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开站> 政策>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1008009005033/2024-0004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3-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6 14:54   来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体化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执法改革、数字化改革、港航信用、法治保障等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任务,持续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依法决策和制度建设

我局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落实,各单位(部门)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全面有序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机关活动,局领导班子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读本》,带头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100余人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网上学习,不断提升学习宣传的广度,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港航各项工作的深度落实。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部署

在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制定印发《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工作责任清单,落实责任部门,合力推进工作开展。及时完成《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报送市政府和省厅,并向社会公开。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听取、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8次,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法律顾问考核等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并亲赴现场开展检查、督查。

(三)推进法治工作品牌创建

以“安全监管问题智能判定移送”和“六横大桥联合执法服务工作室”两个专项为抓手,开展法治工作品牌创建。完成港航行业管理问题智能判定移送模块建设,7月开始试运行以来,从1310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中智能判定移送执法线索259项,缩减率达80%,其中经系统辅助人工判定立案处理18条。项目被评为舟山市“担当示范、提质争先”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最佳应用。以“党建+执法+服务”为着力点,组建六横大桥联合执法服务工作室,构建“党建”“服务”“执法”“通达”“安全”五大工作机制,举行六横大桥二期工程党建共建签约仪式和执法服务工作站揭牌仪式,指导观摩防台防汛应急演练,着力开展六横大桥水域常态化执法巡查、“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等各项执法服务工作,为六横大桥建设安全高效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考核评价和督查落实

围绕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普法和信用三方面的“十四五”规划,完成专项规划中期自查评估。修订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不定期梳理通报考核内容进度,先后组织年初、年中和第四季度依法行政会议,及时将最新要求和工作进展情况传达至各单位(部门)。组织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开展“四不两直”暗访督查,移送督考发出《督考提示单》5份,完成整改复查。建立落实行政处罚案卷季度评查机制,定期通报评查结果,督促整改落实。同时,通过抽查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方式,不断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五)推进科学依法民主决策

编制公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按程序对外公开。制定实施《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我局牵头的19件市政府及市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保留12件,废止6件,拟修订1件;对局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排查,保留8件,废止6件,拟修订1件。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均按规定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示和备案等规定程序。

二、深化执法改革,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完成《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比武为主要抓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

(一)继续深化港航领域行政执法改革

对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完成事项编制认领等各项工作。按照《舟山市港航行政执法队执法力量下沉工作指南》,落实与乡镇综合执法力量的定点、定人联系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目前舟山港航无划转或赋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及时梳理权利事项和责任事项,完成2023年度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针对《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地方立法赋权事项,按规定程序制定实施《关于“未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并运行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单”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积极配合舟山海洋综合执法改革,做好航道事项划转工作,参与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提供港航意见建议;派遣业务骨干入驻海洋综合执法指挥中心,协助做好信息互通、方案建设等工作。

(二)继续加强执法联动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调整“综合查一次”事项,开展“海上船舶联合检查”场景应用1次,参与应急局牵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联合检查”1次。与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签订港航行政执法跨区域合作协议,建立六大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港航执法内外协作工作机制,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全年办理外部协作案件7件,办理事业中心等内部协作案件49件。

(三)全面推进“四基四化”建设

组织交通执法窗口迎亚运提质工作自查,开展迎亚运氛围营造。开展执法车辆、执法艇喷涂,统一规范标志标识。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制定实施提升局系统持证人员比例方案,组织10名执法人员参加市统一考试,12名人员参加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完成3名离退休人员执法证件注销;截至目前,持证人员193人,持证率100%。按照省厅部署开展交通运输执法效能指数系统数据维护,推进执法基层站所星级创建工作。

(四)推进数字化执法应用

落实省厅数智执法平台应用,及时维护更新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培训等信息,落实执法案卷数字化归档要求,所有行政处罚均经办案系统办理,案件平台归档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推进综合监管工作,事项覆盖率达到100%,掌上执法率100%,双随机抽查任务的跨部门联合监管率51.92 %、任务完成率达100%、双随机检查占比79.72 %、信用规则应用率93.61 %、任务按时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后续处置率100%。落实国家和省监管事项清单工作,实现监管事项清单应领事项认领率达100%。继续加强港航非现场执法力度,全年完成非现场执法案件14件,占比7.6%。    

(五)强化执法队伍练兵

制订实施年度执法培训计划,组织法审人员培训、全市执法业务培训等系列培训。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制订舟山港航执法比武具体方案,组织法审员理论考核,完成案卷质量比武,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专项考核和执法理论在线考试。各基层一线执法部门按照“四个一”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和辅助执法人员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和实务操练,持续提升一线办案能力。全年累计开展执法培训100余次,参与培训超1100余人次,全体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均达到60学时以上。

(六)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全面公示执法主体等执法信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定“一案一审”,做到所有行政执法案卷均经法制审核。推进阳光执法,所有撤案均按程序经执法队负责人审批后撤销,所有变通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案件,均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程序,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报备。新增执法记录仪37只,均配备一线执法人员,一线执法记录仪全覆盖;严格落实《舟山港航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细则(执法记录仪使用细则)(试行)》,开展抽查检查,持续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行为。制订局案卷评查方案,成立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先后组织自查自评、现场评查、集中评查和互评互查,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厅案卷质量集中评析和市集中评查,编制错题集,组织各一线执法部门开展学习培训;每季度开展执法案件定期评审,及时通报问题落实整改。继续推进港航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完成承诺案件4件。开展基层执法帮扶指导工作,走访一线执法部门5次,多次召开执法研讨座谈会,对一线执法疑难问题当面释疑,开展执法实务培训,交流执法心得。

(七)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召开本系统动员部署会议,制发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自查自纠和线索移送核实相结合,积极参与省、市明查暗访,全面缕清问题6项,制订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进行问题交办;组织各部门全面开展问题整改,完成各级整改措施31项,提炼报送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组织整改“回头看”检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移交督考办下发《整改提示单》5份,督促严格落实整改。

(八)开展舟山港航专项行政执法

印发实施《2023年度港航执法检查计划》,全市港航行政执法部门现场巡查1623次,出动检查人员4698次,共执法检查港航企业2750家次,检查船舶315艘次,开展电子巡查1590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9件,共处罚款人民币309.6885万元。案件数同比上升75.5%,罚款总数同比上升128.7%。重点开展以下专项行动:

1.开展“绿盾1”号行动。针对港口油污水(垃圾)接收、燃物料供应等港口辅助企业的安全管理,采用数字打击、陆海协同和溯源治理等多种方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期间,组织海上(联合)执法行动172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34人次,检查船舶82艘次,非现场检查97次,检查相关企业73家次,立案14件,其中涉及港口辅助业案件2件。

2.联合市海洋渔业部门、海事部门开展清障拔网行动。针对渔船捕捞、定置网违规作业行为多发,部分海域出现严重挤占航道、锚地的现象,联合市海洋渔业、海事部门于3月初开展了清障拔网行动,高频率开展联合巡航,对碍航、挤占锚地的非法捕捞行为实施打击,对部分网具、予以强制拔除。同时协调相关乡镇加强渔船管理,督促渔民合法合规张网作业。通过本次行动,驱离违规渔船7艘,清理网具4顶,有效维护了航道的畅通和锚地的正常秩序。

3.组织开展打击港口码头超等级靠泊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通过上门普法、制发宣传单和告知单等多种形式,提醒警示违法行为后果,提升从业单位合法经营意识;堵疏结合,提供执法服务保障,督促加强行政处罚问题整改,有效防范化解了超等级靠泊作业的风险,较大程度地促进了港口生产作业的安全有序。专项行动期间,全市驱离船舶2艘次,立案处罚6条,共计处罚金额11万元。

三、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用建设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提升法治便民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港航信用建设,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继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持续推进高质量“一网通办”工作,实现即办件比率92.3%,承诺期限压缩比98.3%,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100%。持续开展事项、环节、材料、时限“四减”工作,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信用关联备案、许可等业务事项,推广应用以事前承诺为核心、事中事后监管核查为保障的告知承诺制,实行政务服务信用查询办,深化“信用+承诺+容缺”为基础的极速办审批制度改革,为中化兴中、亚泰等守信主体提供“绿色通道”。落实重点项目“助企专员”机制,加强事前介入,常态化开展助企工作,全力服务保障甬舟集装箱码头、自在盛达、海港中奥、亚泰西白莲修船基地、同舟环保、定海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5000吨级公共液体化工码头等重点项目工程推进。

(二)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合同管理

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查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197份,依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局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完成审查对外合同194份,提出修改意见160余条,审查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惠企政策梳理公布,更新上架1项新政策。    

(三)加强港航信用管理

全面部署港航年度信用建设工作,加快推广应用省综合信用管理系统,督促各部门按省厅要求开展数据归集录入。研究提升信用交通考核指标方案,明确指标目标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完成2022年度港航信用评价,港口企业117家,AA级企业2家、A级企业79家、B级企业33家、C级企业3家;水路货运企业319家,A级企业184家、B级企业133家、C级企业1家、D级企业1家。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托港航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双随机抽查,实现精准监管。组织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完成信用修复21家次,依法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信用在新增省内危险品运力、航运业惠企补助、行政许可服务等方面的场景应用,提升企业获得感。创新“信用+港口危货数智监管”,建立运行港口危货作业“线上申报+人工审批/自动审批”模式和现场监管智能研判模式,通过“数字+信用”双重模式推行分级分类管理,助力港口危货作业监管精准高效,入选十大全国社会诚信实践案例。围绕港航企业信用修复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浓厚港航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氛围。    

四、加强普法宣传,推动诉源治理化解行政争议

严格落实局行政调解制度,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诉源治理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发生一起行政复议,经主动协调后当事人撤销申请,无行政诉讼,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一)继续夯实执法法治基础

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增加法审人员1名。落实行政执法资金保障,按要求落实执法执勤用车(船)、执法装备配置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完好。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对照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完成新一轮外聘法律顾问续聘工作,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在局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方面有效履职。局法律顾问全年共审查合同、协议194份,并积极参与信息系统建设招投标纠纷、老塘山与中粮合同纠纷、港内供油行为认定、重大案件研讨等业务工作,提供法制意见建议。对照局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完成1名公职律师考核工作,新增1名人员公职律师。

(三)持续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

抓住关键少数,以安全生产法、宪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为重点,开展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7次。制定印发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亚运·法治同行”、《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学习宣贯、“宪法与浙江”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治护航世界一流强港建设”主题普法活动,以企业、码头、船头为阵地,将普法贯彻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强化执法普法警示教育。以党员志愿者为主体,会同千岛街道办事处在结对社区开展港航普法进社区联合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支持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

202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表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目标任务,着力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以法治引领、法治规范、法治保障促港航平稳发展,为法治中国示范区先行市建设贡献港航法治力量。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4 年 3 月 5 日

(联系人:俞凯,联系电话:0580--2067223)

舟港口〔2024〕20号.pdf