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郭剑彪市长在全市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5-10-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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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剑彪

2005826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集中审批机制建设,提升行政审批办证中心便民、规范、效能的功能,为我市发展、平安、和谐创造良好的环境。刚才,乐爱国同志向大家通报了市办证中心四年来的运行情况和去年11月全市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六个部门作了表态发言,现在,我再强调几个问题。

一、充分肯定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办证中心建设的成效

20006月至20039月,我市连续实施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去年又开展了行政许可“四项清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大幅度削减了行政审批事项。经过三轮“审改”,将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了666项。去年“四项清理”后,重新确认市本级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432项,60%左右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或调整。二是实现了审批提速。经过“审改”,缩短了行政审批事项的规定办事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二轮“审改”把审批时限提速30%,第三轮“审改”后保留的352项审批事项规定办事时限平均为10个工作日,比二轮“审改”时又提速了4个工作日。三是简化了审批环节。不断创新高效便捷的审批方式,三轮“审改”中确定172项审批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制”;各审批部门还协同办证中心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制”、“登记备案制”,试行“三级联动”网上预审制,使行政服务窗口的实际办事效率大幅度提高。四是提高了审批办事集中度。市、县(区)建立了政府办证中心和“一站式”办事大厅,不断完善了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运行机制。同时,市级有62项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给了县(区)和“三大岛”。五是实行了审批政务公开。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都按规定的公开方式和公开内容实行政务公开,并引进服务对象对窗口服务的监督评议机制,扩大了社会公众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去年,我市又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开展了清理行政许可的项目、规定、实施机构和收费依据的工作,制定出台了《舟山市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审批办证服务窗口服务功能的通知》等与贯彻《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工作制度。这次会议上印发的《舟山市行政审批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实施办法(讨论稿)》,经进一步讨论征求意见后,也作为我市贯彻《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印发施行。

目前,我市初步形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审批办事三级联动的服务体系。办证中心这一政府集中审批机制的有效运行,使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公共行政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显示出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特点,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第一,创新了机制。办证中心实行行政审批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按承诺期办结,收规定费办完”,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有益尝试,这一机制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发挥行政审批资源的最大效益;有利于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的便利;也有利于统一监管对行政许可的实施,促进行政审批公平、公正、公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第二,提高了效率。办证中心充分利用整合起来的行政审批资源,实现了审批运行机制和审批管理机制的再造,有效地推行“并联审批制”、“一审一核制”、“备案登记制”和“网上预审制”等新型审批方式,充分调动各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

第三,方便了群众。据调查,群众对办证中心这一服务机制充分表示肯定,认为与原来相比,办理审批手续更加方便,服务态度明显改善,更加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群众对办证中心工作的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8%以上。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的过程,也是我们对集中审批这一新机制逐步认识的过程。上半年,市工商局、舟山港务局、市城建委等部门都在提高中心窗口审批集中度上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使窗口的行政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一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离《行政许可法》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很大差距。从今年上半年先进性教育期间办证中心在基层调研中收集到的群众反映看,当前最突出的还是审批集中度不高的问题。由于有些部门对集中审批的意义认识不够到位,实际执行力度不足,有的“留肥进瘦”,有的“名进实不进”,有的实行“两头办理”,有的还想把已经进入办证中心的事项再退出来,致使办证中心统一办理、联合办理的综合服务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另外,窗口审批的直接办结率低、审批环节和程序还不够简化,影响了办证中心的工作效能,拉长了审批时限。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必然会影响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巩固、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能力的提高。

二、进一步提高对集中审批机制改革的认识

建立健全集中审批机制已是大势所趋。目前,我省11个地级市和86个县、市(区)全都建立起集中办理行政审批的办证中心。全国十几个较发达地区的市、县级也都建立起办证中心,天津市、四川省等四个省(市)还建立起省级办事大厅。在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也都有类似的集中办事机构。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去认识集中审批的意义和作用。

(一)集中审批是改善舟山发展环境的形象工程。这几年,舟山有这么快的发展速度,是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也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带来的软环境改善分不开。对一个地方来说,行政服务也是一种软实力。一个地方最好的投资环境是政府为投资者提供公平、开放、透明、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而不是土地、资金、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如果一个地方行政审批事项多、行政审批实施的随意性大、行政机关办事效率低下,就会增加投资者的商务成本和心理负担,成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如果我们的行政服务都能便民、高效,就能切实降低投资者的商务成本,激发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就能使政府显得更加贴近民众,树立起亲民、亲商的良好形象。

(二)集中审批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实际体现。执政为民,就是要求我们时刻以群众利益为重,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判断工作成败的标准。能不能做到这些,不仅是行政能力的问题,更是对群众的态度问题。近几年来,老百姓对办证中心这种集中审批机制的普遍认可,体现这个机制道义上的合法性,客观上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使群众得到了实惠,提高了行政透明度,促进了社会和谐。也证实我们推行行政审批集中办理的理念和决策是正确的。这样符合群众心愿的好事,我们没有理由不去做,没有理由不去做得更好一点。

(三)集中审批是法定的制度。《行政许可法》把便民、效能作为立法指导思想和最高价值取向,确立了行政许可必须遵循的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和监督原则等六项原则,以及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或者集中办理的基本制度。我们要依法行政,就必须依照《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办事。推行集中审批办理制度的最好载体是办证中心。如果说办证中心的集中审批机制过去是探索的话,那么现在有了《行政许可法》,就有了法律确认的地位。

因此,无论从现实需要来看,还是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局来看,办证中心的集中审批功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办证中心是政府的行政派出机构,也是重要的经济综合协调部门。它的主要职能是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按《行政许可法》规定,目前政府将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职能赋予办证中心承担,以后发展为象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一样,由一个行政机关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直至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许可制度。

三、集中审批机制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我们已经看到,行政审批资源的集中度越高,办证中心窗口的直接办事能力就越强,就越能体现便民和效能,对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就越有利。为此,市政府确定下一步市、县(区)两级行政审批集中办理的目标是:

190%以上的政府审批部门要进驻中心设立窗口。进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今年达到80%以上。政府部门的非行政许可事项也要全部进中心窗口办理。

2、进驻中心窗口直接办结的、或者在窗口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今年达到20%以上,明年达到30%以上。与企业开办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审批频率高的事项,必须最大限度地在中心窗口(现场)直接办结;不需要部门领导集体研究、不需要经过技术人员技术勘验的审批环节,应当在中心窗口直接办结;由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分别实施的联合办理事项,最大限度地在中心实行并联审批;即办事项、简易的承诺事项、核准或备案事项、便民事项,应当在中心窗口直接办结。

3、进驻中心各部门在窗口办理事项,当天或当即办结的即办率今年要达到50%以上,明年达到70%以上。

4、进驻中心的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设定的办理期限今年要再缩短20%以上。

5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在中心的联合办理率在60%以上。

6、行政许可事项上网办理率争取在20%以上。

要实现上述这些工作目标,我们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当抓紧进行“五个集中”工作:

(一)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事项向办证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办证中心办理,早在2002年市政府第13号令和去年市政府印发的《舟山市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文件,都有明确规定。省政府去年在《浙江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中也明确规定:“凡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应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省、市政府的这些规定,已经非常明确,各政府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坚决照办。这次会议后,各政府部门要立即着手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事项进行一次清理,该按规定进入办证中心办理的事项,必须与办证中心沟通商定后,行文加以确认,授权在中心窗口办理,并报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进入办证中心窗口办理的事项不得再在本部门职能处室办理。

(二)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各地各单位在这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如湖州市有近80%的重点部门将原来分散的行政审批职能和内设机构进行适当的整合后,成建制进入中心办公;我市外经贸局整合外经、外贸、外资三块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办证中心窗口办理,由一名办公室副主任在窗口直接办理审批;市工商局也将市、定海区、城关工商所三级的企业登记注册等行政审批事项整合到中心窗口办理;有些部门也在积极努力。审批职能不集中,窗口授权不充分,群众还是要多头跑,还是感到不方便。因此,这次会议后,各政府部门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按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整合内部审批职能,确定一个内设机构或办事窗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经过审批职能整合,承担审批职能的机构尽可能成建制进入办证中心办公。

(三)审批部门的科级审批干部、实质性审批环节向办事窗口集中。政府部门的科级审批干部,一般是行政审批职能的主要承担者,有些则是行政审批实施的最终把关者。目前,由于这些审批权力人不在中心窗口办公,导致一些申请人还要多次跑部门。这样不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对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都不利。这次会议后,各政府部门要通过内部审批职能的整合,按照“人随事进”的原则,派出信得过的科级干部、审批经办人、权力人到中心窗口办公,或者直接授权这些审批业务干部进中心窗口担任“审查员”、“核准员”,在窗口直接办理审批业务。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的事项,分管领导也要在中心直接办理。

(四)联合审批事项向办证中心集中。需由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必然涉及程序复杂、办事时限过长的问题。政府在办证中心成立之初就对此明文规定,由办证中心组织协调联合审批事项。办证中心也已经初步建立起“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方式,确定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局、工商局、城建委等部门设在中心的窗口,分别牵头主审相关的并联审批事项,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目前,并联审批已成为办证中心集中审批的优势之一,而且被《行政许可法》所确认。今后,一些经济管理部门自行协调的联合审批事项,要一律进入办证中心的并联审批平台,授权窗口开联办审批会议或组织联合踏勘,通过协调予以办理。

(五)部门自行设立的行政服务窗口逐步向办证中心集中。成立办证中心这样一个集中审批的专门机构,目的就是要把审批资源集中起来,发挥集中审批办证的集聚效应,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群众对部门自行设立办事窗口的反映,最大意见是部门各自为政,办事不连贯,不能一门办结。当然,部门自行设立窗口,有些是因为政府办证中心的场地不够大,容纳不下造成的。这一问题在有些县(区)比较突出。这次会议后,市、县(区)要对各部门自行设立的办事窗口作一次检查,从实际出发,办证中心有条件接纳的,部门要将自行设立的办事窗口无条件地进驻中心;办证中心目前暂时不能接纳的,也要纳入办证中心统一指导和协调,待条件成熟时进入中心。

四、加强对集中审批机制建设的领导

办证中心牵涉面广,与千家万户、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是行政能力和政风建设的窗口。目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各级政府要把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倍加重视,倍加支持,倍加呵护。各级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切实把办证中心集中审批的服务功能做大做强。

(一)重视行政审批办证中心建设。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经常到办证中心去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工作运转中的突出问题。对部门、事项、权力进中心集中问题,部门内部审批职能整合问题,部门自行设立的窗口归并到办证中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审批环节多、手续烦、期限设定长问题等,在适当的会议上加以强调,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改进。要提高办证中心的审批集中度,我市办证中心的用房(场地)还不能适应,要加强统筹规划,争取在二三年内把办证中心的用房场地建设好。原则上,对市里进中心审批的事项,县(区)都要安排进中心。对先进性教育中群众提出的意见,由办证中心提交给各部门,各部门要及时拿出整改意见。

(二)加强对提高审批集中度工作的督办。认真抓好这次会议提出的“五个集中”和去年全市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五进窗口”各项任务的落实,把这项工作列入政府定期督办内容,以确保政令畅通。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促成这项工作,不得擅自干预和设置障碍。监察部门、市政府督查室要对政府部门进入办证中心的事项、办理情况、授权情况、办事效率等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审改办”、市经济环境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要紧密配合,加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推进行政许可集中审批制度的贯彻执行。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实施的评议考核机制,实行政府内部评议考核、层级评议考核、外部评议考核的有机结合,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评判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实绩之一。市政府已经将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和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列入今年对市属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希望各部门端正态度,抓紧落实,认真完成年度目标和任务;刚才发言的六个部门要在一个月内拿出整改意见。市政府督查室对未进办证中心的事项要加强督查,对群众不满意的,明年一定要进中心。

(三)办证中心要积极履行职能。办证中心是改革的产物,是政府实施公共服务的形象窗口,受人关注。办证中心一定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己任,把便民、效能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大胆开拓创新,不断完善和发挥集中审批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和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办证中心是审批协调机构,要大胆地组织协调,大胆地监督管理。对需要多个部门统一实施的审批事项,办证中心可以采用向有关部门发“抄告单”的方式,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各相关部门都要密切配合、规范执行。

同志们,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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