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陈永芳等首届舟山市模范教师奖的决定
舟政发〔2014〕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舟山市模范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舟政发〔2014〕35号)精神,经逐级推荐评选、资格审查、网上公示等程序,市政府决定授予陈永芳等20名教师首届“舟山市模范教师奖”,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敬业乐教、无私奉献的模范引领作用,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首届舟山市模范教师名单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3日
附件
首届舟山市模范教师名单
陈永芳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邬玮玮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筹)
邹碧艳 舟山中学
许 猛 舟山职业技术学校
俞静燕 南海实验学校
余 杰 定海一中
王波芬 舟山第一初级中学
黄飞勇 定海区金塘中学
何 英 定海区白泉高中
鲍艳艳 定海区檀枫小学
张春雅 定海区海山小学
李 娜 普陀中学
金燕娜 普陀区东港中学
丁艳红 普陀区沈家门小学
贺 苗 普陀区六横中心小学
邬建芬 岱山实验学校
江爱国 岱山中学
孙岱娜 岱山县高亭小学
陈宽国 嵊泗中学
杨小芳 嵊泗县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