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5 16:50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信息来源:
舟山市普陀区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普海域告字(202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陆域先行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拟出让海域的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海概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海 位置 | 用海 类型 | 用海 方式 | 出让面积(公顷) | 出让 年限 | 使用方向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东侧 | 港口用海 | 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 | 10.9525 | 7年(施工栈桥为1年) | 为建设 1 万吨级散货码头 1 座,前沿布置 2 个 1 万吨级矿石出运泊位 | 97.7526 | 20 | 5或5的整倍数 |
二、竞买对象:
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拍),申请单位必须单独申请竞买(拍)。针对出让宗海自身属性,出让海域使用方向为建设 1 万吨级散货码头 1 座,前沿布置 2 个 1 万吨级矿石出运泊位,设计矿石吞吐量约 900 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应的装卸工艺、给排水、消防、供电、环保等设施。主要为佛渡岛石料的出运提供交通保障,可用于宁波舟山港的建设,亦可为上海、浙江、江苏等周边临近地区提供建筑石料的供应需求,为长三角地区的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申请人在报名前需先填写《舟山市普陀区海域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参与报价,并经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审核通过后,报价有效。
三、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书面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竞得人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海主要功能定位为为建设 1 万吨级散货码头 1 座,前沿布置 2 个 1 万吨级矿石出运泊位。其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8月25日至 2025年9月19日(工作日)向浙江浙财嘉联拍卖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东210室)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30日(工作日)向浙江浙财嘉联拍卖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价,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 2025年9月30日上午11时止(工作日),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将在 2025年9月30日下午3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挂牌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10日下午3时止。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有关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委 托 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地 点:东港海莲路 569号
联系人及电话:岑先生,电话:0580--3711605
九、委托代理人:浙江浙财嘉联拍卖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
地 点:东港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3号楼东210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女士,电话:0580—3062859
十、保证金汇入单位:浙江浙财嘉联拍卖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
开 户 行: 建行舟山普陀支行营业部
账 号: 3300 1706 1350 5000 1629
十一、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浙江浙财嘉联拍卖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