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汇编】中共舟山市委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渔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0-05-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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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委〔2010〕3号

(2010年3月16日)

  改革开放以来,舟山渔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铸就了“中国渔都”的历史辉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现在,舟山渔业发展又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发展观念滞后、竞争能力不强、安全问题凸现、体制优势弱化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重大考验。为切实加强我市渔业工作,加快建设现代渔业,现就进一步推进舟山渔业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对新时期渔业的认识,牢固树立“渔业稳市”的战略定位

  渔业是舟山重要的民生产业、基础产业、特色产业、品牌产业,全市2009年渔业经济总产出257亿元,涉及渔业一二三产业人口占全市总人口近40%,是渔区群众重要的就业门路和收入来源,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支撑。渔业与二三产业融合性好、关联度大,对全市水产加工和出口贸易、海洋休闲旅游、临港工业、城镇化建设、商贸物流等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十分突出。渔业对保障“菜篮子”供给,改善居民膳食结构,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渔业对海洋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深化与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对扩内需保增长等都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市委、市政府一贯重视渔业经济和渔区社会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了渔业生产的稳步发展和渔区社会的和谐稳定。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市经济发展实现了从“渔港景”到“港景渔”的战略转移,临港工业、港口物流、海洋旅游等产业快速发展,渔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渐下降,这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受作业区域、渔业资源、海洋环境、宏观政策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渔业发展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面对这些新形势、新情况,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到,渔业作为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渔区的繁荣就没有舟山的繁荣,没有渔区的稳定就没有舟山的稳定,广大干部群众必须牢固树立“渔业稳市”的指导思想,坚持渔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坚持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不动摇,坚持推进渔区改革发展不动摇,努力推进转型升级,有效提高渔业经济的质量与效益,加快发展现代渔业,全面建设全国“渔业强市”,为舟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围绕现代渔业发展目标,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

  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现代渔业要按照“保沿岸、控近海、拓远洋、优养殖,强加工、活流通、扶三产”的总要求,大力调整渔业产业结构,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从追求数量转向追求质量,实现从量的增加到质的提高的转变;从掠夺型转向养护型,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的良性循环;从注重生产转向研究市场,促进产业做大做强;从单一发展转向多元融合发展,培育渔业的一二三产业群或产业体系。在工作重点上,要以工业经济的发展理念抓渔业,促进资源整合,优化区域布局,大力培育渔业块状经济;要加快渔船更新改造和技术创新,努力建设一支现代化船队;要调整渔场利用结构,大力拓展远洋渔业,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沿岸渔场;要调整产业发展结构,延伸产业链,大力推进渔业产业化发展。争取到“十二五”末,渔业产值100亿元,渔业经济总产出达到350亿元,其中远洋渔业捕捞、加工、流通、服务总产出100亿元。

  (一)培育渔业强镇。坚持推进重点区域优先发展、率先发展,根据各地渔业的现实优势、发展潜力、基础配套等实际,确定干石览、长白、沈家门、东极、虾峙、高亭、衢山、长涂、黄龙、嵊山、枸杞等乡镇(街道)为渔业发展重点乡镇(街道)加以培育,制订发展规划,落实发展措施,通过市场、经济、行政等手段,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提高渔业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水平,通过几年努力使之成为具有较大规模、较强竞争力的渔业强镇。

  (二)推进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渔港和渔港经济区是集聚渔业生产要素、培育渔业强镇、发展渔业块状经济的主要平台。要以标准渔港为依托,加快建设配套齐全、功能完善、辐射面广的区域性渔港经济区。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要与渔业强镇建设和块状经济培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做到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根据现有渔港条件和未来发展规划,结合渔业强镇建设要求,确定沈家门、高亭、嵊泗、西码头、衢山、长涂、嵊山、台门、桃花、虾峙、螺门、沥港等渔港为渔港经济区的主要培育区域。引导、鼓励周边区域的渔业船只、配套设施等生产要素向渔港经济区集聚,完善渔港服务功能,强化专业分工协作,拓展渔业块状经济发展空间,打造具有较强集聚效应和规模发展优势的渔业产业基地。强化对渔港和渔港经济区资金、政策支持,渔港建设补助资金重点向主要渔港经济区倾斜,渔港经济区内的土地出让收益部分重点用于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减免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费。

  (三)加快国内渔船更新改造。今后几年,全市将重点选择1000艘左右国内渔船,分期分批进行技术改造、装备更新和质量提升,加快淘汰木质、劣质渔船,以此带动全市5000艘左右的现代化捕捞船队建设。坚持“渔民自主自发为主,政府适当引导示范”原则,鼓励基层渔区特别是渔业强镇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努力克服固步自封、骄傲自满和“等靠要”传统观念,大力实施国内捕捞渔船更新改造。积极推进海洋捕捞渔船改造标准化,实施“渔船卫生设施示范改造工程”,建成一支卫生保鲜设施良好、渔获物优质高价、能符合国际贸易要求的捕捞船队。有序推进渔民转产转业,对渔船布局分散、渔用设施落后、渔业生产能力低下且有条件发展其他产业的区域,要鼓励加快转产转业,相关部门要积极提供转岗技能培训、就业信息等服务。

  (四)打造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把拓展远洋渔业作为舟山现代渔业发展的重点和新的增长点,以建设国家远洋渔业基地为目标,着力提高发展素质和综合效益,加强国际渔业合作,提高渔业开放度,扩大产业规模,拓展发展领域,提升综合竞争力,再造一个舟山渔业,巩固舟山“中国渔都”地位。建造远洋渔业发展新船队,积极推进远洋渔船升级换代,凡符合条件并纳入计划的远洋渔船建造项目,各级财政要以一定额度的以奖代补资金给予支持,到“十二五”末,新建远洋渔船100艘以上,全市地方远洋渔船总量规模达到350艘。开发远洋渔业发展新区域,进一步开发北太新渔场,利用北太秋刀鱼等新资源,大力拓展西南大西洋阿根廷公海和东南太平洋秘鲁、智利公海鱿鱼钓,加快发展中西太平洋、印度洋金枪鱼作业。建设远洋渔业发展新基地,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或企业间合作在渔船相对集中、渔业资源相对稳定、有发展潜力项目的临近国家和地区,建设国外综合配套补给基地。打造国内远洋渔业综合配套基地,进一步完善收购、冷藏、运输、补给一条龙服务体系,不断畅通国内远洋水产品流通与销售渠道,落实远洋渔业海关监管深水码头,改善远洋渔业生产服务环境,提高保障与服务能力,把舟山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鱿鱼输入口岸。发展“捕+运贸”一体化经营新模式,积极引导企业拉长产业链,努力提高群众远洋渔业经济效益。鼓励引导有实力的工商企业投资远洋渔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远洋企业来舟山设立总部或分支企业。本着扶大扶强原则,着力培植几家有实力的远洋渔业龙头企业,提高远洋渔业发展水平。

  (五)发展现代渔业产业群。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确保一定数量且规模连片的海水养殖发展区域,按照“生态、健康、安全”理念,建立养殖苗种基地,大力发展工厂化设施养殖、节水节地养殖、循环养殖,使海水养殖成为舟山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转变沿岸渔场利用模式,大力发展海洋牧场,研究制订海洋牧场建设规划,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程,开展人工鱼礁、海洋特别保护区等建设,不断增加沿岸渔业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现代渔业功能多样、产业融合度高的特点,积极培育渔业各种市场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现代水产渔业物流业,加强品牌建设,做大做强舟山国际水产城,打造一流的水产品贸易和信息平台,引导、鼓励本地和外地渔船到舟山投售水产品。大力培育水产品贸易龙头企业,积极发挥其带动和辐射作用,推进港口水产品贸易,发展水产品运输业、仓储业,完善冷藏(包括超低温)、活鲜等水产品供应链。积极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建设水产品加工、贸易和物流园区,把舟山建成我国最重要的水产品加工、贸易、物流中心。拓展渔业现代服务业,鼓励发展渔业会展、海鲜美食业、观赏鱼产业、休闲渔业、渔文化产业、渔业科普教育等渔业创意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海钓业,建设一批国际和国内、专业和业余相结合的海钓基地。不断提升渔家乐项目,将其开发成为渔村观光、捕捞体验、海鲜品尝、文化享受等一体的综合性休闲旅游项目。以渔港为依托,发展集生产、销售、休闲、观光于一体的渔港风情休闲园,促进渔业多元化经营、多功能发展,进一步拓展渔民就业门路。

  (六)培育现代新型渔民。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引导、部门组织、培训机构实施、渔民自主参与的培训机制,大力开展渔民培训,着力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注重素质与技能提高并重,努力造就一支适应现代渔业发展的劳动力队伍和专业人才队伍。注重本土新生渔业劳动力培育和使用,促进渔民队伍稳定。进一步规范外来劳力的使用管理,鼓励、支持开展外来劳力中介服务管理试点,提高外来劳力综合素质。加大渔业创业领军人才和渔船老大队伍培养力度,培育一批渔业发展领头人,对渔业发展贡献大、模范带头作用突出的领头人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七)开展渔业技术创新。鼓励广大渔业科技工作者紧贴渔业发展需求,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完善产学研结合机制,着力提高海洋捕捞方式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与浙江海洋学院等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协作攻关,积极引进捕捞、养殖、加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按照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积极开展渔船节能减排、水产品精深加工、水产养殖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鼓励引导渔民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生产工具、作业方式等,培育一批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土专家”和实用人才,打造一批技术领先、工具先进、生产效益好、带头作用明显的示范渔船。建立渔场渔情分析会制度,经常召集渔村干部、渔民老大分析生产形势,讨论作业方式,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渔业科技体系,健全基层科技推广服务网络。

  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断推进渔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随着渔业发展环境的变化,以“渔船股份合作为基础,单位自主分散经营,村级提供集中服务”为内容的渔业经营管理体制,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必须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以不断创立体制新优势。

  (一)探索建立新型渔业管理服务组织。逐步推进行政村(社区)与基层渔业管理组织机构相分离,按照转变职能要求,使村(社区)集中精力抓好行政和社会事务,渔业管理服务职能则由专业机构担任,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提供专业化、有偿化服务。新型渔业管理服务组织可以跨行政区域组建,形式上不强求统一,各地可根据实际和群众意愿,自主选择渔民专业合作社、渔业公司、渔业管理服务中心(站)和渔民协会等不同载体。

  (二)发展渔民专业合作社。鼓励以服务或产品为纽带,以相同作业方式为对象或以区域经济为单位,通过渔船(民)、养殖场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发展渔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渔业经营服务体系。鼓励水产加工龙头企业或水产贸易市场与渔民专业合作社的紧密联结,形成“水产加工龙头企业或水产贸易市场+专业合作社+渔船(养殖场)”的一体化经营模式。

  (三)创新完善渔船股份合作制。在改革村管理渔业体制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建立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渔业股份合作制。建立健全股份合作制章程、股东协议,明确股东权利和义务,规定船只及股份转让、兼并、退出分割等办法,保障全体股东权益;建立健全分配制度,提倡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包括技术和股份)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雇佣合同,明确雇佣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理财。对有条件有意愿发展公司制渔业企业的,可先行先试、逐步推广,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引导、服务工作。

  四、坚持安全第一,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渔业是高风险产业,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安全生产放在渔业工作的首位,把握渔业安全工作规律,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渔业管理机构管理服务、渔船老大负责、社会监督”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一)加强渔业安全文化建设。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把渔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纳入各地和有关部门的总体工作安排。积极探索创新渔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活动载体,通过开展渔业安全文化建设年、举办渔业安全生产文化节、组织渔业安全文化宣讲团等办法,全方位、多形式、广渠道地在全社会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渔业安全生产文化真正深入渔民群众的心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社会风气,从根本上消除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最大隐患。

  (二)抓好渔船老大队伍建设。坚持把渔船老大的教育、培训、管理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面对面教育制度和渔船老大持证上岗制度,制订和建立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渔船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渔船老大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效落实各生产岗位的安全责任。通过评选名老大等形式,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科技保安能力。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充分利用工业化、信息化成果装备渔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管理和改造渔业,加快渔业管理信息化进度,全面完成渔业安全监控系统、渔船防碰撞系统、渔港和重点海域渔船动态实时监控系统、渔业视频会商系统、渔业环境预报系统、海上救助系统和渔业数据库的“一库六系统”建设,为渔业安全管理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四)强化渔业安全监督管理。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监管执法职能,建立健全渔业执法检查联动机制,打击非法捕捞和渔船违规行为,尤其要突出治理帆张网、蟹笼等高危渔船的超载、超高及渔船超风力航行等“三超”现象,努力遏制渔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渔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渔业抢险救灾能力,降低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损失和影响。进一步加大对舟山渔场的综合整治力度,完善渔事纠纷协调机制,推进“平安海区”建设。加强渔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不断完善设施设备,保障其正常运行经费。

  五、加强领导,为渔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加强对渔业工作的领导,是舟山历届党委、政府的优良传统,也是舟山渔业发展的基本经验,更是新时期“渔业稳市”战略定位对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的必然要求。

  (一)营造“合力兴渔”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渔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政策、部署工作、投放财力、配备干部上体现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渔业发展,经常了解渔区工作情况,定期研究渔业发展问题;分管领导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渔业工作上;重点渔业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抓渔业工作;渔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全力抓好渔业,积极做好参谋;各级发改、经贸、财政、外经贸、旅游、城建、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科技、工商、质量技监、口岸监管、金融等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渔业工作,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合力兴渔”的良好氛围。建立干部定点联系渔业制度,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渔区开展调查研究,破解难题,总结经验,推动发展。

  (二)抓好渔业干部队伍建设。关心关爱渔业干部,锻炼和培养一支熟悉渔业、热爱渔业,对渔民有感情的各级渔业干部队伍。注重稳定渔区干部队伍,配强渔业强镇管渔领导,重视乡镇渔业经营管理员、渔技员、安全管理员等队伍建设,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做到在职在编在岗。加强渔业执法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优秀渔业干部的培养使用,开展渔业干部交流,经常选派机关渔业干部到县(区)、乡镇(街道)、渔村挂职锻炼,选调优秀基层渔业干部进机关交流任职。

  (三)完善渔业考核奖励机制。完善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将有关渔业重点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并提高其权重比例。从今年起,对渔业工作考核优秀的县(区)政府给予一定的以奖代补。

  (四)加大对渔业发展的支持力度。2010年,市财政安排渔业发展专项资金3500万元,以后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适度增加,重点用于“十百千万”工程、渔业块状经济建设及重点渔港、安全生产保障、科技兴渔等工程建设,县(区)政府要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同时,要积极开展渔业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资远洋渔业及渔业二三产业,引导建立渔民自我积累投入机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大金融对渔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主导的金融支渔机制。各级政府要支持金融创新,培育渔区新型金融组织,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同银行等机构的协调,降低银行贷款门槛,大力发展丰收小额贷款卡、惠农卡。鼓励成立融资担保类公司,积极发展海域使用权、渔农民房屋抵押贷款,解决渔业发展的融资瓶颈和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促进渔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中共舟山市委

舟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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