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1-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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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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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政办发〔2012〕1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医院医疗资源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5日
舟山医院医疗资源布局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城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在新城建成一家代表舟山区域医疗水平的现代化综合医院的要求,结合目前舟山医院医疗资源实际情况,医院将于2012年年底实施布局调整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舟山医疗综合实力,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更好地服务舟山群岛新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舟山医院医疗资源布局调整工作事关医院稳定和发展,是涉及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大民生工程,必须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稳步实施。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布局调整工作主要涉及舟山医院总部和妇幼保健院区,在学科设置、人员调配和设备配置等方面要做到通盘考虑、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二)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布局调整工作要进一步明确院区定位,完善院区功能;既要做精做强新城综合医院,也要兼顾院区功能的发挥,做到全面协调发展。
(三)加快整合、共同参与。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三个院区资金、设备和人员的统一调配及合理流动,举全院之力共同完成布局调整工作。
(四)兼顾区域、辐射全市。舟山医院医疗资源的整合和布局调整,旨在新城建成辐射全市的区域诊疗中心。过渡期内,要针对目前定海和新城人口集聚的现状,统筹兼顾定海区域居民的医疗服务。
三、功能定位
舟山医院医疗资源布局调整后,将形成舟山医院总部(新城)、妇幼保健院区(定海城北)和中医骨伤院区(定海城东)三个院区。总部为学科门类齐全、设施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综合性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同时挂市妇幼保健院和定海区人民医院牌子,为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特色明显,兼顾内外科和老年康复的院区,同时承担定海区征兵体检、下乡巡回医疗、基层医务人员培训考核、公共卫生、干部保健等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政府指令性任务;中医骨伤院区同时挂市中医骨伤联合医院牌子,为传统医学、骨科创伤特色明显的院区。
四、总体布局
现总部住院部各保留1个内、外科病区以及感染性疾病科和突发病房,其余搬迁至新城;现妇幼保健院区住院部和保健部搬迁至定海城北,现总部和妇幼保健院区门诊部整合后在新城和定海城北各设置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在定海城南设立定海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过渡期(6个月)内舟山医院保留普通内外科门诊。
(一)科室设置。
1.住院部。
现总部住院部保留1个内科病区、1个外科病区、感染性疾病科和突发病房,其余搬迁至新城,并增设产科和儿科病区,新城综合医院拟先开设800张床位。
现妇幼保健院区将住院部搬迁至定海城北,根据实际需要完善普通内外科病区、康复综合病区,床位总数570张(包括感染性疾病科和突发病房)。
2.门诊部。
现总部门诊部与妇幼保健院区门诊部整合后在定海城北开设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新城门诊部做到科室设置齐全,并开设专家专科门诊;在定海城南过渡期内继续保留普通内外科门诊,不设专家专科门诊。
3.急诊科。
现总部急诊科主体搬迁至新城总部,承担舟山本岛主要急诊急救功能,在定海城北保留急诊科的分支机构。
4.医技科室。
整合三个院区资源成立检验、放射、病理、超声、药剂等5大医技中心,中心设在总部,在妇幼保健院区和中医骨伤院区设立中心分部。过渡期内,在城南门诊部继续保留检验、放射、心电、超声等医技科室。
5.妇幼保健院区保健部。
妇幼保健院区保健部成建制搬迁至定海城北。
(二)设备配置。在新城总部和妇幼保健院区各配置1台磁共振、CT、DSA,直线加速器保留在妇幼保健院区,其余设备根据学科建设实际需要合理配置。
(三)人员调配。根据新城总部、妇幼保健院区以及过渡期内定海城南门诊部的科室设置,举全院之力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确保布局调整工作顺利实施,保证正常医疗秩序。同时,进一步理顺学科管理体制,组建5大医技中心,推行大科制管理。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新城总部建设工程,争取2012年11月完成门诊楼二次装修,二期项目绿化及市政附属工程,住院大楼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完成设施设备安装调试、信息化工程、后勤保障等系列支撑系统建设,同时开展查漏补缺、完善配套,做好搬迁前所有准备工作。
(二)搬迁工作。2012年12月,总部行政后勤、部分住院病区和门急诊及医技科室搬迁至新城。妇幼保健院区部分住院病区(如产科、儿科等)同步搬迁至新城。2013年1月,妇幼保健院区住院部、保健部和部分门诊部搬迁至定海城北。过渡期内,在原址保留普通内外科门诊和检验、心电、放射、超声等医技科室。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舟山医院医疗资源布局调整工作事关医院的生存、稳定和发展,各有关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从全局高度和长远眼光来审视医院的发展。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引导干部群众理解、支持舟山医院医疗资源布局调整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在布局调整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宣传部门作为舟山医院布局调整宣传工作的牵头部门,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各类媒体单位的采访、报道,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卫生部门要认真采集宣传素材,并征求干部群众关于布局调整的意见建议,督促舟山医院做好就医群众宣传、引导、解释工作。舟山日报、舟山晚报、舟山网(大海网)等媒体单位要及时安排采访,在主要版面刊登专题信息。广电部门要协助做好宣传视频资料的制作,并安排节目播出时间。
(三)进一步加大力度、协调推进。舟山医院医疗资源布局调整工作是我市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涉及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大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布局调整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扶持,保障扶持资金及时到位。交通运输部门在新城舟山医院总部启用前,应尽快建立新城舟山医院总部往返定海、普陀、三江等地方便快捷的公交线路,为群众提供便利。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搬迁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环节,落实专人负责,并列出倒排时间表。其他有关部门也要给予相关的政策扶持,在有关费用减免、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等环节中,加强沟通衔接,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