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4-04-11 10:14:52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之相关规定,经舟山市公安局确认,市政府研究决定,拟授予沈华忠见义勇为二等功,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沈华忠,男,1967年4月14日出生,汉族,浙岱渔11492号渔船老大。居住地: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蓬莱阳光11幢504室。
2024年3月12日上午9时40分许,正在长江口162海区生产作业的沈华忠发现3海里左右的海域有黑烟及漂浮物出现,一艘救生小艇正随逐渐增大的风浪漂泊,且周围没有船只。凭借丰富的海上经验,沈华忠马上意识到该海域可能发生了事故,如不赶紧过去救援,落水船员极有可能被风浪吞噬,生命岌岌可危。
面对该情况,沈华忠立刻命令船员斩断刚布放的6000余只蟹笼,以最大马力赶赴出事海域。最终,凭借着一颗强烈的救人之心和过人的胆识,沈华忠率领船员,冒着船只碰撞、人员落水的风险,成功将失事船只上的16名船员从海上安全救起。
二、公示时间
2024年 4月 11日至 4月 17日。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员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杨天昊,联系电话:13675729256。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 4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