一轮航运业发展政策,积极引导支持航运企业规模化发展,鼓励江海联运船队、成品油和化学品运输船队发展。

三是引导本地港航服务企业拓展港口配套服务。充分挖掘自贸区和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市场需求,以补齐我市港航服务短板为抓手,大力引导本地港口和航运服务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做大企业规模,转型一批船货代、拖轮、理货、船供、油污水处理等传统服务企业,加快培育港航服务龙头企业和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打造海事服务供应链;强化技术创新和管理优化,打造绿色、安全的港航产业。

(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建设与自贸区相适应的港航服务管理体系

在自贸区(乃至自贸港)大背景下,港航服务管理的改革创新要拉高标杆,以建立与自贸区和国际一流枢纽港相适应的港航服务管理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模式,逐步打造“自由、开放、高效、有序”的港口运营环境。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港航管理服务创新模式研究。要采取参观考察和委托研究等办法,开展对现有国际自由港和国内其它自贸区港口服务管理模式的研究。同时结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加强港航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和政策制度的复制和创建。近期要以优化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尽快建立和健全与自贸区相适应的港航服务管理新模式。

二是以“信息化+”为抓手,全面创新港航服务管理手段。依据国内外现代化港口建设经验,管理创新的突破口在于信息化。要依托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加大港航信息系统整合力度,大力实施信息互联共享战略。以新一轮智慧港航为抓手,加大大数据智能化开发力度,加快港航服务管理信息化和科技化应用,为深化改革创新创造条件。要以“信息化+”为抓手,创新港政、航政、引航和船检管理,要积极参与自贸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支持“一窗多报、一单多报”。港政、航政要依托“信息化+”拓展管理渠道,增强管控能力,提高服务效率;引航要利用“信息化+”提高引航调度效率,创新引航安全管理手段,提升引航技术难题攻关能力,改进引航业务培训方式,确保在船舶大型化和引航艘次日益上升的形势下顺利完成全年引航任务;船检要以“审图中心”运作为契机,不断强化自身管理,提高为自贸区和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服务的能力。

三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创新实践,也是港航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重要抓手,要在去年基础上,继续推行“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机制,抓住一窗办理、集成服务;打破信息孤岛、最大程度实现信息共享;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间、提高群众满意率等各个环节,深化港航行政审批改革。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八统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办事流程,确保“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率100%,不断提升“跑零次”和即办事项的数量。加强“厉姐百事通”典型示范引领,进一步推进港航行政许可创星级服务活动,力争尝试一个行政许可事项创五星级。梳理2-3个事项开展“全城通办”,努力打造具有舟山自贸区特色港航行政审批模式。

(五)建设港航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以加强港航安全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监管工作,提高专项整治效果,加大港航执法力度等为重点,制订相关工作方案,着力建设港航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六大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完善港航安全管理考核评价体系。以考核评价为抓手,充分发挥考评导向作用,进一步落实港航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港航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港航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考核评价体系;要以县区、功能区港航分局为主体,乡镇(街道)港航管理站为延伸,建立健全港航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要在理清市局相关业务部门职责基础上,建立健全市局业务部门港航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是建立完善水路货运安全管理体系。巩固和深化三年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完善水路货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属地监督管理责任。深化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强化船舶装卸作业源头治理,加大海上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加强重点乡镇(街道)的港航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基层安全管控能力。完善水上安全应急处置机制,以应对恶劣天气、危险航段、危险品运输等为重点,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利用AIS、VTS 等信息化设备,积极推广水路货运安全监管信息化技术。

三是建立完善港口安全管理体系。出台港口安全监管规范细则,利用港口危货作业网上审批、远程视频监控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强化对港口的安全动态实时监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企业开展安全“体检”,加强“体检”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建立健全港口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改机制,不断提高隐患风险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港口经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探索构建港口经营和安全管理诚信管理数据库,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建立完善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智慧质监”工作平台,完善水运建设企业安全监管数据库。探索建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远程视频监控体系。加强项目现场巡查,确保水运工程安全隐患发现及时、处置到位。

五是建立完善港航执法体系。建立健全港航法律法规研究机制,成立港、航专业领域法律法规研究小组,加强港航法律法规应用研究,为港航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增强执法力量,强化执法培训,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严格、规范、高效的港航执法机制。

六是建立完善港航安全电子化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港航指挥中心分级电子巡控机制,建立工单管理模式,实现问题发现、研判、指派、处置、反馈一条龙闭环。实施港口视频监控提升工程,新增改造184个高清监控,实现100%覆盖;加大水路货运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力度,完善与乡镇(街道)共享系统,实现100%联网。打造“掌上”港航信息库,建立移动港航APP。依托港航综合系统大数据,加强港航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适时组织专项整治。逐步建立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支撑的港航安全预警体系。

(六)加强作风建设,锻造肩负“排头兵”使命的港航铁军

一是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增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引领示范效应,广泛开展干部读书计划、“三会一课”、专题党课、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组织知识竞测等学习活动。重点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对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战略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改进办法,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引领港航工作的行动指南。

二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着力提升队伍战斗力。面对港航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要继续弘扬“争当排头兵,甘做航标灯”的港航精神。面对新的任务、繁重工作、难点问题,敢打、敢拼、敢攻堡垒、敢出成效;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着力解决重布置、轻落实的问题;要发挥敢于担当精神,着力解决“等、靠、要”和“推、逃、绕”思想;要改进考核激励机制,着力营造奖优罚劣的良好氛围。真正锻造一支敢于担当、勇于拼搏、乐于奉献、干事创业、作风顽强的港航队伍。

三是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强人才工作顶层设计,制定专业人才发展和建设工作规划。进一步细化“港口(危化)管理、航运管理、港航工程、船检、引航”五个专业人才小组的分类选拔和培养使用措施。拓宽引进吸收高层次人才的渠道,大力引进港口工程、油气储运、港航服务等方面专业人才,引进和储备一批自贸试验区建设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机制,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提高干部管理水平。

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各级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争取把各港航分局党组织“两个责任”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市党风廉政建设在线管理平台,实现痕迹化、动态化管理。完善党风廉政巡查制度,加大对局属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坚持市局党委班子示范表率作用,切实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查隐形变异“四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强化监督。加大对党纪党委、局纪局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纪律制度的刚性执行。深化和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拓宽监督形式和渠道,不断提高违纪违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和处置能力。要坚持零容忍原则,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保持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深化党规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开展分层分类施教,着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开展好港航特色廉政文化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五是深化港航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凝聚力。把大力弘扬“争当排头兵、甘做航标灯”的港航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丰富干部职工文体活动。深入开展“最美行业”创建、文明单位创建,鼓励各单位积极开展文明窗口、文明标兵、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继续挖掘、培树新典型。着力营造全市港航系统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氛围,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

同志们,自由港建设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继续发扬“争当排头兵、甘做航标灯”的港航精神,齐心协力,奋发进取,全力做好2018年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向改革开放40周年献礼!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