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0-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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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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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委办〔2010〕60号
(2010年8月3日)
为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促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10〕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人民网等重要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办理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委、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提升“三大”定位,深入推进“四海”建设,开创大桥时代舟山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办理工作内容
网民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等重要网站的有关栏目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诉求;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和重要民情民意;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市各地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其他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网民给市委、市政府领导留言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审核把关和督促落实。
(二)市委外宣办(市新闻办、市网宣办)负责对网民留言的下载、整理和登记,并将筛选出来的拟予回复办理的网民留言转送市信访局办理;负责将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后的答复材料在网上反馈。
(三)市信访局负责对拟答复办理的网民留言进行审核,向有关县(区)或市直属有关单位批办、催办网民留言的回复,并对办理和回复材料进行初审。
(四)各县(区)、市直属各单位负责网民留言的具体回复办理,包括对留言所涉具体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置和书面答复工作。
四、办理流程
(一)收受留言。由市委外宣办安排专人下载和登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等重要网站上网民给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留言,筛选出需办理回复的网民留言,按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其它等五类进行整理分类汇总,随时以专报形式送市信访局。市长信箱及市内外网上舆情按原规定程序办理。
(二)批办留言。市信访局对市委外宣办报送的网民留言进行审核,确定需回复的留言信息,提出明确办理意见并批转有关县(区)或市直属有关单位办理落实。对需要多个县(区)或市直属单位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县(区)或市直属单位。
(三)办理回复。承办单位收到市信访局批办的网民留言及办理意见后,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回复办理情况及回复意见要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信访局。
(四)跟踪督办。市信访局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规定办理的承办单位进行督办,确保按期办结。
(五)审定回复。承办单位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经市信访局初审后分别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审核后的回复意见报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审定,并将领导审定的书面回复意见转市委外宣办。
(六)反馈回复。市委外宣办将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审定的回复意见,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行反馈。
(七)立卷归档。市委外宣办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承办单位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五、办理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求真务实、及时办理。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三)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民留言办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地各单位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四)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各地各单位及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