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汇编】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舟山市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舟山市2010年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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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委办〔201040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舟山市2010年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513

舟山市2010年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总结验收之年,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0年我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大局,紧扣“坚持科学发展,融入大桥时代”的主题,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为建设“平安舟山”、“法治舟山”,促进大桥时代我市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一)融入大桥时代,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水平。深入开展大桥时代法律市场的专题调研,努力满足大桥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大力宣传上级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等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法律专家开展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一步深化重大项目专项服务工作,主动对接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为重大事项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在化解和降低社会稳定风险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对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促进基层的和谐稳定。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作用,主动融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为基层组织和网格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和专业化的法律服务。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司法行政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覆盖全市的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拓展“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功能,建立完善市、县(区)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综合性、一站式司法行政服务。深入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群体的“法律帮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筑牢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工程”。

(三)深入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服务改善民生。围绕服务改善民生,贴近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宣传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侵权责任法》为重点,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围绕服务“三渔”、“三农”,深入宣传渔农村土地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四)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化解矛盾中的预防性作用,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信访条例》实施五周年学习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进程。通过新闻媒体,对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问题、突发公共事件等,尝试开展“以案释法”和法律评析;组织优秀依法维权案例的宣传,将公民维权纳入法治轨道,教育和引导全体公民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着力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舟山”建设奠定基础。

二、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突出重点对象的普法,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五)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建立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考核)。制定出台《舟山市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法律知识学习引入公务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体系,重点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政法干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六)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着力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开展优秀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评比表彰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适时举办全市学校“模拟法庭”演示比赛活动,组织开展学龄前儿童交通、消防法制启蒙教育,继续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岗争优创建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七)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推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落实制度,把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的内容。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的法制培训,依法维护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继续深入开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企业“法律体检”,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维权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八)深化“法律进乡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渔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渔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广泛开展适合渔农民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渔农村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底实现全市60%的乡镇(街道)建有法制辅导站、70%的行政村建有法制宣传栏和法律图书室(柜)的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积极推进律师进社区。切实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九)深化“法律进军营”活动,着力健全“法律拥军”长效工作机制。继续编印针对部队法律需求的法制宣传学习资料,组织举办“法律拥军”工作三周年纪念活动。充分运用法律援助工作站(拥军法律工作室)的平台,全力为部队提供“套餐式”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努力为舟山创建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增添新举措。

(十)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着力提高法制宣传社会化程度。积极引导各类单位组织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种阵地和资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知识。广场、车站、机场、港口等单位要积极建设法制宣传流动窗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场所”活动。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理,着力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十一)深化地方、行业依法治理,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各级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及时优质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对“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总结推广经验,精心培育典型,做好首批“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推荐和申报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继续深化全市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为打击“三强”,顺利推进重点工程提供法治保障。广泛开展以“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促进行业依法管理。

(十二)深化“民主法治社区(村)”建设工作。完善市级“民主法治社区(村)”考评标准,不断丰富“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工作内涵,推动创建工作重点从依法治理向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转变。指导各地规范完善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创建标准和考核标准,着重依法完善自治章程,推进以制治社区(村)进程,争创一批全国级、省级“民主法治社区(村)”。

(十三)大力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总结“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试点经验,努力建立健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考评机制,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培育企业法治文化,积极争创省级“诚信守法企业”。

四、认真搞好“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总结验收,做好新一轮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

(十四)制定标准,查漏补缺,开展自查。制定出台《舟山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总结验收标准》和《舟山市市属(部省属在舟)单位“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总结验收标准》。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市验收标准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及早作出动员部署。要对照考核标准,查漏补缺,及时改进,扎实做好各类资料台帐的整理工作。各县(区)、市属(部省属在舟)单位的自查工作应于5月底前完成。

(十五)全面开展总结验收。6月份组织对各县(区)和市属(部省属在舟)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迎接省考核验收组对我市的检查验收。

(十六)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各地各单位要在做好总结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注意发现普法依法治理的先进典型,做好全国、省、市各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和申报工作。适时召开全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十七)开展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规划的研究和论证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研活动,集思广益,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本地、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着重研究“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对象和保障机制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新途径,为科学制定“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五、健全机制,创新载体,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十八)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和《舟山市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履行好普法依法治理的职能。进一步发挥各级普法办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的职能作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考核制度,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努力构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十九)创新载体,努力打造舟山特色的法制宣传新名片。要围绕大桥时代人员集散的新特点,积极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加强法制宣传新阵地建设。不断深化“普法之光伴您行”活动和法治文化进军营活动;继续开展“赠送法治春联”、“元宵法制灯谜擂台赛”等贴近传统文化的法制宣传;总结“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试点工作经验,适时在全市推开。加强“舟山普法网”建设,探索开辟手机、网络电视等新的宣传渠道,努力创作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制文艺作品,不断丰富法治文化载体。指导各类社会新闻单位切实承担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加强法制类版面、频道和栏目的建设。加强网络虚拟社会法制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探索建立法律专家网络评论员队伍。努力发挥法制宣传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营造公正司法的法治环境中的先导性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不同对象的旁听法庭审理活动。

(二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为契机,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宣传计划,精心策划宣传载体,通过大众传媒、舆论宣传,举办大型回顾展、专题晚会或纪念大会,制作宣传图板,编印法制宣传资料手册等形式,积极参与全国“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地方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我市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政协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宣传“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的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的成效,努力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的宣传格局,推动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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